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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主体及财产权制度”研讨会在我校顺利举行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2日 中国私法网 点击次数:3966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主体及财产权制度研讨会正式开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张德淼教授正在主持开幕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刘仁山教授致辞)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农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主任陈小君教授致辞)

 

 

(浙江师范大学农村研究中心主任王景新教授作主题报告)

 

 

(西北政法大学车辉教授作主题报告)

 

 

(浙江师范大学车裕斌教授作主题报告)

 

 

(浙江师范大学黄中伟教授作主题报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农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副主任高飞副教授作主题发言)

 

 

(西北政法大学“三农”问题研究中心主任高廉波作主题报告)

 

 

(西北政法大学程淑娟副教授作主题发言)

 

 

(浙江师范大学农村研究中心麻勇爱副教授作主题发言)

 

 

(浙江师范大学林燕副教授作主题发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农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副主任耿卓作主题报告)

 

 

(浙江师范大学管理学博士郭海霞作主题报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后陆剑作主题报告)

 

 

(西北政法大学李军波研究员作主题发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祝之舟作主题报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汪军民教授致闭幕词)

 

    10月29日,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农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主办,浙江师范大学农村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协办的“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主体及财产权制度”研讨会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泓楼顺利举行。会议开幕式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张德淼教授主持,法学院院长刘仁山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农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主任陈小君教授分别致辞,他们表达了对各位学者的诚挚欢迎,并指出此次研讨会的召开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开幕式结束后,与会嘉宾合影留念,会议进入研讨议程阶段。

 
    浙江师范大学农村研究中心主任王景新教授以“村级集体经济的贫困与干预式发展”发表自己的见解。随后,陈小君教授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法律制度研究’的村庄个案调查——湖北咸宁通城七里村调查报告”为主题进行精彩发言。她提出要建立私法属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推动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西北政法大学车辉教授以及浙江师范大学的车裕斌教授分别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农村集体经济有效性等问题展开探讨。对本节报告作简要评议的是西南政法大学孙鹏教授、西北政法大学郭升选教授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雷兴虎教授。
 
    浙江师范大学黄中伟教授立足于集体经济的“角色和使命”,在会议第二节首先论述了其对农村集体经济改革的研究。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的立法问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农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副主任高飞副教授从四个方面阐述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当前应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法律定位,分步骤设立独立于村委会的、组织形式多元化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该报告得到评议人韩松教授、王景新教授的一致好评。西北政法大学“三农”问题研究中心主任高廉波对农村专业合作社在集体经济中的作用和问题做出调研报告。自由发言阶段,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德淼教授等多位学者分别从不同角度发表自己的真知灼见。
 
    围绕“公有制下的地役权”,西北政法大学程淑娟副教授在下午的研讨会上率先发言。浙江师范大学的麻勇爱副教授、林燕副教授分别对“农村集体公用资源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处理方式与治理结构”两个主题阐述了自己的理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农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副主任耿卓则从物权的角度对集体经营谈了几点自己的思考,他建议从实践出发充实丰富物权体系,根据物权理论体系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实践提供参照和指导。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光宏教授、汪军民教授、童列春博士后、戴威博士作精彩点评。
 
    一些青年学者在会议的第四节中踊跃发言。浙江师范大学管理学博士郭海霞以黑龙江、湖北、新疆为例,探究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方式。以“李昌平试验”为切入点,围绕我国村庄内置金融制度的发展问题探讨其路径选择与法律规制的是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的博士后陆剑。接着,西北政法大学李军波研究员做了题为“比较农业法视阈中农作资源集体所有权、实现主体制度之透视”的报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博士祝之舟对农村集体土地统一经营的实践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法律分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袁铖副教授、资琳副教授、高海博士、徐振增博士完成评议后,会议进入第二轮自由发言阶段。
 
    在闭幕式上,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汪军民教授表示“尽管时间有限,但今后交流和探讨的机会是无限的;尽管知识水平有限,但通过共同的努力学术力量是无限的”。为期一天的学术研讨会在一片掌声中圆满结束。
 

          专题文章列表:

        1.“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主体及财产权制度”研讨会在我校顺利举行

               http://www.privatelaw.cn/Web_P/N_Show/?PID=7746

        2.“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主体及财产权制度研讨会”开幕式

        /Web_P/N_Show/?PID=7741

        3.“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主体及财产权制度研讨会”第一部分

        /Web_P/N_Show/?PID=7742

        4.“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主体及财产权制度研讨会”第二部分  

        /Web_P/N_Show/?PID=7743

        5.“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主体及财产权制度研讨会”第三部分  

        /Web_P/N_Show/?PID=7745

        6.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主体及财产权制度研讨会”第四部分 

        /Web_P/N_Show/?PID=7748

        7.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主体及财产权制度研讨会”闭幕式 

        /Web_P/N_Show/?PID=7749      

      

撰稿:成瓅 曹益凤  摄影:祝叶舟

来源:中国私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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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祝叶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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