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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制度的立法完善——背景回放


发布时间:2014年4月3日 中国私法网编辑:陈雪仪 点击次数:5817

    一、背景回放
 
    (一)“袁厉害事件”案情及社会影响
 
    2013年1月4日,河南省兰考县城关镇一楼房发生火灾,7名儿童不幸身亡。这场悲剧由儿童玩火导致,因此监护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特殊的是,这位监护人恰恰是兰考当地有名的“爱心妈妈”袁厉害。袁厉害在1989年从县人民医院抱回一个濒临死亡的弃婴,这是她“收养”的第一个孩子。此后,她多次接收弃婴和残疾儿童,甚至还有人主动给她送来孩子。这位农村妇女虽然不能保证每个孩子的未来,但是她尽自己所能为孩子提供最基本的生存条件,生活尤为艰辛。二十多年来袁厉害共接收一百余名幼孩,他们现在有的已经成家,有的还未满周岁。直至这场大火的出现,袁厉害成了民间收养的代名词,社会各界均开始关注孤残儿童的收养及福利问题。袁厉害承担起这超越能力的责任,除了有其个人原因之外,更是因为贫困的兰考县并没有一所儿童福利院,而且当地政府也默许袁厉害进行这不符合法律程序的收养行为。
 
    然而,我国事实上存在着大量的“袁厉害”,他们对孩子的收养绝大多数不符合法律要求。“袁厉害事件”发生后,各地民政部门开始了调查民间收养的大规模行动,这意味着可能有一批儿童将会得到重新的安置。为了让这些不幸的孤残幼孩能够获得良好的成长条件,关于完善儿童福利制度、制定《儿童福利法》、降低收养门槛的社会呼声日益高涨。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徐建中表示,收养法的修改已被提上日程。兰考大火灼痛了我们,同时照亮了收养制度的暗区,灾难已经过去,痛苦还在延续,希望悲痛能够带来对制度的反思,能够换来孤残儿童的幸福。
 
【新闻链接】
 
(1)袁厉害:毁誉之间
(2)兰考县承认曾默认袁厉害收养弃婴 未发现其牟利
(3)“袁厉害”们面临大考——“兰考大火”后的河南民间弃婴救助整顿
(4)光明日报:对“袁厉害”们排查,不一定取缔
(5)降低孤儿收养门槛 鼓励民间合法收养
(6)民政部:积极主动加强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的管理
(7)代表反思“袁厉害事件” 建议完善“困境儿童”救助体系
 
    (二)我国收养状况及收养立法概况
 
    根据民政部门的统计数字显示,截止2011年,我国登记在册的孤儿人数已达50.9万,当中只有10.8万被社会福利机构所接收,再加上未按法定程序进行登记的孤儿,散居在民间的孤儿确实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在我国,涉外收养一直是收养制度的重点,但是我国公民收养儿童的条件相对严苛,而且法律规定也较为简略。收养和寄养是两个概念,一部分寄养家庭与寄养儿童建立了深厚感情,愿意变寄养为收养,但是现有的收养制度限制了这一意愿。近几年来,我们所共同经历的汶川地震、玉树地震、雅安地震等特大灾难留下了一大批孤残儿童,社会逐渐产生降低收养门槛的呼声,而兰考大火则直接把孤残儿童的收养问题推向风口浪尖,收养法的修改是现实的迫切需求。关于寄养,民政部在2003年发布了《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收养,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98年对1991年出台的《收养法》进行了修改,民政部在1999年发布了《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由此可见,我国对于中国公民收养孤儿、弃婴的法律法规的有欠完善,仍需要进一步的努力。
 
【新闻链接】
 
(1)民政部:我国现有孤儿61.5万名 政府收养不到11万名
(2)中国孤儿院调查:一场大火照出的彷徨
(3)收养缺位——中国孤儿的悲惨命运
(4)星报记者调查安徽省民间孤儿收养现状及问题
(5)民政部回应兰考事件:中国孤儿收养能力亟待提高
(6)兰考事件反思:中国孤儿社会救助之困
(7)兰考火灾思考:孤儿的社会救助任重道远
(8)河南省人大代表反思“孤儿救助”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2)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3)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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