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与国家关系的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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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民法典面临着外在体系、内在体系和社会基础的三重挑战,其应对有赖于民法与国家关系的再造,需要重新找回国家。民法在与国家关系的变迁中经历了从自治性民法向“中立性民法”的转变。这一新的民法范式为国家提供了内设、引致、转介、变形等进入民法典的多条通道,同时又凭借其形式理性对国家的进入予以审视、评估和接纳,从而在保持自身体系的同时容纳多元的价值和多层次的规则,调和私法自治与国家管制的张力,汇通世界民法的普遍智识与中国的独特经验,最终化解中国民法典的理论障碍。就后者而言,民法接纳国家的方式,在我国以特有的民事政策的司法适用为典型。鉴于现行司法实践存在的缺憾,我们可以参酌民事政策的层级、对象、领域、强度以及目的和实际后对立法的“开放漏洞”和“隐藏漏洞”进行填补。
【关键词】国家 中立性民法 自治性民法 民事政策
基于合同关系的替代责任:一个法律经济学视角
汪华亮
【摘要】替代责任是对自己责任原则的突破,其目标在于使侵权行为的社会总成本最小化。在合同关系中,替代责任的有效性主要取决于合同当事人的控制程度、支付能力和风险倾向这三个核心要素,并受到交易成本、制度成本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影响。由此构建的经济分析模型,可以包容和改进关于替代责任的现有理论,并可以为立法和法律解释提供参考。根据这一经济分析模型,基于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的替代责任是有效的,而基于承揽合同的替代责任是无效的;在其他合同关系中,也可以运用经济分析模型来分析替代责任的有效性。
【关键词】替代责任 合同关系 经济分析 社会总成本
不可抗力作为侵权免责事由规定的理解与适用——兼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9条
袁文全
【摘要】不可抗力在侵权法中具有影响侵权构成和作为免责事由的双重功用。作为影响侵权构成因素主要体现在过错责任中,通过影响过错和因果关系要件来决定侵权责任是否成立;作为侵权责任免责事由,仅在法律有明确规定时适用于无过错责任的承担与否。二者区别的意义在于不可抗力能否成为侵权责任成立(承担)的一般抗辩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9条后半段“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的含义模糊,经由体系解释和目的解释,应作“否定规定”解释。司法实践中,作为免责事由的不可抗力并非可以当然、绝对地免责,而应满足一定的条件。
【关键词】侵权责任 不可抗力 免责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