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实际使用及其立法完善
王莲峰
【摘要】注册商标维护的关键是在商业交易中实际使用这个商标;如果商标注册后无正当理由连续若干年未使用,就会有失去该注册商标的风险。为激活商标资源,引导商标所有人实际使用商标,我国《商标法》应强化注册商标的使用要求,明确规范注册商标实际使用的形式及不使用的正当理由;规定无正当理由的不使用可作为确权及侵权诉讼中的抗辩理由;明确注册商标不使用不得主张请求赔偿的规则。
利益衡量抑或要件思考——名誉权与表达自由冲突的解决之道
熊静波
【摘要】对于社会各界高度关切的名誉权与表达自由冲突问题,《侵权责任法》并未作出直接回应。不过,就问题史与学术史所作的分析表明:对于基本权利的关切完全可以从构成要件思考做起,高度形式化的侵权立法是价值思考的工具;在未穷尽现有民事规范资源之前,将名誉权纠纷提升到基本权利的层面进行法益衡量实际上是一种倒退。
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的法律与政策分析
曹明德、马洪超
【摘要】合同能源管理(EPC)是我国现在正在推广实施的节能管理方式之一。但我国EPC机制发展迟缓,究其根源,是EMCo经营风险太大,市场诚信度不高所致。应当改进相应的法律政策,制定强制性的环保标准,建立公正权威的节能量认证机构,推进EPC项目融资,并与碳交易相融合。
论萨维尼法人拟制说的政治旨趣
仲崇玉
【摘要】我国民法学界对萨维尼的拟制说存在重大误解。在萨维尼笔下,法人仅仅意味着一种私法上的财产能力,为抽空法人概念的内涵立下基调;法人具有全然不同于其成员全体的独立实体,为凸显法人相对于国家的派生性埋下伏笔;罗马法本文被有选择地运用和再造性诠释,成为证明法人是拟制之物的法学证据;德国伦理哲学也得到了重申和强调,引以为证明法人不具伦理性的哲学基础。因此,萨维尼的拟制说表面上是私法理论,实质上却是反映其政治前见的公法学说——国家拟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