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8日上午9点,中国人民大学高圣平教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文治楼六楼会议室举办了题为《担保物权司法解释起草中的几个争议问题》的讲座。讲座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红教授主持。来自民商法专业部分老师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参加了此次讲座。讲座中,高圣平教授主要围绕“担保物权司法解释起草中的几个争议问题”展开。主要谈到了越权担保对公司是否有效?公司章程对公司担保事项未作记载的处理;《公司法》第16条的规范性质;契约自由、物权法定与金融担保创新;金融担保创新类型化;非典型担保的效力;人保与物保并存时的责任承担。
最后,讲座由在场师生提问,高圣平教授一一作出精彩的回答。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新闻:朱庆华
摄影:杨舸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