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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湖论坛分论坛(一)——中国著作权法修订与制度完善


发布时间:2014年4月24日 点击次数:3484

    2014年4月19日下午2点,按照大会安排,南湖论坛第一分论坛以“中国著作权法修订与制度完善”为主题拉开了序幕,此次研讨会分三节进行讨论。
 
 
(胡开忠)
 
    第一节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胡开忠教授和中国文学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先生主持。胡开忠教授对与会嘉宾和听众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对著作法修订与制度完善进行了简单介绍。之后华东政法大学王迁教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芮松艳审判长、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总干事马继超、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冯锐、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彭辉、集美大学知识产权教育与研究中心副主任罗施福分别从不同角度作了主题发言。
 
 
(王迁)
 
    华东政法大学王迁教授以“论著作权法保护工业设计图的界限”为题作了主题发言,王迁教授认为,著作权法保护工业设计图和工业设计图背后所蕴藏的技术方案与最终制作出的产生和工程的实用性没有关系,从平面到立体是不是复制,需要有一个标准,即要看这个设计图当中,被描述的物品本身是不是作品,如果是作品的话,那么根据这个设计图去制造相应的产品,它就是一个著作的复制品,如果被描绘的物品本身不是作品,制造相应的作品,它也不是复制品,也就不构成侵权。这个标准,对美术作品也适用。
 
 
(芮松艳)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长芮松艳主要就网络著作权案件中的新特点进行了介绍说明。她指出,网络著作权案件多与网络技术相关联,由于授权模式的问题,案件都会涉及到著作权侵权和违约的竞合,除此之外,著作权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竞合也是新特点之一。芮松艳审判长用具体案例说明,在和技术有关的网络案件中,首先要区别技术本身和对技术使用的行为。芮审判长认为不正当竞争法是其他法律的兜底,如果在著作权有明确的规定上,技术保护措施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在两者有冲突的时候则不好把握谁对谁错,这也给大家留下了思考和探讨的空间。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马继超副总干事针对反垄断设计的问题分享了自己的看法。有关著作权集体管理反垄断制度的设计评析在《反垄断法指南》有提到,马继超认为,法律政策的制定,应该充分制定和引导加强集体管理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指南规定的集体管理组织,是否存在滥用排斥组织的可能,有待进一步的探讨。现在正在修订的著作权法,有专门内容涵盖了指南中所有关于集体管理组织的规定,马继超因此建议删除指南中关于集体管理组织的规定。
 
    北京大成宁波事务所的律师冯锐对著作权侵权赔偿困境进行了浅析,她以其经办的著作权案件为出发点,详细分析了目前著作权损害赔偿普遍较低的问题,分享了自己的感悟;随后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彭辉对我国的避风港规则适用的实证分析与对策研究进行了讲解,以数据分析的形式指出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使用避风港原则是很严格的,倾向于让网络服务商承担过重的责任,以强化对著作权人的利益保护。最后,集美大学知识产权教育与研究中心副主任罗施福,以“著作权法视域中的制片者及其权利配置”为主题进行了发言,他认为在电影著作权的归属方面,应当回归浪漫主义的模式,也就是要强调作者权保护的问题,除此之外,还要对制片者的相关权进行平衡。
 
    黑龙江大学法院院杨建斌教授对上述六位发言者的发言进行了点评,现场听众也针对相关问题与上述发言者进行了现场互动,学术讨论氛围浓厚,分论坛一第一节学术讨论结束。
 
    4月19日下午四点,分论坛一的讨论进入第二节,嘉宾们继续就“著作权法修订与制度完善”这一议题进行广泛而深刻的讨论。此节讨论由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秘书长马秀山、武汉大学法学院邓社民副教授主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卢海君副教授、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袁杏桃副教授、中南民族大学严永和教授、韩国著作权委员会研究委员李浩兴、江原大学校法学专门大学院郑镇根教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牛强讲师分别从不同的研究角度探讨了著作权法修订与制度完善问题。
 
 
(卢海君)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卢海君副教授,以“简短文字作品的著作法地位”为题,对奥运歌曲《我和你》的侵权案中关于简短文字作品的著作权属性进行了分析,他认为,简短文字虽说表达的量小,但是不排除在具备原创性时应受保护的可能性,应该将作品放在整体的作品环境中进行衡量,在纠纷解决当中,应该把重心放在侵权判定之上,在侵权比对时要注意局部和整体相结合的原则,在对它合理使用是否构成的判定之上,应看被告的使用,是否构成所有的转换性使用,在法律地位的衡量方面,卢海君副教授觉得不应该仅仅局限于著作权法,而应该放在整个的法律环境当中,尤其是应该结合竞争法来考虑简短文字法律的作品地位问题。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袁杏桃副教授对我国的追续权制度的构建进行了简单论述,她首先对追续权制度的国际国内背景做了简单介绍,对我国如何建构追续权制度进行了初步设想;此后,中南民族大学严永和教授对民间文学艺术的著作权保护进行了分析,指出目前学界对民间文学艺术的表达,具体的内涵和种类、类型界定还不清楚,他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与内容的设计以及权利期限的争议问题进行了梳理,认为应该对精神权利和消极性的财产权进行无期限保护;韩国著作权委员会研究委员李浩兴对韩国版权法对新闻作品的保护进行了介绍,江原大学校法学专门大学院郑镇根教授则对音乐作品与三步检验法进行了分析,使得在场嘉宾对国外的著作权状况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最后,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牛强讲师主要就书信作品进行了著作权意义上的反思,他认为,书信上的多种法律利益是一个整体,法律部门化的出现,可能促进了法律制度的繁荣,但是其实把整体的利益分割成条条框框,在具体诉讼时的时候,大陆法系国家法官的裁量权受到了限制,只依据依据某一个法律判断,是否需要从立法制度层面对著作权和其他法律之间进行协调,通过立法层面协调,以抵消大陆法系的体系缺陷还需要进一步讨论。
 
    在论坛的最后,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刘华教授和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何敏教授对上述六位发言者的发言进行了点评,19日分论坛一的“中国著作权法修订与制度完善”主题讨论到此结束。
 
  4月20日上午8点30分,论坛第三节继续火热进行。
 
  本节主题发言由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王瑞龙教授和和西安交通大学马治国教授共同主持,王瑞龙教授对与会代表、参会人员表示了欢迎并对会议进程进行了简要介绍。随后,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熊英、韩国仁荷大学法学院教授洪承祺、BSA软件联盟法律顾问宋思淼、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教授熊琦、华南理工大学副教授谢惠加等人各自做了精彩的主题发言。最后,西南政法大学张玉敏教授对发言人分别做了点评。
 
 
(王瑞龙)
 
    首先发言的是北京工商大学熊英教授,她发言的主题是“我国电视节目模块著作权法保护分析”。她先从电视节目模块的界定入手,梳理了国内外学者对其不同的界定、总结了电视节目模块的特点并对其与电视节目进行了区分。随后她在分析了域外电视节目保护的过程中又对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电视节目模块制度的设计提出了一些自己的想法,比如可以在著作权里明确的增加电视节目模块作为作品形式、明确规定电视节目模块的权利主体和保护期、设定侵犯电视节目模块著作权的条件等观点。
 
  随后,韩国仁荷大学法学院洪承祺教授进行了以“韩国政府与法院打击版权侵权行为的合法化举措”为主题的发言。他介绍了韩国版权法案的目的,即保护作者的著作权和邻接权,为文化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和进步而促进作品的合理使用。他列举数据介绍了韩国犯罪责任的增大和政府采取措施减轻该责任来寻求一种风险平衡的情况。此外他还介绍了韩国两个有关打击版权侵权行为的法院判决。韩国著作权法的这些变化对我国如何打击侵权行为很有启发,韩国的经验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也很有借鉴意义。
 
 
(洪承祺)
 
  BSA软件联盟法律顾问宋思淼做了“软件产业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的主题发言。她首先对BSA软件联盟做了一个简要介绍。宋思淼顾问阐述了软件产业的发展和它的重要性,并引用了许多数据证明了软件产业作为一个创新行业,其赖以生存的环境是知识产权对其的保护。她指出,软件产业发展的严峻挑战是盗版问题,并从对经济和公众危害、对信息安全的威胁、对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影响几个角度分析了软件盗版的危害性。她还介绍了近期美国联邦法院做出的针对我国中心通信公司在美国的子公司的软件侵权案件的裁定,指出中国作为软件使用量在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大国,所面临的问题也是非常严峻的,同时她还总结了目前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问题。
 
 
(宋思淼)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熊琦副教授做了以“数字音乐付费制度的未来模式探索”为主题的发言。他首先介绍了目前美国音乐著作权的前沿动态,并介绍了我国关于音乐著作权问题上产业界、学界的声音。他指出,由于音乐作品受传播技术影响大的特点,全面付费的可能性很小。熊琦副教授从数字音乐付费制度困境的源起入手,阐述了造成该困境的几个原因——付费主体、付费对象、付费机制的问题。关于数字音乐付费未来应该怎样选择,他认为关键的障碍就是内容提供者,也就是音乐传统的主体和网络服务主体之间商业模式的矛盾;而法律制度应该适应商业模式,在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最终用户之间,我们应该根据更符合商业模式的方式来构建它的许可及付费机制。

(熊琦)
 
  华南理工大学谢惠加副教授发言的主题是“版权权利管理信息的法律保护”。他首先对版权权利管理信息进行了界定,然后分析了删改版权权利管理信息违法行为的认定,他介绍了我国有关该违法行为的认定与WCT的一些区别以及我国在认定主观过错上的立法情况。随后他阐释了删改版权权利管理信息的法律责任。
 
  最后,西南政法大学张玉敏教授对发言做了精彩的点评。她对每位发言人都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认为这些发言以小见大,使在场听众有很多的收获。2014年南湖论坛第一份论坛的三节研讨会到此圆满结束。这次论坛上探讨了很多有关著作权方面的前沿问题,给与会嘉宾很大启发。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近日将陆续发布本次南湖论坛期间所有研讨会的文字实录,敬请关注!
 
    通讯员、摄影:胡冬双、陈小茹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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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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