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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大讲堂第一讲——市场主体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发布时间:2014年3月9日 中国私法网 点击次数:2279

    2014年3月7日,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和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承办的“法治中国”大讲堂——社会治理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专题讲座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泓楼一楼报告厅隆重举行。讲座由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担任主讲人,围绕“市场主体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这一主题进行。本次讲座由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教授主持,并由国家知识产权中心主任吴汉东教授进行致辞,法学院广大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徐汉明教授主持)

(吴汉东教授致辞)

(王利明教授主讲)

    首先,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教授对此次讲座主持发言。随后,国家知识产权中心主任吴汉东教授致辞,吴教授认为“法治中国”是中华民族所追求的目标,我国要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必须认真落实依法治国的十六字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而我们“法治中国”大讲堂作为法治建设平台,便是在这种背景下应时而生。最后,吴汉东教授对王利明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衷心祝讲座取得圆满成功、“法治中国”大讲堂取得光辉业绩。

    王利明教授的讲座立足于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的精神,他认为市场主体应充满活力,我们在法律层面上需要对市场主体进行改革完善。由于市场主体中主要是以企业为通常形态,因此市场主体制度及市场体系的构建完善便是需要促进企业制度的进一步发展。随后教授进一步提出了关于市场主体的五个问题:
 
    一是关于市场主体的类型形态。王利明教授认为,市场主体类型形态主要表现为市场主体的多样化、市场主体的规范化、市场主体的灵活性、市场主体的统一性。首先,从市场主体发展趋势来看,主体的多样化,比如信托、基金等都受到了商事主体的规范。其次,市场的主体需要法定化,而不能通过当事人合意创设,如此可以减少交易成本,维护交易安全。再次,市场主体的规范化,需要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对市场主体进行法定和规范化。市场主体的规范化与市场主体的灵活性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在强化对债权人的保护前提下,也要赋予市场主体管理人更多的自主权利。法律在对市场主体规范化的过程中不能进行过度干预,应当设置一个基本规范框架。最后,在市场主体的统一性方面,王利明教授指出,应该促进三资企业法和公司法的统一。
 
    王利明教授提出的第二个问题是关于公司资本制。最新修改的《公司法》确定了注册资本的认缴登记制,废除了旧《公司法》中注册资本的实缴制;同时新《公司法》废除了对于设立公司时的最低注册资本制的限制。教授在针对此次这两面的修改内容,提醒广大师生应该避免出现两大误区——不应该认为以后公司都不需要任何资本;资本制度改革之后,我们民法中还是应该坚持资本维持原则。关于市场主体制度准入制的改革问题。王利明教授认为,应统一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采用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激活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社会财富的创造;极大限制政府的自由裁量权,使政府决策公开透明;提高市场监管效率等。
 
    第四个问题是关于市场主体登记制度。王利明教授指出首先我们应该逐步统一登记制度、建立登记查询制度和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这样才能不断利用信息披露制度来规范对于市场主体的管理。最后一个问题是关于市场主体的退出制度。王利明教授在针对我国《企业破产法》执行情况不理想状态下,提出今后我们需要落实“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和进一步完善破产制,以此来鼓励创业和再创业。最后,王利明教授认为,建立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内容在于依法治国,法治改革和经济改革应该相配套发展,法治改革是根本保障。
 
    最后,本次讲座由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教授总结发言,并简要介绍了“法治中国”大讲堂开设讲堂的意义以及今后大讲堂的运作规划。
 
 
 
附:
“法治中国”大讲堂简介
 
    “法治中国”大讲堂,是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教育部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创新团队(2014—2016)主办,并协同校内16个院系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部门创建的平台。“法治中国”大讲堂呈学术精品、展大师风采,致力于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高端学术交流平台和创新人才培养课堂。
 
    “法治中国”大讲堂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主题,重点讲授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时代意义及战略目标、国家治理体系法治化、宪法权威与以宪治国、宪法实施监督程序规范、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收入分配公平与人民福祉、技术创新体系与知识产权保护、市场主体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国际社会治理与中国话语权、全球治理与发展权、新型大国关系与中美在亚太角力的思考等重大选题。“法治中国”大讲堂计划每月举办一至二期。讲授由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法学家、经济学家、管理学家、政治学家、社会学家和实务界的精英人才担当,如我国著名的法学家张文显、李步云、徐显明、吴汉东、王利明、黄进、付子堂、韩大元、何勤华、李林、汪习根,著名的财税学家杨灿明,著名的政治学家俞可平,国际知名专家赵穗生、祖良荣,实务界专家江必新、徐汉明等。
 
    “法治中国”大讲堂的启堂对积极开展“法治中国”的协同研究与实践创新,深入推进法治理论发展、促进法治战略共识、加快“法治中国”建设、汇聚法治“中国梦”正能量、实现法治“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撰稿:朱庆华、陈丹
摄影:刘庆国、杨舸帆

来源:中国私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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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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