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8日,湖北省法学会民法研究会2008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我校文泓楼以后报告厅圆满召开。本届年会由武汉仲裁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系承办。省法学会秘书长吴本清,武汉仲裁委主任熊世忠,研究会顾问武汉大学余能斌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李静堂教授,清华大学大学马俊驹教授,研究会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吴汉东教授,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陈小君教授、武汉大学余延满教授,华中科技大学易继明教授、裴丽萍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刘仁山教授、赵家仪教授、麻昌华教授、胡开忠教授、彭俊良副教授、伍治良副教授等出席了本界年会。同时还有来自武汉地区各高校、各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武汉中级人民法院、武汉仲裁委、律师事务所、行政机关等实务部门的法律工作者200余人参加了本届年会。
本届年会主要确定了“民事立法30年回顾与展望”、“ 侵权责任法和民法典的制定”、“ 十七届三中全会《决议》背景下《物权法》的实施”三个议题,余能斌教授、易继明教授、高飞博士分别做了主题发言,与会专家马俊驹等教授分别做了精彩点评。
随后,举行了对参加年会投稿并获奖的人员授予获奖证书的仪式。本次年会共收到论文60篇。经过与会专家评审,评出一等奖两篇,二等奖五篇,三等奖八篇,优秀奖十篇。同时,“农村土地问题立法研究”课题组提交的论文“《物权法》时代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的基本思路”被评为特别奖。
责任编辑:商艳冬 刘慧慧 刘范义 袁琴 摄影:刘范义 袁琴 商艳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