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1日晚7时,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法学院献礼“65周年校庆”高端学术系列讲座第七讲在南湖校区文泓楼报告厅举行。此次讲座由清华大学法学院王保树教授主讲,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事务部部长雷兴虎教授主持,商法专业部分老师参加了此次讲座。此次讲座的主题是《<公司法>的商法精神》。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事务部部长雷兴虎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雷兴虎教授向现场同学简单介绍了王保树教授。王教授曾参加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第一部地方性商事法规的制定,并曾作为《公司法》修改顾问小组成员。因此此次讲座对于老师和同学们而言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清华大学法学院王保树教授主讲)
随后的讲座过程中,王保树教授从商人、公司与商法精神,商法思维以及商法发展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在商人、公司与商法精神层面,王教授讲到自改革开放以来,商事立法是变化最大也是发展最迅速的法律,明确阐释了商人资格,商人和商事主体的区别以及公司法精神是商法精神的一部分三方面内容。随后,王教授从商法思维是一种特定的从业思维方式、是围绕着商法的逻辑展开的,并体现在行为中的一种思维的角度进行了讲述。他强调了商法思维要关注商人与商事交易特殊性,尊重营业自由,促进交易、方便交易,注意外观主义适用以及坚持企业维持等五个着重点。在商法的现代化层面,王教授认为为了商法的现代化,必须建立商法的和谐体系,注重适应性、“全球化”、社会责任和效率;同时需要制定完善的规则体系,但这一体系并不意味着必须制定商法典,也可以是类似商事通则的法律法规来保证其完整性。最后,王教授提醒大家要注意商法领域的两个重要问题,一是商法的企业法化趋势;二是公司法和证券法等的联动修改问题。
在王教授的讲座结束之后,雷兴虎教授进行了简单的总结。随后的现场提问环节,王教授细致回答了同学们针对商法热点提出的问题。

(现场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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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刘胤宏
摄影:欧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