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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传统文化及其知识产权的保护”论坛举行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27日 点击次数:1303

11月25日晚,主题为“民族传统文化及其知识产权的保护”的第十五期“南湖论坛”在文泉楼多功能报告厅隆重举行。我校校长、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会长吴汉东教授;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范忠信教授;我校教务部部长、宪政立论探究所主任刘茂林教授出席了本次论坛。论坛由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高飞老师主持。

法学院团委学生会演艺部开场表演了《啼笑姻缘》的乐器演奏,在还未散去的中国古典文化的气息中,高飞老师宣布讲座开始并简要地介绍了三位嘉宾和此次论坛的主题:“民族传统文化及其知识产权的保护”。他针对这一主题指出了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侵害的实例并强调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紧迫性。

第一阶段,范忠信教授、刘茂林教授、吴汉东校长依次发言。三位嘉宾关于民族非物质性文化遗产的含义、使用权问题、与周边民族的关系、所处的国际环境及其如何保护等问题分别进行了精彩的演说。其中,范忠信教授提出了关于非物质性文化遗产的定义及各种表现形式,并在其使用权问题上主张在承认文化原产地的基础上大家共同享有和保护;刘茂林教授指出了当今宪法关于非物质性文化遗产保护的不足,并表示希望看到文化遗产在接受法律保护的同时能在它所存在的环境中进行自我保护;最后,吴汉东校长给大家介绍了传统文化保护所处的国际环境和相关的国际法准则,他提出:当今世界是知识革命的创新时代,因而文化的保护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发展中国家可以利用世贸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协议和公约伸张正义,同时要注意提高创新能力以利于传统文化的发掘和保护。

第二阶段,三位嘉宾对自己的观点进行总结和补充,在文化保护的主客体及方式、文化遗产的利益分享、如何用法律对文化进行公权与私权保护等方面进一步对自己的观点进行了剖析。

三位大家结束了独特深刻却又不乏风趣的学术交流后,还耐心解答了现场同学们的积极提问。晚9时,第十五期“南湖论坛”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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