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5日19:30,中国民商法高峰论坛第十四讲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泓楼学术报告厅开讲。本次讲座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人大民商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立新教授作为主讲人,就“媒体侵权责任案件中的法律适用”这一主题做了精彩的报告。讲座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商研究》编辑部副编审耿卓老师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麻昌华教授、华中师范大学丁文教授以及华中科技大学姜战军教授为评议人,同时邀请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红副教授、张作华副教授、陈晓敏老师、罗洁老师以及武汉大学杨巍副教授、李承亮副教授、余立力副教授、罗昆副教授等作为嘉宾出席。

(耿卓老师主持)
耿卓老师首先对杨立新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地欢迎,并对杨立新教授的学术成就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对本次讲座强大的评论团队以及嘉宾阵容也一一作了介绍。

(杨立新教授主讲)
在接下来的讲座中,杨立新教授首先介绍了“媒体侵权责任案件中的法律适用”这一主题,这是其负责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东亚侵权行为法”重点研究课题的研究成果之一,也是其主持的欧盟“媒体权利保护”研究课题的内容之一。接着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讲授:第一,与张新宝教授的争论,即是否有“媒体侵权”这一概念的探讨;第二,介绍课题研究的大体情况;第三,重点介绍《中国媒体侵权责任案件法律适用指引》。
对于是否存在“媒体侵权”这一概念,杨立新教授在《中国法学》上发表了一篇文章,与张新宝教授的“新闻(媒体)侵权否认说”展开了一场真正的学术论辩。杨立新教授认为,媒体侵权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一定要有法律去调整,中国最终要制定一部《新闻传播法》与媒体侵权责任法紧密配合。
在介绍课题研究的大体情况这一部分,杨立新教授表示,课题从开始到最终完成,大致要经过以下几个阶段:完成司法手册提纲;交由法院操作半年;与法院一起进行经验总结;对手册进行再讨论;对手册条文进行分别修改;继续完善课题。杨立新教授表示,课题的研究成果将有助于划清媒体侵权和媒体权利保护的界限,意义重大。
第三部分是本次讲座的重点,在该部分,杨立新教授向我们详细介绍了《中国媒体侵权责任案件法律适用指引》。《中国媒体侵权责任案件法律适用指引》共有九章,分别是:一,媒体侵权责任的主体;二,媒体侵权责任的客体;三,媒体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四,媒体侵权行为的类型;五,媒体侵权责任案件的抗辩事由;六,网络侵权;七,侵犯公民个人电子信息责任;八,侵害著作权的法律责任;九,媒体侵权案件的责任方式。接着杨立新教授重点讲述了媒体侵权行为的类型、媒体侵权责任案件的抗辩事由、网络侵权以及侵犯公民个人电子信息责任。

(丁文教授评议)

(麻昌华教授评议)
在评议环节中,丁文教授、麻昌华教授、姜战军教授分别谈了自己地本次讲座的体会,并就媒体侵权相关问题提出来自己的思考和看法。姜战军教授还对英、美国家的相关立法做了简单的介绍。在提问互动环节中,现场观众向杨立新教授提出了与媒体侵权相关的一系列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杨立新教授都一一给予了详细的解答。

(姜战军教授评议)

(现场同学提问)
最后,讲座在现场师生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字实录:/Web_P/N_Show/?PID=8864
撰稿:石家丽
摄影:刘胤宏 陈雪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