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着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的东风,11月17日,湖北省商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湖北经济学院隆重召开。本次年会由湖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主办,湖北经济学院承办,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协办。湖北经济学院副校长何慧刚教授,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法制办副主任李汉生同志,湖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冯果教授,湖北省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新天教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武星教授,武汉海事法院副院长徐少林同志,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雷涌泉同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雷兴虎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张里安教授,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彭真明教授,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王瑞龙教授等来自湖北省商法学界的专家学者,以及湖北经济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高校法学院师生参加了此次年会。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社会诚信建设”的精神,此次年会围绕“诚信体系建设与商事法的完善”进行研讨。

(开幕式现场)
9时,大会正式开幕,开幕式由李新天教授主持。在领导嘉宾介绍完毕之后,湖北经济学院副院长何慧刚教授致欢迎词;随后,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法制办副主任李汉生同志,湖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冯果教授致开幕词,并分别从党的十八大召开再次强调法治以及日前商法的发展趋势角度,重申了此次年会的议题。

(何慧刚教授致欢迎辞)

(雷兴虎教授主持研讨会)
10时15分,研讨会第一部分开始。该单元研讨会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雷兴虎教授主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雷涌泉同志、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王瑞龙教授担任评议嘉宾。该单元研讨会的主题为“商法总论中的商事法律问题研究”。雷兴虎教授首先从孟德斯鸠提及的“商人信用”谈起,强调诚信在商法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商法总论中研究诚信的必要性。随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董俊武同志首先对当前商事审判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探讨,主要包括调整违约金裁判尺度的实践把握,对新《公司法》第16条的理解,无效合同诉讼时效起算问题以及不计免赔约定与保险责任免除条款;强调了“诚信”在商事审判中的重要意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吴京辉副教授从票据流通中的三个诚信维度进行了探讨,这三个维度分别是诚实守信——票据交易的保障,“忽略”诚信——票据流通的技术,背弃诚信——票据流通的风险。武汉大学法学院罗昆副教授从“商事诚信与我国违约金的司法调整制度的限缩解释”角度进行了探讨,他认为我国违约金问题处理存在概念认识似是而非,规则适用主次颠倒,损失计算难易不分,司法调整频率过高等主要问题,并从分析《合同法》第114条及相关司法解释(2009)5号第29条入手,提出了以效率违约理论,主观价值理论和权利转换理论为基础,以限缩解释解决违约金问题的基本思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刘训智从“商事登记诚实信用原则研究”的角度,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韩晓利从“我国商事信用法律体系构建”的角度;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杨为程从“金融消费者保护”角度;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从“我国商事信用法律调节机制完善”的角度对本阶段议题进行了探讨。王瑞龙教授从诚信在商法领域的不同要求和如何建立我国的诚信体系对上述发言人的主题发言进行了中肯的评价,并坚信我国商事法律中诚信建设是值得期待的;雷涌泉同志从司法实践角度出发高度评价了七位发言人的论文。

(吴京辉副教授作报告)

(罗昆副教授做报告)
13时30分,研讨会第二阶段开始。该单元研讨会由武汉大学张里安教授担任主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武星教授,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王天习副教授担任评议嘉宾。该单元研讨会的主题为“公司法、证券法中的商事诚信法律问题研究”。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讲师张焰博士从保荐人制度完善角度提出了对商事诚信问题研究的思路,她认为我国现阶段保荐人制度流于形式,可以效仿破产管理人制度进行结构改造;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印通从“公司控制股东忠诚义务研究”角度,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李安安从“金融创新与董事信义义务重塑”角度,博士研究生袁康从“资本市场诚信建设的制度逻辑与实践途径”的角度;中南财经政法学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张琪从“隐名股东法律规制”角度对本阶段议题展开了主题发言。随后,武星教授和王天习副教授分别从司法实务和学术理论角度对六位发言人的发言进行了评述。

(武星教授作评议)
15时,研讨会进入第三阶段。本阶段研讨会由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彭真明教授担任主持,武汉海事法院副院长徐少林同志,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孙光焰副教授担任评议嘉宾。该单元研讨会的议题为“保险法、破产法及商法实践中的诚信问题研究”。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田宇生、法官张亚琼从“我国商事审判制度的特别构建”角度,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林伟、武汉海事法院法官陈银华从“我国海上保险保证制度完善”角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生谢然、项健从“破产法中的偏颇性清偿行为——从我国新《企业破产法》第32、33条完善”的角度,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王鹏宇从“诚信体系建设与破产管理人监管制度完善”的角度,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杰从“首席仲裁员实现和谐仲裁价值追求所应具备办案能力”的角度展开研讨。徐少林同志和孙光焰副教授在评议中高度赞扬了四位发言人视野广阔、视角独特,理论结合实践。

(闭幕式现场)
16时10分,研讨会闭幕式及获奖论文颁奖仪式开始。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院长李振华教授担任主持。李新天秘书长首先介绍了优秀论文评选情况,随后湖北省山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杰宣读了论文获奖名单,并由商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等为获奖人员颁奖。最后湖北省商法学研究会会长冯果教授对本次年会暨研讨会进行了总结,他首先感谢湖北省法学会和众多专家学者对商法学研究会的支持,认为大会总结起来有着成果丰硕、讨论热烈、水平较高三个层面的特色,是一次圆满而成功的大会。经过一天充分的学术交流和讨论,本次商法学年会暨研究会顺利落下了帷幕。
撰稿:刘胤宏
摄影:成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