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湖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武汉大学法学院隆重召开。本次年会由湖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主办,武汉大学法学院承办,北京金台(武汉)律师事务所协办。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骆郁廷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教授,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姚仁安同志,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传读教授,湖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覃有土教授,湖北省法学会联络部王世杰主任,湖北省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冯果教授,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商法学年会换届筹备组负责人樊启荣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雷兴虎教授,武汉大学李新天、张里安两位教授,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华中师范大学法律系主任彭真明教授等等来自湖北省商法学界的专家学者,以及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民族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的师生共计200余人欢聚珞珈山下,围绕商法与民法的差异性研究、商法中的疑难问题、“两型社会”实验及区域金融法制中心建设中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研讨。

(开幕式现场)
上午9时大会正式开幕,开幕式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李新天教授主持,他向大家介绍了与会的各位领导和嘉宾。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骆郁廷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教授,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姚仁安同志,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传读教授,湖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覃有土教授分别致辞。

(李新天教授主持)
首先,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骆郁廷教授在致辞中对与会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谢意,并预祝本次年会圆满成功。随后,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教授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他指出了关于商法研究的三点看法:以问题为导向,打破学科界限、部门界限;以国际法的视野、比较法的考量、中国法的时政来分析商事规则的共同性;同时进一步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紧接着,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姚仁安同志代表湖北省法学会发表讲话。他指出:要以十七届六中全会为契机,结合湖北经济发展的特色,加强制度体系和组织建设来召开学术论文研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传读教授在讲话中结合审判实践提到民商法是基础性私法,民商事审判的独立使商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然后,湖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覃有土教授在致辞中对年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对以后商法学会的发展进步表示殷切希望和良好祝愿。

(覃有土教授)
在随后的换届选举环节中,首先由湖北省法学会联络部王世杰主任介绍了商法学研究会换届情况、宣读了省法学会的批复文件。随后,换届筹备组负责人樊启荣教授对换届情况进行了说明:介绍了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候选人等情况,并组织选举了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推举了研究会名誉会长,聘请了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聘任了研究会副秘书长。

(冯果教授讲话)
在开幕式的最后,湖北省商法学研究会新任会长冯果教授讲话,他首先诚挚的感谢湖北省法学会对商法学研究会的支持和法学界的信任,表示要发扬奉献服务的精神,努力做好学术研讨工作和实践部门的结合工作。

(樊启荣教授发言)
上午10时45分,会议进行了第一单元的研讨会。该单元研讨会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雷兴虎教授主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雷涌泉博士评议。围绕“商法与民法的差异性研究”这一主题分别有来自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武星同志结合审判实践从“商事审判与普通民事审判的差异性”的角度,来自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印通同学从“商法的理念与特殊规则”的角度,来自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的庭长田宇生同志从“商事审判理念的重塑”的角度,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博士生导师樊启荣教授结合理论与实践从“保险法的角度论商法与民法的差异”的角度发表了见解独到、立意深刻的演讲。雷涌泉博士在评议中高度赞扬了四位发言人视野广阔、视角独特能结合理论与实践分别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介绍了对商法与民法差异性的见解。

(常健教授发言)
下午14时,会议开始第二单元的研讨会。该单元研讨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张里安教授主持,由华中师范大学李克武教授评议。围绕“商法中的疑难问题研究”这一主题,五位学者分别介绍了自己的研究成果。来自武汉大学的法学博士后武亦文比较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发表了“论保险代位权在再保险中的使用问题”的主题演讲;来自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的博士研究生窦鹏娟发表了“投资银行使用有限责任制度的风险与救济”的演讲;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经济法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易娟发表了“民商法安全与效率价值在立法中的衡平”的演讲;来自武汉大学的博士研究生王宗涛发表了“股权平等原则与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的演讲;来自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的常健发表了“近代公司法律制度的实施效果分析------以公司章程制度为例”的主题演讲。李克武教授对五位学者的发言做出了精彩的点评。在点评中谈到了自己的感受,他指出在研究中要保持学术的敏感性、敢于挑战疑难问题同时要加强反思,追求揭示真理,同时要贴近现实。

(冯兴俊副教授发言)
第三单元的研讨会再下午15时开始,该单元由华中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彭真明教授主持,由中南民族大学的孙光焰副教授评议。本单元围绕“‘两型社会’实验及区域金融法制中心建设中的法律问题”这一主题,来自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的陈雪萍教授、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的两名硕士研究生彭瑶和贺捷同学、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张芳法官、武汉纺织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的副院长蓝寿荣教授以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冯兴俊副教授六位学者分别介绍了自己的研究成果。

(闭幕式现场)
经过一天充实丰富的学术交流与探讨,下午16时15分,由樊启荣教授主持闭幕式及获奖论文颁奖仪式。首先由北京金台(武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喆宣读获奖名单,本次年会从提交的138篇论文中评出了武亦文 《论保险代位权在再保险中的适用问题》等五篇一等奖论文、李安安等人的10篇二等奖论文、刘聪等人的三等奖论文15篇以及30篇优秀奖论文。研究会的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分别为获奖人员颁奖。在开幕式的最后由湖北省商法学研究会会长冯果教授做了总结,首先感谢湖北省法学会和众多专家学者对商法学研究会的支持,认为大会总结起来有着成果丰硕、讨论热烈、水平较高三个层面的特色,是一次圆满而成功的大会。
撰稿:唐守东
摄影:成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