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民法学家张俊浩先生访问我校
2005年11月18日晚上七点半,著名民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张俊浩先生应我校民商法典研究所之邀,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澜楼310教室作了一场题为“从裁判法的角度理解法律行为”的精彩讲座。讲座由陈小君副校长主持,高飞老师也到场参加。
在长达两个小时的讲座中,张教授以《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为切入点,论述了以应从裁判法角度来理解法律行为,他的讲座分两个层次,第一层次阐述为什么要从裁判法的角度而不是行为法的角度理解法律行为。第二层次阐述了这样理解的好处。第一层次分两步来证明:一,对法律行为构成要件的规定并不是法律规范,而是法律方面的技术规范,它不是一种行为规范。二,它不是行为规范也不表明它是裁判规范,那么它为什么是裁判规范?第二层次阐述了从裁判法的角度理解的好处。一是能更正确地理解,二是从不同角度理解侧重点会不同,这样会使我们从一个新的视角去看待民法。
张教授逻辑严密的论证以及他的轻松幽默的语言都给在场的同学们留下深刻的印象。讲座结束后,陈小君副校长不失时机地请张老师每年来中南大讲学一两次,先生慨然应诺。

张教授在讲座中

教室里坐无虚席

沉浸在民法世界中的张俊浩先生

陈小君副校长饶有趣味地听讲座

陈小君副校长在认真地做笔记

幽默的张先生
供稿:李慧敏 熊伟
摄像:李学仕
责任编辑:熊伟 李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