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学术研讨会报道之二:知识产权法座谈会
2005年9月12日下午2:30,台湾学术访问团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各位学者、博士、硕士研究生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资料室进行了一场“海峡两岸知识产权研讨会”。
作为东道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曹新明教授首先介绍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由一个校内的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到一个国家级的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发展历程,用“五跨”,即“跨学科、跨学校、跨地区、跨行业、跨国家”概括了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特色和现状;其次介绍了祖国大陆对知识产权的立法、司法保护水平和知识产权法学的研究现状概况,即从立法层面而言,法律制度建设的时间不长,但是基本的法律规范比较健全,步伐较快,商标法、著作权法已有两次修改,专利法正在进行第三次修改;从司法实践层面而言,通过2000年的审判模式的改革,各级法院或者为了审理知识产权案件设置了专门的审判庭,或者纳入原有的民事审判庭中进行审理,还有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法院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从保护水平而言,以前的刑事打击力度不够,现在加强了执法力度,并将在司法、行政方面继续努力。
随后台湾学术代表团的代表介绍了祖国台湾地区对知识产权的立法、司法的保护水平和学术研究的前沿问题,其中台中地院的林洲富法官与大家分享了其在《月旦法学杂志》上发表的最新研究成果《颜色、立体和声音商标的保护》,莫诒文律师介绍了台湾地区知识产权立法的增订和修改情况,屏东地方法院检察署的卢明轩检察官从生物科技、电子通信科技、新药的发展、环境保护等多方面地介绍了知识产权多样化的发展趋势。
此外,海峡两岸知识产权研讨会的与会双方还就司法实践中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律师如何开展知识产权业务、海峡两岸如何进行知识产权制度的协调等理论实务问题展开了广泛而又深入的讨论,时间在不知不觉中过去,由于时间问题未能讨论的问题大家一致认为留待下次举行研讨会时再行交流,此次海峡两岸知识产权研讨会在大家的恋恋不舍中落下了帏幕。







供稿:李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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