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在华中科技大学召开
12月25日,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华中科技大学隆重举行。本次年会由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承办。会议围绕着民法实务,民法法典化以及知识产权法定主义等主题进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警官学院、武汉科技学院等高校的近200名师生参加了大会。出席本次大会的还有湖北省政法委、省法学会、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武汉市人民法院、武汉市检察院、黄冈市人民法院、武汉海事法院等相关主管单位和实务部门的领导和专家。

开幕式由华中科技大学裴丽萍教授主持,湖北省法学会领导陈志伟先生到会并致辞。华中科技大学副校长杨勇教授、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易继明教授相继发言,对与会人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紧接着,湖北省民法学会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教授致辞并发表重要讲话。吴教授在讲话中盘点了过去一年湖北省民法学界的研究活动及成绩,充分肯定了湖北省的全国民法学研究重镇的地位,并用三点体会对此作了高度的概括,即湖北省的民法学研究立足于湖北、忠实于人民、执着于研究。对于未来湖北省民法学研究的方向,吴教授也提出四点建议:一,继续关注《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的适用及完善问题研究,特别是后者;二,关注民法典的制定;三,开始关注《人格权法》的制定;四,《著作权法》马上要全面修改,大家应该给予必要关注。在讲话的最后,吴教授饱含激情的说:中国的民事立法活动不能没有我们湖北学者的声音,我们湖北学者不能简单的做一个旁观者、评论者,应该做一个积极的参加者、推动者,为推动中国法治进步贡献我们的思想与智慧,是我们的共同追求!

(裴丽萍教授主持开幕式)

(杨勇教授致辞)

(易继明教授致辞)

(吴汉东教授作重要讲话)
开幕式结束以后,大会围绕预定议程进行了讨论。
在会议的第一单元,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姜战军教授主持 “民法实务” 问题的讨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李涛做了题为《湖北省民事审判相关问题》的报告。
在会议的第二单元,对“民法法典化”问题的讨论分三部分进行。
武汉大学孟勤国教授发表了题为《关于民法典的几点看法》的报告,孟教授从“我们为什么要制定民法典,能制定出什么样的民法典,民法学人对民法典的制定持什么样的态度“三个方面阐明了他的主张:即不同意短期内制定民法典,但并不反对从长远的角度来着手构建民法典。对孟教授报告的讨论由湖北省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武星法官主持。武汉大学温世扬教授、中南民族大学王瑞龙教授、华中农业大学李长健教授、华中科技大学李扬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麻昌华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伍治良副教授、武汉大学余能斌教授相继就孟教授的报告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与孟教授进行了深入的思想碰撞。
黄冈市人民法院院长吕小武法官主持了接下来的讨论。华中科技大学易继明教授做了题为《中国大陆民法典制定的三条路线》的报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麻昌华教授和武汉理工大学陈中泽副教授进行了精彩点评。湖北省检察院徐汉明常务副检察长就当前人们普遍关注的农民土地问题,作了《论公有产权新模式——农民土地持有产权制度》的报告,就农民土地产权制度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德高望重的李静堂教授和余能斌教授作了点评。
在会议的第三单元,武汉海事法院副院长李群星法官主持了 “知识产权法专题”的讨论。华中科技大学李扬教授以《知识产权法定主义的理论基础、缺陷及其克服》为题做了主题发言,湖北省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钟莉法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赵家仪教授分别从不同角度出发对李扬教授的报告做了精彩点评。
下午16:20,会议进入尾声,武汉大学张善斌副教授主持了闭幕式。闭幕式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麻昌华教授致闭幕词,他代表湖北省民法学研究会感谢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对本次年会的成功召开所付出的努力,并评价本次研讨会是一场丰富的思想大餐,本次会议所进行的主题讨论,有的已经得出了结论,有的还有待继续讨论,但必将对我国民法的法典化研究、民法的实务运用提供重要参考和建议,也为将来的民法学研究指明了方向。本次年会还举办了颁奖仪式,对年会获奖论文的作者进行表彰,共评选出童列春、张作华等6名一等奖获得者,戴俊英、戴威等10位二等奖获得者,谭学文、庞柱、舒梅等15位三等奖获得者及吴恢宇、谷满满、贺媛、黄春燕、覃辰恺等20位优秀奖获得者。

(麻昌华教授致辞)

(大会现场)

(大会现场)
撰稿:曹益凤 黄 伟
摄影:王 婧 黄 伟
责任编辑:黄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