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1日晚7点,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科和罗马法系研究中心主办的第十一期“南湖民法论坛”在文治楼六楼会议室成功举办。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承亮老师作了主题为“恢复原状费用赔偿的性质”的报告,刘征峰老师担任本次论坛的主持人,张家勇老师、胡东海老师和李俊老师担任评议人。
(刘征峰老师)
论坛初始,李老师通过对“损失”和“损害”概念的区分引出了本次的主题。然后,李老师提出了理解恢复原状费用赔偿性质的两个角度:恢复原状和金钱价值损失。接着,李老师通过一系列原创案例对报告的主要内容做了深入浅出的解释。
主讲环节结束后,张家勇老师、胡东海老师、李俊老师分别进行了评议,李老师一一解答了三位老师的问题,并和三位评议老师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度讨论。
(张家勇老师、胡东海老师、李俊老师)
接下来进入学生提问环节,李老师细致耐心地解答了一位同学的提问。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本次论坛圆满落幕。
(学生提问)
(为保护主讲人的发表权,报告内容不做详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