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怀念旧版

首页 私法动态 私法名家 私法研究 私法讲坛 私法茶座 私法书架 私法课堂

>   私法头条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南湖民法论坛”第十一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南湖民法论坛”第十一期


恢复原状费用赔偿的性质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1日 李承亮 点击次数:1711

    2018年4月21日晚7点,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科和罗马法系研究中心主办的第十一期“南湖民法论坛”在文治楼六楼会议室成功举办。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承亮老师作了主题为“恢复原状费用赔偿的性质”的报告,刘征峰老师担任本次论坛的主持人,张家勇老师、胡东海老师和李俊老师担任评议人。
 

(刘征峰老师)
 
    论坛初始,李老师通过对“损失”和“损害”概念的区分引出了本次的主题。然后,李老师提出了理解恢复原状费用赔偿性质的两个角度:恢复原状和金钱价值损失。接着,李老师通过一系列原创案例对报告的主要内容做了深入浅出的解释。
 

 

    主讲环节结束后,张家勇老师、胡东海老师、李俊老师分别进行了评议,李老师一一解答了三位老师的问题,并和三位评议老师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度讨论。

(张家勇老师、胡东海老师、李俊老师)
 
    接下来进入学生提问环节,李老师细致耐心地解答了一位同学的提问。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本次论坛圆满落幕。

(学生提问)
(为保护主讲人的发表权,报告内容不做详述)

来源:中国私法网

版权声明: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责任编辑:刘凌月 赵珉珈

【转发】“带着民法典回家乡”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

12-26

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

12-08

违约方解除合同问题的体系性思考

12-18

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会议实录

11-28

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

11-27

赠与的目的与效力:以不贞赠与为对象

12-18

更多往期回顾  >>

版权所有:中国私法网
本网站所有内容,未经中国私法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违者必究。
联系电话:027-88386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