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晚7点,题为“公元一至三世纪罗马法中的《法学阶梯》”的讲座在文治楼5楼会议室举办。本次讲座由罗马第一大学的Domenico Dursi老师担任主讲人,我校李俊老师担任主持人,胡东海、黄美玲老师担任评议人。
(Domenico Dursi老师)
讲座开端,李俊老师对主讲人和各评议人作了简要介绍,对Domenico Dursi老师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
(李俊老师)
首先Domenico老师提出本次讨论他会采用盖尤斯的思维模式,并以此检验其所著的《法学阶梯》是否为罗马帝国唯一的法学教科书。他介绍到盖尤斯对公民部分的规定为西方法律思想提出了一个创新和基本的概念。
(黄美玲,胡东海老师)
其次,Domenico老师介绍了盖尤斯书中的法律渊源和法律。法律渊源是对特定社会成员具有约束力的行为或事实,在罗马有法律、平民会决议、元老院决议、君主谕令、有权发布告示者发布的告示和法学家的解答,并对这些不同的法渊分别进行了进一步的阐述。
(现场提问的同学)
最后,李俊、胡东海、黄美玲老师分别就Domenico老师的讲述提出了自己的问题,现场的同学们也积极参与提问,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讲座现场)
摄影:卢亚娟
新闻:江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