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3日晚7点,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科和罗马法系研究中心主办的第九期“南湖民法论坛”在文治楼六楼会议室成功举办。刘洋博士作了主题为“对待给付风险负担的基本原则及突破”的报告,高庆凯老师担任本次论坛的主持人,夏昊晗老师和刘征峰老师担任评议人。

(讲座全景)
论坛初始,高庆凯老师做了简要介绍,伴随着大家热烈的掌声,刘洋博士正式进入主题。首先,刘洋博士从立法、学理和司法实务等方面论证了对待给付风险负担的研究价值。接着,刘洋博士阐述了对待给付风险负担基本原则为债务人主义原则。其中,刘洋博士反对将交付主义原则作为一项基本原则,认为其只是一项例外规定。最后,刘洋博士采取类型化的分析方式重点介绍了对债务人主义原则的突破。他指出在存在交付行为、债权人迟延以及债权人须对履行不能负责等情形下,风险负担原则要突破债务人主义,跳转到债权人方面。
(高庆凯老师)
(刘洋博士)
主讲环节结束后,刘征峰老师、夏昊晗老师进行了精彩的评议,张家勇老师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现场学术氛围浓厚,老师们就这一主题展开了深度探讨。
(刘征峰老师)
(张家勇老师)
接下来进入学生提问环节,刘洋博士细致耐心地解答了一位同学的提问。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本次论坛圆满落幕。
(为保护主讲人的发表权,报告内容不做详述。)
新闻:卢亚娟
摄影:江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