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学会民法研究会换届暨2004年年会在我校召开
2004年11月13日,由湖北省法学会民法研究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承办的湖北省法学会民法研究会换届暨2004年年会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隆重举行。
本次会议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温世扬教授主持。李静堂、余能斌、吴汉东、张中华、张传读、覃有土、吴根柱等领导以及武汉地区各高校的专家学者、湖北省武汉市各级法院、检察院、司法系统的专家领导出席了会议。东道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张中华教授代表学校向会议致欢迎辞,他简要介绍了中南大近几年的发展与成就,并预祝会议圆满成功。
在上午进行的换届会议中,与会代表通过正式的换届选举程序选举出了新一任的民法研究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及理事等。新任会长吴汉东教授提名聘请李静堂教授、余能斌教授担任名誉会长;聘请吴家友、靳军、张坚、周文轩、张河洁、田传平等领导担任学会顾问;另提名通过了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
选举结束后,会长吴汉东教授发表了热情恳切的讲话。他阐明了此次换届会议的重要意义,并向李静堂教授和余能斌教授致谢;明确了新一届理事会肩上的责任,肯定了湖北省民法学者在社会各界发挥的重要作用;并提出了民法学会的三点追求:我们的民法学者应该是传承文明,追求学术卓越的智者;服务国家,追求民众福祉的实践者;担当道义,追求社会正义的理想者!
在下午的召开的研讨会中,与会专家学者就“私法精神与宪政”、“民法典立法”、“‘三农’问题的民法对策”等三个议题展开了积极热烈的讨论。吴汉东教授、陈本寒教授、徐涤宇博士、伍治良博士等就民事立法中有关民法典的体系和财产权体系的问题作了精彩的报告和评议;贾伟杰法官和赵家议教授就“民营企业的法律地位”、彭真明教授和彭晓晖博士就“我国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完善”也展开了深入探讨。据会议秘书组统计,本次年会共收到来自湖北地区高校、法院、检察院、司法系统的学术论文计28篇。学会将组织并委托专家组对这些论文进行评选,对优秀论文给予奖励。
下午五时许,湖北省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第五届理事会换届会议暨2004年年会圆满结束!
(供稿:会议秘书组、中国私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