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武汉大学法学院隆重举行。本次年会由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武汉大学法学院承办,湖北晨丰律师事务所协办,年会围绕着换届选举和学术研讨两个主题进行。包括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警官学院、武汉科技学院等高校的近200名师生参加了大会,出席本次大会的还有湖北省政法委、省法学会、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武汉市中级法院、武汉市检察院、黄冈中级法院、武汉海事法院等实务部门的领导和专家。

吴汉东教授连任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会会长
开幕式由武汉大学温世扬教授主持,省政法委秘书长、省法学会姚仁安常务副会长、湖北省法学会吴本清秘书长到会并致辞,其高度评价了上一届民法学研究会的工作与成就,并期待民法学研究会在新一届班子的团结领导下做出更大的贡献。会议决定聘请李静堂教授、余能斌教授继续担任本届研究会的名誉会长,选举吴汉东教授连任湖北省民法研究会会长,温世扬教授任常务副会长。曹诗权教授、陈本寒教授、陈小君教授、陈中泽教授、李长健教授、李群星副院长、刘健勤副主任、麻昌华教授、彭真明教授、王瑞龙教授、易继明教授、余延满教授、张传读副院长、张卓立副院长、张粒会长、赵家仪教授、郑青副检察长、周佳念副检察长为湖北省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选举麻昌华教授担任湖北省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本届年会共产生了常务理事50名,107名理事。我校彭俊良副教授、唐义虎副教授、伍治良副教授当选为常务理事。宋敏博士当选为副秘书长。孟令志副教授、汪军民教授、赵金龙副教授、桂菊平副教授、汪安亚副教授、李石山副教授、高飞副教授、宋敏博士、张红博士、陈晓敏博士当选为理事。
年会的主题报告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青同志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麻昌华教授做题为《侵权责任法的几个问题》的报告,武汉大学孟勤国教授、华中师范大学彭真明教授担任评议人。麻昌华教授从侵权法的八个问题入手,深入地剖析了包括侵权责任法名称、侵权法地位、侵权责任法保护的范围、“同命不同价”等热点和难点问题。孟勤国教授、彭真明教授作了相当精彩的点评,互动环节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彭俊良副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姜战军教授分别作了精彩发言,就关心的相关问题交换了意见。会议气氛友好而激烈。
下午的学术交流环节中,武汉大学李承亮博士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叶铭芬分别作了《侵权责任的违法性要件及类型化》和《侵权法对法益的保护》的主题报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赵家仪教授主持此单元,华中科技大学姜战军教授、武汉大学李新天教授担任点评人,两位报告人的研究成果获得专家高度评价。
会议15:00进入闭幕式,湖北警官学院院长曹诗权教授致闭幕词并感谢武汉大学法学院和协办单位晨丰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年会的成功召开所付出的努力,认为大会总结起来有着时代背景好、外在表现好、提交论文高、无形效果好四个层面的特点,本次大会是一次圆满而成功的大会。此外本次年会本着“激励后学”的原则,从提交的百篇论文中优中择优,评出叶铭芬等二名一等奖获得者、陈锐等6位二等奖获得者、李欣婷等11位三等奖及周晓辉等13位优秀奖获得者。我校民商法研究生13篇论文获奖。

陈小君教授主持年会换届

赵家仪教授宣布新一届湖北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理事候选人名单

麻昌华教授在做学术报告
记者:宁尚成、张波、周晓辉、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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