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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意义重大,在国外证券市场,融资融券已是一种成熟的证券交易制度。在融资融资交易中,担保问题受到法学界的较多关注。由于证券交易的特殊性,几种典型担保物权均无法较好地解决其担保问题。证监会出台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信托模式来构造了融资融券交易的担保制度,实质就是信托型让与担保。学界对于是否承认让与担保历来较为谨慎,在《物权法》制定过程中让与担保一度被写入草案,但最终因遭到许多学者的强烈反对而被删除。可就融资融券交易的特点来看,信托型让与担保可以解决许多疑难问题。值得欣慰的是,最近正在修订的《证券法》草案中首次写入了信托型让与担保,若其能顺利通过,则可以解决融资融券交易中历来争论不断的担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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