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江洪教授认为,第一,交叉学科与大数据的挖掘十分重要。第二,各校均开设了文献检索课程,可通过此课程作文献检索报告,并将优秀的成果呈上去。第三,文献检索过程中,可对案例进行简单、复杂、疑难的区分。
(周江洪教授发言)
张红副教授认为,重述应当对民法典有所贡献。现在的状况是法律在某些方面存在空白或者有些法条在司法实务中如何适用存在争议,如果重述全面铺开,工作量可能会比较大,可以选一些有代表性的东西来进行重述。
(张红副教授发言)
贺剑博士认为,即使是《德国民法典》,在1896年出台时在短时间内出现了一些法律评注,但当时这些法律评注还比较粗糙,美国也存在类似情况。
(贺剑博士发言)
唐义虎教授认为,我们这个课题应当具备一种兼容性和开放性。但主要是为民法典编纂服务的,应当以立法论为主,兼顾解释论。要以法条为主,明晰法条本身是何意义,以通过凝聚共识,找出有争议的地方,提出通说,引起学界的社会探讨。
(唐义虎教授发言)
下午14时,“民法典编纂与民法重述”学术研讨会进入下午的单元,主要内容为对《民法通则》《物权法》《继承法》有关条文评述内容的展示及专家点评。本单元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徐涤宇教授主持。
会议伊始,徐院长总体介绍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们对于本课题的研究概况,并提倡同学们在汇报成果时依据研究存在的问题向在座的各位专家教授请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刘罡、浦任杰、储昭鑫、梅维佳、李学艳等同学分别就宣告死亡、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遗嘱继承、“两户”以及权利质权等制度的法条评述内容进行了汇报,并提出了自己问题。
(同学报告)
与会老师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认为学生们在做重述工作中在以下三个方面需要进一步改善:第一,文献的质量与数量的保障;第二,周边法源的遴选;第三,争议点的提炼。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胡东海副教授作为课题组模板写作规则的制定者,对教授们提出的建议做出了回应,他指出,学生在完成民法重述的过程中,对法条的释义应建立在对通说的梳理、说明基础上;此外,在此过程中争点的寻找也主要侧重于理论方面的争点。
随后,四川大学张家勇教授做了总结发言,张教授对民法重述工作的开展提出了三点意见:第一,希望同学们能进一步认真对待民法重述的工作;第二,在评述撰写过程中要注意注释以及文字表达的规范;依照既有的草案把找出问题点进行分工,在条文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出规范清单与教科书、专著清单;第三,注重对案例的收集与整理,结合可以利用的案例材料,编制需要的案例。
最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徐涤宇院长正式宣布此次研讨会结束。至此,“民法典编纂与民法重述”学术研讨会圆满落幕。
(会议现场)
新闻:刘欢、涂冉竹
摄影:涂冉竹、陈珂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