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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制建设研究:以“信访立法”为重点》开题论证会圆满召开


发布时间:2015年5月9日 中国私法网 点击次数:2289

  5月8日上午九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制建设研究:以“信访立法”为重点》开题论证会在我校举行。参加开题论证会的嘉宾有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张恩玺,国家信访局研究室主任牟海松等国家领导,湖北省委副秘书长、省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张猛,湖北省信访局综合指挥处处长程辉等领导;我校校长杨灿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主席、文澜资深教授吴汉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部副部长黄俊雄等校领导;与会的专家主要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佳念,湖北省警官学院党委书记、校长曹诗权,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徐祥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姚莉,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方世荣;与会的课题组成员有课题组首席专家、我校法学院副院长张红,子课题负责人、北京市信访办主任张宗林。子课题负责人、北京市信访矛盾分析研究中心主任郑广淼,子课题负责人、我校校长陈小君以及其他课题组成员。会议由吴汉东教授主持,我校校长杨灿明做开题会致辞。

(吴汉东教授主持)
 
  在致辞中,杨灿明校长首先代表学校感谢各位领导和专家的亲临,他认为,在依法治国的宏观背景下,社会治理体制法制建设创新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重要的理论研究价值,希望与会的各位专家、学者能够提出宝贵的意见,并表示学校将会全力支持课题组的研究工作,并衷心祝愿本次开题论证会取得圆满成功。

(杨灿明校长致辞)
 
  会议第一项议程:课题组作开题报告
 
  (一)项目首席专家张红教授代表项目组做开题报告
 
  张红教授主要从选题背景、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三个方面进行阐述。张教授讲到,本次选题是从现阶段信访问题的频繁突发以及中央的刚性维稳工作需求出发,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所做的关于“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等决定为背景。他分别介绍了本课题的五个子课题: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制建设与信访立法、信访立法的必要性、信访立法的可行性、信访立法的困境和出路、立法程序与实体框架。课题组围绕着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和全面实现依法治国,以信访法治化为研究重点,以明确信访的国家辅助制度定位;弱化信访制度的权利救济功能,强化其政治参与功能和民主监督功能;完善信访法草案,推动信访立法的进程。

(张红教授做报告)
  (二)项目子课题负责人张宗林主任做补充报告
 
  张主任首先对各位与会专家百忙之中参加本次开题论证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张主任认为本项目具有背景鲜明、立法领域独特等特点,其重大的研究意义在于:信访立法可以推动国家依法行政、推动信访制度成为国家治理体系下的制度设计而不再是原始的、传统的信访工作。他还介绍了本项目现有的研究基础和研究团队实力,最后对为本项目研究工作提供支持的单位和专家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张宗林主任作报告)
 
  (三)项目子课题负责人陈小君教授做补充报告
 
  陈小君教授表示,本课题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和导向,是在对问题逐项剖析和梳理的前提下决定以信访作为重点问题;她强调本课题的研究具有厚重的时政基础,其研究建立在大量的社会调查,样本性、实物性数据收集的基础之上。课题组做了大量的域外立法比较研究,以寻求中国“信访不信法”现象的原因,致力于寻找信访的制度构架和突变点。她强调课题组虽然有比较扎实的理论支撑和多学科的支撑,但是研究依然任重道远。

(陈小君教授作报告)
 
  会议第二项议程:专家组对项目开题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曹诗权教授表示该项目具有时代价值和现实意义。同时,他认为信访问题是历史、现实等因素交织构成的复合体,需要以大研究视角和思路进行研究,要超出传统的学科偏向,个人既有知识的限定,展开研究视角。周佳念教授认为信访乱象的根源是公民权利未受到保护、私权未得到尊重,同时他建议课题研究应当加强对信访立法必要性的论证。

(曹诗权教授、周佳念教授提出指导意见)
 
  徐祥民教授建议在选题上应当找准论证的出发点,明确信访立法的性质,协调各个子课题之间的关系使其具有统一性,并妥善处理信访立法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冲突。姚莉教授认为可以通过将信访纳入法治轨道以改变中国“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但应当加强对提高信访立法公信力的研究。信访作为一种解决纠纷方式,其程序设计要遵循一般纠纷解决方式所应遵循的规律,以到达完善程序和规则的目的,进而为访民提供表达诉求的机会。此外,姚教授还强调应当协调信访与现有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分工与衔接问题。

(徐祥民教授、姚莉教授提出指导意见)
 
  方世荣教授指出项目研究应当加强对信访统一立法必要性的论证。吴汉东教授最后总结道,本项目在研究过程中应当注重社会治理创新研究和信访法研究的有机结合,研究成果不仅要提交立法建议书,还应当将“社会治理创新:信访制度改革”的总报告一并呈上。

(方式荣教授提出指导意见)
 
  会议第三项议程: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张恩玺同志总结讲话
 
  张副局长表示很荣幸能就信访立法问题与各位专家进行交流,近年来信访矛盾越来越突出,中央提出了信访立法的要求,社会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为加强信访立法,国家已经开展了一些列工作,为我们的信访立法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张副局长提出,从信访工作实际需要出发,信访立法应当把握以下问题:1、要体现宪法精神,明确公民权益在宪法中的具体落实;2、应当贯彻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要求;3、应当及时回应实务部门的工作需求、提炼信访法规在实务中值得借鉴的做法;4、应当重视理论研究的参与,充分吸收理论研究成果;5、做好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6、应当充分借鉴一切人类文明的发展成果;7、需要全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

(张恩玺副局长讲话)
 
  本次开题论证会各位专家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思路对信访立法研究展开了研讨,实在是一场精彩的视听盛宴。
 
 
摄影:吴雪睿 段啸楠
新闻:曹春燕 刘刚

来源:中国私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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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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