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怀念旧版

首页 私法动态 私法名家 私法研究 私法讲坛 私法茶座 私法书架 私法课堂

>   私法头条   >   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主题研讨

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主题研讨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3日 点击次数:3185

    下午14时,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进入第五单元的主题研讨(二)环节。本部分由研究会副会长、华中师范大学彭真明教授主持。

(彭真明教授主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何国强向大家进行《论婚约的现象、性质及立法构想》的主题报告。他谈到在写文章之前,曾和其他同学在贵州和云南就解除婚约后是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和彩礼应否返还两个问题进行调研。何国强认为我国婚约现象长存不衰,有着深刻的心理、文化和经济基础,而我国现行立法对婚约习俗的规避与漠视有“矫枉过正”之嫌。以社会调研为基础,可知作为男女双方意思表示的现代婚约,性质上属于亲属法上的契约,兼具亲属法与债法的双重属性。关于未来我国民法典怎样制定婚约的条款,他主张应对婚约的定义、效力、构成要件、无效和可撤销的法律后果以及解除婚约的损害赔偿问题进行规定。
 
    随后,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王然进行报告。其报告的主题为《论我国民法典化的模式选择》。她首先提出法典化的模式分为单行民法典模式、松散式民法典模式和体系化民法典模式。报告分三个部分进行,第一部分她认为民法法典化的模式选择,应以****限度发挥民法的规范作用为价值目标,不可盲目追求高层次体系化;在第二部分中,王然阐述了三种民法法典化模式各有利弊,其中单行民法典模式在立法和修改程序更加简便,然而大量的单行法会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松散试民法典模式在法律适用方面相对稳定,然而却难以消除与其他法律的矛盾,体系化民法典模式优势在于确立了最基本的规则秩序,弊端在于提取公因式有困难;第三部分,她认为综合考量民法典自身发展趋势和我国现实需要,体系化民法典模式难以适应社会的快速发展,而采取单行民法典有利于调整丰富多彩的生活,以万变应万变,在当今社会更为适宜。
 
    接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刘金桥进行《先占制度的理论研讨及立法构想》的报告。他首先以拾荒物的所有权纠纷的案例为开端,提出先占是否应作为物权取得的方式纳入到我国法律中。他认为,确定物权归属是物权法的重要任务,确立先占制度是确定归属秩序的重要环节。再次,对先占制度进行古今和中外的比较研究,应明确先占制度的自然法精神,并重新配置所有权归属以维护交易安全。然后,在体系上应将先占和埋藏物、隐藏物、漂流物进行区别。最后,在将来制定民法典时,应当采取先占权主义在我国确立先占制度。
 

    (三位同学作报告)
 
    在评议环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孟令志副教授首先对何国强同学的报告作出点评。她提出,婚约习俗是民法典非常重视的研究主题之一,何同学的选题很有价值。台湾民法典制定时对习俗的态度较为温和,采取了改良的方式将婚约制度规定下来,而大陆的婚约法对习俗的态度强硬,不考虑婚约制度,将旧的东西一笔勾销,使得老百姓与立法者的观点脱节,在实践中产生了种种问题。于此,孟令志老师对何国强同学提出了一个建议,以婚约问题为契机,可以对将来制定的民法典对待传统习俗、民间习惯的态度进行研究,论文会更加深入。在对王然同学的评议中,孟令志老师认为民法典的模式选择,当今学者的观点很多,王然认为应选择单行民法典模式,有自己独特的看法,并能够自圆其说,但是需要进一步地研究加以充实,将原因和理由充分论证。中南民族大学黄军副教授对刘金桥的报告进行了点评。他提出,在物权法的立法进程中,对先占制度几乎忽略不计,没有得到学界的重视。刘金桥同学通过比较法和历史分析,完整的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应予以肯定。但是通过比较法研究、历史研究来考察别人观点时,不能将他人的观点作为论证的理由。中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学者在论证观点时应更注重逻辑问题,对于先占制度应该从理性逻辑和经验逻辑来论证说明较为妥当。
 

(黄军副教授 孟令志教授评议)
 
    15时30分,此次学术研讨会由研究会秘书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麻昌华教授主持第六单元闭幕式。研究会副会长、华中科技大学姜战军教授对论文评奖作了简要说明并宣读获奖名单。本次年会总共收到投稿108篇,其中老师学生投稿93篇,来自实务部门投稿15篇,共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5名以及优秀奖30名。
 
    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陈本寒教授进行了闭幕致辞。陈教授对本次会议的承办单位表示感谢,对新当选的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表示祝贺,对卸任的理事、常务理事和副会长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并对在座的各位为国家的民事立法贡献自己的力量表示了期望。主持人麻昌华教授最后对会务组的同学们近一个月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同时也感谢老师同学和理事单位的大力支持。

(姜战军教授颁奖 陈本寒教授致辞)
    至此,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成功举办,圆满落幕。
 
摄影:杨舸帆、吴雪睿
新闻:段啸楠

来源:中国私法网

版权声明: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责任编辑:段啸楠

【转发】“带着民法典回家乡”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

12-26

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

12-08

违约方解除合同问题的体系性思考

12-18

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会议实录

11-28

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

11-27

赠与的目的与效力:以不贞赠与为对象

12-18

更多往期回顾  >>

版权所有:中国私法网
本网站所有内容,未经中国私法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违者必究。
联系电话:027-88386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