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7月25日,我国著名宪法学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蒋碧昆教授迎来了人生的八十华诞,同时也是蒋碧昆教授从事宪法学教育五十二周年。为此,中国法学界的同仁们齐聚江城,在菏田会所举行了“社会转型与公法学的使命暨蒋碧昆先生法学教育与学术思想“专题研讨会。会议由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宪政理论研究所承办。出席会议的有湖北省人大、湖北省政府领导、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领导、宪法与行政法学界的知名学者、蒋碧昆先生的学生及其亲朋好友等一百余人。会议由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刘茂林教授主持。
上午八点三十分,会议开始。刘茂林教授首先介绍了出席会议的嘉宾和祝贺单位(具体名单见附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教授代表学校祝蒋先生身体健康,并高度评价了蒋碧昆教授等老一辈学者为学校作出的卓越贡献。校党委书记徐敦楷教授、副校长张中华教授、副校长陈小君教授、副校长李汉昌教授等到场祝贺并献了花篮。中国法学会宪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韩大元教授代表中国法学会宪法学会向蒋碧昆教授赠送了礼品并致词,赞扬了蒋碧昆教授等老一辈学者为新中国宪法的发展所作的杰出贡献。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陈洪波秘书长代表省人大致词,赞扬了蒋碧昆教授对省人大立法工作所给与的帮助和支持。湖北法学会副会长萧伯符教授代表湖北省法学会致词,肯定了蒋碧昆教授作为省宪法学会会长为湖北省宪法学的发展所付出的辛勤劳动。我国著名法学家、广州大学法学院李步云教授在大会上致词,高度评价了蒋碧昆教授的学术思想。江西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凌云院长代表蒋碧昆教授的学生祝蒋碧昆教授生日快乐,并满怀深情地回顾了蒋碧昆教授对学生的关心和爱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齐文远教授代表法学院热情欢迎各位与会代表,并代表法学院全体员工祝蒋碧昆先生延年益寿。开幕式结束后,全体代表合影留念并参观了蒋碧昆教授的书法展览。
上午十点三十分,会议转入学术研讨阶段。蒋碧昆教授首先在大会上作了题为《多彩人生八十年》的讲演。蒋教授在讲演中自我介绍了五十二年的法学教育和学术思想。宪法与行政法学界的同仁们,在方世荣教授、周叶中教授、韩大元教授、肖金明教授等主持下,围绕着“蒋碧昆教授教育与法学思想研讨”、“社会转型与宪法学的使命”、 “社会转型与行政法学的使命”等议题进行了探讨。
下午五点三十分,会议议程圆满结束。闭幕式由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焦洪昌教授主持,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学院童之伟教授作了大会总结。
附1:蒋碧昆先生简介
蒋碧昆先生,1927年7月生,湖南宁乡人,中共党员,195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首届本科毕业生)。蒋碧昆先生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科创始人之一,现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顾问,湖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北省民政学会副理事长。蒋先生曾历任中南政法学院、湖北大学法律系讲师,湖北财经学院副教授、中南政法学院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南政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主任、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宪法与行政法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被聘为湘潭大学、武汉科技大学等多所高等院校客座教授。蒋先生还先后担任过第一、二届中国法学会理事,第一至四届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干事,湖北省第五、六、七届人大法制委员会顾问。1954年蒋碧昆先生参与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制定,任宪法起草办公室临时编辑(整理出版所提意见)。1993年蒋先生还出席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特邀的现行宪法第二个修正案专家座谈会。
蒋碧昆先生学术著述丰硕。早在1957年,蒋先生撰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名词简说》(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是第一部关于新中国宪法名词解释的著作。在五十二年的学术研究与教学生涯中,蒋先生独著、主编了《中国近代宪政宪法史略》(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宪法学》(全国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等十余部宪法学的专著和教材,发表了《关于我国宪法原则的探讨》(《政治与法律》1983年第4期)等百余篇论文,产生了广泛的学术和社会影响。
蒋碧昆先生学养也非常深厚,在格律诗词创作、书法艺术等领域造诣颇深,发表了大量的诗词和书法作品,现兼任着中华诗词学会文化研究所研究员、湖北省诗词学会理事和顾问、中国书法家协会湖北分会会员、武汉市诗词对联学会常务理事、武汉青松诗社名誉社长等社会职务。
附2:祝贺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 湖北省法学会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
湖北省政府法制办 湖北省行政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法制研究中心
武汉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比较法研究中心 吉林大学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浙江大学法学院 中山大学法学院
郑州大学法学院 厦门大学法学院 山东大学法学院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 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西南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 西北政法学院安徽大学法学院 广州商学院
广州大学法学院 湘潭大学法学院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湖北大学法学院 深圳大学法学院 湖北警官学院
江西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达生律师事务所
中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房地产开发公司 中国银监会
福建省人大法工委 合肥市政府法制办 湖北地方立法研究中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生部、科研处、公安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等
转载自:中国公法评论网
责任编辑: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