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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动车事故受害者法律指南八条


发布时间:2011年8月30日 斯伟江 点击次数:2199

    一 没有确定事故责任之前,先别急于谈赔偿,是非落定,方有赔偿,铁路部门过错事关赔偿数额(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二受害者的家属们应该明确,法律上,所有人赔偿标准是一致的,这是对死者、生者的基本尊重。因此,该保持互相联系。对于坚决要求真相的家属,更应建立联系名单,选举主要联络人,以防止挑唆和各个击破。联络人要有被维稳的心理准备。

    三受害者家属应该尽快聘请律师,尽量聘请温州以外的律师,以尽可能减少行政干预(不是歧视温州律师,是因为现实原因),律师和律师之间应尽可能保持紧密联系。

    四追责和彻查真相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受害者家属要保持耐心,要和国内的记者保持联系。在追责索赔过程中,不要涉及政治体制,就事论事。 

    五国务院关于《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15万元,值得商榷,受害者可以要求按照《侵权责任法》来赔偿,后者的的赔偿数额远远高于前者。

    六 尽量不要提起诉讼,要通过协商谈判,其他合法途径来解决问题,因为目前铁路运输法院完全受制于铁道部。

   七 受害人可以选举代表要求加入事故调查组,了解事故全部信息。对代表要信任,群体事件,最忌怀疑和阴谋论。

   八 不要走极端,你们的亲人已经受害,他们在天也希望你们平安,平安之余,帮他们讨回公道,要相信世间终有正义。

来源:斯伟江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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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军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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