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与城市的贫富差距愈来愈大,处于极度不平衡阶段。农村的经济情况就如正态分布曲线,中间大,两头小。处于中间的部分是生活基本能够得到满足的中农,处于两侧的是收入水平已经达到城市中级水平的富农和生活基本需求还无法满足的贫农。总的来说,大部分农民的经济水平只能说是勉强满足生活需要,农村生活水平从环境卫生、舒适程度、便利程度等多方面都远远比不上城市。在此,就调研期间在湖南省湘潭市看到的一些情况谈谈我自己的一些想法。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地处湖南中部,位于湖南省“五区一廊”战略要冲,辖七个乡,15个镇,总人口114万人,总面积2512平方公里。这片神奇而古老的地方,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境内水陆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物产资源丰富,并蕴藏着大量的海泡石、煤、锰、矽砂等矿产资源,自古以来,农、工、商、贸鼎盛,素有“天下第一壮县”和“湘中明珠”的美称。 ——摘自大农网
可是如今的湘潭县,单是与湘西的花垣县相比,湘潭县年财政收入2亿元,花垣县年财政收入约为8亿元。并且花垣县的起点较低,它曾经是全国重点扶贫对象,如今已位居全国百强,而湘潭县地发展可以追溯到明、清时代。这种对比足以令湘潭县自愧不如。同样地处湖南省,湘潭县的发展先与花垣县,经济发展水平却低于花垣县。花垣县发展如此迅速与其拥有高回报率的产业——大量矿区是紧密相关的。湘潭县的发展相对处于弱势的原因是什么呢?是因为湘潭县自然条件(如气候和交通等因素)的限制,还是因为其社会条件(如文化气息)的影响呢?是农业相关政策不合理或者政策实施不及时、不严格吗?通过在湘潭县的初步调查,对其基本情况进行简单分析,以探究其根源。
二、剖析原因
(一)低满足,高欲望的怪圈
农民想赚更多的钱,这是不难理解的。在这个物质时代,那种拥有纯粹精神满足法的人是极少数的,大多数人都意识到物质生活是否丰富已经成为社会地位的标志,人人都想生活舒适、安逸(当然还有一些人是追求自我实现的,暂不作考虑范围),并且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因此没有人会认为钱多,只有嫌钱太少的。在愈艰苦的地方,人们愈希望改变现状,赚钱的欲望愈膨胀。湘潭县总体生活条件有待改善,访谈中了解到每个人都想让生活变得更加美好。当问及这样一个问题“你们家现在还在种地吗?种地主要是因为什么原因呢?”时,90.00%的人现在还在种地,而这90.00%中有59.26%的人认为是要满足生活需要,53.70%的人认为土地收入很重要。可是接近30%的人不希望通过转包等形式使自己的土地增加。他们认为现在的生活还不错,不想通过更多的劳动以达到改变生活质量的目的。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农民陷入了这种低满足感,高欲望的怪圈的呢?
一、工作量大,利润率低。农村里工作不是轻松按几下电脑键盘就能解决问题的,在农村任何事情都必须付出体力,遇到自然灾害,比如旱涝灾害、虫害、大风侵袭,农民就必须付出更多的劳动才能勉强保住自己的劳动成果。尽管现在粮食价格有所提高,但是物价上涨已是一个看得见的趋势农村的生产成本也日渐提高,例如种子价格,农药、化肥成本也相应提高,消耗的人力也逐渐增加。。况且农民为取得收入而付出的成本不仅是可贵的土地,还有大量的体力劳动。农村的工作是繁琐的,例如稻谷的收获必须经过耕田、施肥、播种、插秧、打农药、引水、晒田、收割等多种程序才能够完成。倘若将这种劳动的价格也算在成本之中,农民的回报率就显然很低了。
二、机械化价格昂贵。现在农村收割的时候已经大多数地区都可以采用机械化操作的方法,可是,机械化操作价格昂贵。例如收割稻谷,眼看着丰收的时候,收割机收割一亩田要收费七八十块钱,这些本应进自己腰包的钱就这样拱手让给别人难以使农民心甘情愿。于是还是亲力亲为,可是这样就使劳动量增加了很多。
三、家里劳动力太少。以湘潭市湘潭县中路铺镇中路铺村为例,村里主要劳动力都是些中老年人,难以承担更加繁重的工作。
(二)放弃发言权
中国讲究民主,农民有权向政府提出自己的看法,他们祖祖辈辈就在这片土地上耕耘劳作,他们不是纸上谈兵,他们更了解什么样的制度比较适应农村的发展。可是他们却放弃了这个表达的机会。在问卷中有这样一个问题,“您认为承包期(现在国家规定的是30年)多少年比较合适?”67.33%的人认为时间长了30年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只有26.67%的人认为好,对于那些认为不好的人当问及您认为多少年比较合适时,他们通常会说这是政府规定的,我说了又有什么用呢?他们大概从未想过自己能对政府的政策有什么发言权。
是什么原因让已种田多年,经验丰富的他们放弃其发言权?
一、知识的局限性。在湘潭市的农村,在家劳作的几乎都是中老年人。以湘潭市湘潭县中路铺镇中路铺村为例,在访谈中一位33岁的农民告诉我现在村里99%的青年人都在外学习或工作。这些中老年人接受教育程度主要集中在初中和小学,大多数都是凭经验行事,很少有人了解专业农业知识,而那些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基本上离开了农村,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农村利润低,环境卫生差。那些知识相对匮乏的农民对于自己的想法当然就不敢发表了,因为不够专业,害怕自己说的太滑稽,受人取笑。
二、农民能够发表言论的机会太少。在中路铺村,普通的农民只有在村里选举召开村民大会的时候才会有说话的机会,而且这种机会也不是绝对的。因为选举的候选人是由党员大会决定的,这些候选人不管是否为农民所信服的,农民没有自主决定的权利,只能投其中之一,不会以自己的意志力转移而转移。村里平常有什么比较大的事情就由村干部和村小组组长协商解决,似乎与普通的农民没有任何关系。
三、以往的例子告诉现今的广大农民说话是很难有分量的。从夏朝到清末,农民一直生活在水深火热中,农民在难以忍受的时候会爆发,可是从黄金起义到太平天国运动,虽然时代在变,但农民起义的结果似乎没有改变。于是到了现代,农民有苦有累往肚里咽。上访这样的勇敢行为恐怕只有极少数有类似窦娥冤屈的人才会采取。
(三)对外界刺激信号不敏感
首先考虑其客观原因,即自然条件和技术原因。如今的湘潭县农业产业相对单一,主要是种植传统农作物水稻、小麦,由于没有独特性,全国价格基本统一,利润不高;而高收益的作物如在东北种植人参、蓝莓等作物要求高技术,在湖南没有适合的自然条件,也难以成功。尽管湘潭县有自己的独特产业湘莲,可以说是远近驰名,但是这一产业也只是在水分充足的地方才能种植,具有一定的地域限制,综合考虑使得如今的湘潭县与湘潭市其它县相比已无很大竞争优势。
其次考虑其主观原因,即农民在思想上的禁锢,受土地束缚。千百年来土地上生长的都是农作物,对于其他农户的成功不敢大胆尝试。以中路铺镇为例,邻镇的护湘村村里有凉席市场,竹木市场,有竹木协会。收益十分可观。从村支书那里我们了解到,村里很多人因为做竹制品已经挣得纯收入约二十万元。产品在全国已经有了很大的市场,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可是,中路铺镇中路铺村却是个典型的传统集体,基本上没有自己的特色产业。完全靠吃老本生活,经济收入自然就无法与护湘村相比了。
(四)社会文化的影响
农民之所以很容易满足,跟农民的传统品质是分不开的。他们的淳朴、憨厚一直为世人称颂。陶渊明曾经也描述过农民生活的惬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那种与世无争,自得其乐,令人向往的生活。中国农民一直传承的就是这种美德,他们身上的这种美德凝聚了中华魂。但是时代变了,纯粹的淳朴与憨厚似乎有些不太适应中国的发展了。现在已经是二十一世纪,我们需要的是创新型人才,我们平稳发展的同时也要勇于挑战。在淳朴、憨厚的同时我们应该增添一份锐气,打破传统观念,创造更加适应中国农村发展的规章制度。
(五)国家政策的不平衡性
国家现在对农村的政策总的来说是好的。继农业税减免之后,现在国家还给与农村一定的粮食补贴和财政补贴。以财政补贴为例,在湖南省湘潭市,每年直接补贴按早稻每亩补10元,首次到位8元/亩,粮食补贴10元/亩。去年仅雨湖区就拿出近30万元对农民进行补贴,该区农民种植水稻可得实惠51元/亩。对于退耕还林的农民每年也给予一定的补贴。但是农村与城市在某些政策上还是区别对待的,例如社会保障方面就存在相当大的差异性。同时不同地域的农村也存在着政策方面的差异。当然了,由于人口数量不同,地域不同,理应有不同的政策,但是这些政策实施的结果应该是尽量避免出现巨大的贫富差距,实现国家各地区的均衡发展。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从政府方面:
(一)乡镇领导对于农村发展的前进道路应该有明确的方向,提高宣传力度,转换农民思想,摆脱那种高欲望的同时却又低满足的怪圈。尽可能为农村寻找新兴产业,带动全县发展。
(二)给予农民更多发表自己看法的机会,同时认真对待他们的看法,对于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就积极实施,不要忽视了农民主人公的地位。
(三)积极宣传高新技术和高利润产业,农民了解更多才会有更多的选择。
(四)政府组织学习农业知识,培养高技术人才,专业型人才。
从农民自身方面
(一)积极转变观念,摒弃传统中不合时宜的处事方针,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
(二)重视自己的权利。对于不适合农村发展的规章制度要及时指出,供政府参考。
四、小结
由于在湖南只呆了一个星期,我对它的情况还未有深入的了解,因此我只是简单的分析了基本情况,提出了我个人的一点想法,并不深刻。
因为农村在各方面都较城市都处于相对落后的地位,要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还需经历比较长的一段时间。正如1990 年 3 月,邓小平在与江泽民、杨尚昆、李鹏等人的谈话中所提出的,“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因此,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更多的人积极探索,尽量寻求一条康庄大道。尽早实现城乡一体化,实现国际一体化。
作者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学0603班本科生。
本文为作者参加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农村土地问题立法研究”课题调查后的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