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年6月2日 上午10点30至11点30
地点:惠东县平山镇陈塘村
采访人:石佑启 梁成意
记录人:马雪
注:陈塘村与光辉村同属平山镇,在土地征收的经历中有诸多相同之处,在此访谈中主要针对土地合同纠纷和宅基地的变化进行调查。
问:由农民转为城市居民,从两个角度出发,您认为30年的土地承包期限合适吗?
答:从某一方面讲,30年的承包期限有利于稳定和管理,但是不能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矛盾比较多,不好处理。建议将土地统一收回,重新作出规划,再重新分配。
问:您刚才提到的建议类似于“反包倒租”,那您认为土地经营权入股会怎么样?
答:入股会使分配更合理,更易调动农民积极性。不分得土地的人也可以取得经营权,出去打工的人也可以获得收益,所以认为股份制是可行的。而且这样便于对水资源,水库建设等项目的管理和建设。
问:你们转为城市居民没有受到太多的优惠政策,你们认为主要原因在哪呢?
答:我们认为县干部的任职制度不好,时间段的限制使政策不便于彻底落实,已转为城市居民的不能享有农村受教育的优惠政策。
问:这种制度会有哪些具体影响呢?
答:在土地被征用后,补偿一直没有落实,当初兑现的承诺没有履行,农民无处申诉,因为土地征用时的领导干部已经不在原职位,造成现任领导干部对情况不了解,以推托责任,还有可能对原合同的规定进行改变,比如合同订立时表明征用土地不得转卖,但是后来情况就有了变化,政府为了征地低价收回,约定不转卖,但是后来高价转卖原征用的土地,造成许多农民的不满。
问:村内宅基地是怎么分配的,有无一户多处宅基地的情况?
答:现在大多数村民都住上了村集体的住宅楼,但是以前的宅基地仍有保留,有一户多处宅基地的情况,一处是老祖宗遗留下来的,一处是新房,新房一般都是两间两层,对宅基地的批准,没有根据严格的标准,不按人数,有钱可以多卖。
问:村内有无宅基地的纠纷?
答:基本没有,宅基地的分配和使用比较稳定。
问:那长期的土地稳定好吗?是不是不利于发展?你们怎么看稳定与改革?
答:我认为土地流通是比较好的,有利于有效的充分的合理的利用土地,但是流通和改革必然会带来矛盾和分歧,不利于管理。
问:承包租用农民的土地需不需要向村委会申请?
答:在承包农民土地时,合同上写明土地用途,村委会不会干涉,如果双方协商不明确,不能达成共识,村委会应该带领承包人给原承包人协商,也可自己协商,村长起到证明,避免纠纷的作用,并起到监督土地使用权的作用。
问:那村委会在负责监督的过程中会不会收取费用?
答;村长或村委会会收取20%的管理费,用于村公益事业和日常开支。
问:关于承包地的纠纷一般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引起土地承包地纠纷主要表现在:原需要交公益粮,后来国家免除,会使农民觉得承包前后不公平,引起纠纷。还有一些情况,比如祖坟在承包地上,会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引起纠纷。关于承包合同的纠纷比较少,一般都是按照严格的程序,双方达成协议而定,并由村委会监督。
问:纠纷发生后是怎么解决的?
答:纠纷发生后一般都是先找居委会或者办事处进行调解,通过到法院诉讼来解决的很少,因为诉讼费用很高,程序繁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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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传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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