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地产权制度效率研究》内容概要
本文大致上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提出了产权制度效率的一个理论分析框架,第二部分这个框架在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应用。
第一章首先阐述了分析起点——三个基本假设:“最大化假设”、“理性差异性假设”和“资源稀缺性”假设。随后论证了三个假设与一些学说,如“有限理性学说”、“机会主义行为学说”等的逻辑关系,并初步论证了“理性差异性”在经济活动过程中的重要性,即一方面,人类理性差异性的扩大,才较快扩展了人类整体理性容量;但是,另一方面,人类理性差异性的扩大,导致人类行为不确定性增加,为人类交易活动增加了障碍。克服这一障碍的社会装置就是“制度”。所谓交易,是指在经济生活中,不同的行为主体之间,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而进行的交互活动;交易效用是指通过交易实现的社会总效用的变化;交易成本是交易活动中耗费的经济资源的价值度量;交易效用与交易成本之比是交易效率。所谓制度是追求自身利益的社会的人,在进行交易活动的过程中形成的,克服人类理性差异造成的行为不确定性的规则和规范体系。制度的经济功能既表现在对人类行为不确定性的克服上,又表现在对人类行为的推动和诱致,促进人类理性差异的加深。制度效率也就决定于其功能的执行。
第二章是关于产权制度效率分析的一般理论。产权是指由社会制度界定和实现的、通过人与物的关系反映的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的行为性权利,产权制度在人类理性水平的发展和人的经济价值提高的过程中,其功能执行出现非均衡,从而引致制度效率递减,产生制度变迁的需求。通过对产权制度基本功能的结构分析,进行其效率的分析。产权制度既是人类理性水平提高的产物,又是理性有限的人类的理性选择。
第三章分析中国农地产权制度效率的历史变化。土改后的农民土地个体私有制效率提高的主要原因是激励效率的提高;土地集体公有制持续存在的主要原因有:超经济强制、一定的规模效率和中国农民意识形态的平均主义倾向的支持等;但是,由于零努力趋势、资源配置效率和约束效率较低等原因,使其最终解体。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效率改进的主要原因在于,土地使用权分散带来的激励、资源配置、风险规避等方面效率的提高。
第四章首先阐明了中国农地产权制度的基本矛盾,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现行农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制度原因。
第五章的专题分析指出,农民的土地收益份额较低,是农民土地投入的硬约束;在使用权流转中,公有土地产权制度基本矛盾决定的“公平”标准在一定程度上与效率相矛盾,并造成了农村中“可怕”的对称,对农村经济发挥形成深远制约。“四荒”拍卖实现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强度大大提高,效率也得到大大改善。因此,中国农地产权制度的改革方向是,通过提高使用权强度,明晰产权,兑现“潜在利润”,提高近期的制度效率;同时,从制度上促进农村社会的理性差异的加深,打破“可怕的对称”,从根本上促进经济增长。
本书受到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农村土地问题立法研究”(项目批准号:05JZD0005)资助。
作者简介
张光宏,男,1962年2月出生,湖北省钟祥市人,1998年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科学系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