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比较法总论》内容翔实,逻辑严密,在结构上采用了典型的总分模式,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的内容为比较法的“基础”阐述,所探讨的是比较法的概念、功能和目的、方法及历史,然后描述世界各主要法系之轮廓。第二部分在用专章论述了“法系的样式”后,又分六编分别阐述了罗马法系、德意志法系、英美法系、北欧法系、社会主义法系、其他法系(包括远东法系、伊斯兰法系及印度教法系)。著者不限国界,探求真理,带读者运用比较法原理观察和分析世界法律文明之多种样态,是法律人基础必读之物! 【目录】 凡例 / 001 中译本第三版说明 中译本再版说明 中译者序 中译本序 德文第二版序 第一部分 概说 第二部分 世界上的法系 第一编 罗马法系 第 一 章 比较法的概念 第 二 章 比较法的功能和目的 第 三 章 比较法的方法 第 四 章 比较法的历史 第 五 章 法系的样式 第 六 章 法国法的历史 第 七 章 法国民法典的精神与特征 第 八 章 法国民法典的继受 第 九 章 法国和意大利的法院组织和法律职业 第 十 章 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罗马法系样式构成的标志 249 第 十 一 章 德国法的历史 第 十 二 章 德国民法典 第 十 三 章 奥地利普通民法典 第 十 四 章 瑞士民法典 第 十 五 章 抽象物权契约理论——德意志法系样式的标志 第 十 六 章 英国普通法的发展 第 十 七 章 英国的法院和法律人 第 十 八 章 普通法在全世界的传播 第 十 九 章 美国法 第 二 十 章 普通法和大陆法发现法律的方法与诉讼程序 第二十一章 信托——体现英美法系的典型制度 第二十二章 斯堪的纳维亚法的演进及其当代形态 第二十三章 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法律观 第二十四章 社会主义法系的发展 第二十五章 社会主义国家的司法 第二十六章 社会主义法系的所有权 第二十七章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下的契约 第二十八章 远东法系 第二十九章 伊斯兰法 第 三 十 章 印度教法 第二编 德意志法系 第三编 英美法系 第四编 北欧法系 第五编 社会主义法系 第六编 其他法系 索引 缩略语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