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一些基本之概念对于一种法哲学之需要004 作为自然法与实证法混合之人法008 法之定义014 永恒法016 自然法024 人法037 法学中的自然与艺术043 人法之渊源046 唯理主义、唯意志论与唯实论051 个人主义、集体主义与人格主义065 第一部分自然法与我们的普通法vii小引 第一篇普通法在其故乡第一章普通法:摇篮中的小基督徒 第二章大宪章 第三章布拉克顿时代 第四章从《年鉴》到托马斯·莫尔 第五章克里斯托弗·圣杰曼 第六章莎翁笔下之自然法 第七章柯克 第八章霍特 第九章曼斯菲尔德 第十章自然法之逍遁 第二篇普通法在新大陆第十一章美国对于普通法之继受 第十二章建国国父们的自然法哲学 第十三章十九世纪之个人主义 第十四章于理性主义与个体主义之反击 viii第十五章朝向人格主义 第二部分在基督的学园第十六章基督与法 第十七章法官中的法官 第十八章法律智慧之本源 第十九章辞与意 第二十章价值之序阶 第二十一章自然法与实证法 第二十二章法与衡平 第二十三章源头与终了 第二十四章逻各斯逻辑 第二十五章自然与恩典尾声法之艺正义与真 正义与善 正义与美 附录 ix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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