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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2010年第6期


发布时间:2011年6月2日 点击次数:3210

论人权与基本权利的关系——以德国法和一般法学理论为背景
张 龑
 
【摘要】人权和宪法上的基本权利这两个源自西语的概念,在汉语法学文献中的使用并不统一,这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宪法引领下的实定法体系内在的系统化和统一性。本文旨在从一般法学理论角度澄清二者之间的区别和关联。本文特别指出,从人权转化为宪法权利要经过四个限缩性过渡——民族国家化、制度化、理性科学化和习俗化。基本权利不仅是人权的制度化,而且它总是包含着以人权为指针,从而最大程度上实现人权的要求。最后,通过运用这一新的分析框架,本文概括性地分析了现行宪法和法律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物权债权区分理论的再证成         
温世扬 武亦文
 
【摘要】传统的物权债权区分理论遭遇现代性困境,物债区分相对性理论应景而生。解读方法存在问题,并不当然地表明解读对象本身也存在生存危机。物权债权仍然是两种彼此独立、明确界分的财产权利,但须理清方法逻辑,而不必弱化后作为权宜之计,或者彻底否定后推倒重来。物债区分的真正基础不在于绝对权和相对权的区别,而是支配权和请求权的划分。物债区分是财产权的基本而非周延性分类。所谓的“债权物权化”和“物权债权化”的诸种例证皆可以在物权债权相互区分的体系中找到应有的定位。
 
                                
          论征收中“公共利益”界定的程序机制          
房绍坤
 
【摘要】公益征收中“公共利益”的界定需要一种程序机制。程序论公共利益理论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公共利益界定的程序设计,首先要解决的是界定的主体问题,其次才涉及到具体程序机制的设计。公共利益之界定主体的选择是一个宪法分权问题,须由立法、行政、司法机关通力协作。我国公益征收法上公共利益界定的具体程序机制设计,必须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把公共利益调查与审查作为征收决定做出前的一个独立程序阶段;二是把“民主商谈”确立为公益界定必须遵守的实质性程序原则;三是把“公共利益听证”确立为公益界定中必须遵循的一个程序环节。
                                
 
           日本著作权间接侵害的典型案例、学说及其评析         
李 扬
 
【摘要】在日本,主要通过卡拉OK法理和帮助侵权法理解决著作权间接侵害问题。卡拉OK法理存在过分扩张著作权侵权责任主体和司法权限、混淆作品的利用和著作权侵害之间界限等弊病,帮助侵权法理则存在脱离共同侵权形态、完全独立化的倾向,这种弊端和倾向不利于技术和产业的发达以及公众接触、利用信息的自由。对我国而言,日本解决著作权间接侵害法理的意义在于:方法论上应该区分立法论和解释论、职能上应该区分立法和司法的不能功能、在认定工具等提供者的注意义务或者支持原告停止侵害请求权时都应该慎重。
 
                                
               对版权保护扩张趋势的反思               
宋廷徽  评议人:郭 禾
 
【摘要】随着知识产权法的逐步发展,其对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辐射亦逐步增大。而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版权法从诞生之日起,对于版权的保护就一直处于扩张之中。无论是在权利保护的期限上,还是在版权法制度本身在全球的应用范围上,这样一种膨胀的态势对于现代社会发挥着愈来愈大的影响。然而,以往对于版权扩张的影响的研究,更主要的是侧重于财产权与经济分析的研究,有少部分学者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对于版权法的扩张进行了探讨。但是近些时候版权法的扩张正呈现着一种新趋势。针对网络盗版等问题,在西方资本主义世界版权保护上正出现了一些引人注目的现象,譬如技术措施保护的进一步扩散,民事损害赔偿额度急剧扩大,刑事制裁加重所引起的重刑主义的疑云,大规模诉讼战略,三振出局模式的推广与向立法转进等一系列表现都使得版权保护的扩张正呈现出不同于以往的新趋势。这使得对于版权法的研究已经不能仅仅局限于经济上的功利主义的视野。而这也正导致版权保护与宪法上的隐私权保护,人权保护等的冲突加剧。这也使得我们对于盗版、盗版党等事物的意义以及版权法本身不得不重新进行反思评价。正是有鉴于此,论文选择了对于版权保护扩张这一现象进行研究,并对其相关影响进行讨论,对于法律与实践中的若干版权法发展问题重新进行评估。
 

来源:中国私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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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益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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