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违法性的判断标准
李承亮
【摘要】根据“不得损害他人”的自然法原则,将致他人损害的行为原则上认定为违法行为,这种违法性判断标准过于宽松;根据“法律未禁止即为许可”的自由观念,将致他人损害的行为原则上认定为合法行为,这种违法性判断标准又过于严格。法律应当区分权利与权利以外的利益,对于侵害权利的行为,尤其是侵害绝对权的行为,“损害即违法”;而对于侵害权利以外的利益的行为,“法律未禁止即为许可”。二元的违法性判断标准能够平衡保障权益和保护自由这两大价值目标。
美国新自由主义金融监管路径失败的背后——以美国证券监管失利的法律与政治成因分析为视角
罗培新
【摘要】2010年7月21日,被称为美国“大萧条”以来最严厉的金融改革法案——《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个人消费者保护法案》,经奥巴马总统签署后正式生效。它标志着美国从此开启了与新自由主义分道扬镳的金融监管路径。美国大幅收紧监管尺度,其原因可以从SEC监管证券市场失利中寻找到部分影子。汲取SEC监管失败的教训,我国亟需走出证券监管的唯“美”主义迷思,信守监管的基础价值;完善“冷冻期”规则以降低裙带关系对监管绩效的侵蚀,合理配置惩戒及监管资源以缓解执法捉襟见肘之不利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