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衡量交付公示:一个幻象
聂卫锋 中国政法大学
【摘要】交付公示作为被继受而来的德国物权法原则之一,自清末被传统中国学界接受以来,散见于诸多著作、教材之中。但无论是现实交付,还是观念交付,都不可能实现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动产物权本身是否可以被公示也值得怀疑。交付公示原则的确立有特定的意志主义方法论背景,而实践面向的检讨则有助于形成新的制度设计理念。
【关键词】交付;占有;交付公示;现实交付;
精神赡养权法治保障的困境及其出路
蒋悟真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要】精神赡养是亲属法规范中的重要内容,事关老年人权益的保障与和谐社会秩序的维护。老年人的精神赡养权既是一项道德权利,又是一项法定权利。作为一种特殊的权利样态,精神赡养权具有与一般权利不同的特点:形式上的不明确性、消极承认和不可预期性。在传统的“义务约束”思维模式下,精神赡养权的维护和保障面临着诸多困境。在法理层面充分解释和识别精神赡养权的法益性权利本质,并从法律技术上开辟新的“权利激励”保障理路,精神赡养权的实现不仅可能,而且在制度设计上具有可操作性。
【关键词】精神赡养权;法益性权利;义务约束;权利激励;老年人权益
医疗损害鉴定一元化实证研究
肖柳珍 南方医科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
【摘要】医疗损害鉴定二元化一直是医疗损害案件司法实践中的难题。法官在选择医学会还是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时没有顺位偏好。在涉及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专业性与中立性评价中,法官优先考虑中立性。鉴于二者的痼疾,即医学会行业保护以及司法鉴定机构趋利性,重新整合相关资源成立唯一的医疗损害鉴定机构就成为了大多数法官对一元化制度建构的优先选择。一元化的关键是鉴定标准的一元化。立法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应制定医疗过错分类、因果关系判断及损伤参与度认定的统一标准,并对鉴定程序特别是听证程序和鉴定次数、鉴定专家库以及鉴定人员的准入进行一元化制度设计。
【关键词】医疗损害鉴定;侵权责任法;一元化;医学会;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