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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2013年第11期


发布时间:2014年5月15日 点击次数:4157

村庄社区产权实践与重构:关于集体林权纠纷的一个分析框架
朱冬亮    厦门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摘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践中出现的诸多林权纠纷现象表明,仿效耕地承包制的明晰产权改革设计与村庄社区沿袭至今的非正式产权制度无法完全兼容,由此凸显的问题是:关于集体产权实践的既有理论已不足以对集体林权实践中展现出的产权博弈现象作出充分有效的解释。既有的集体产权制度安排,也不利于林权纠纷调处及林地的可持续经营利用。为此,有必要建构一种更具包容性的农村产权制度分析框架——村庄社区产权,以凸显村庄社区在产权实践中所具有的主体能动性,整合村庄变迁中积累传承的社区产权价值观。引入村庄社区产权实践中形成的合理机制,或许能够进一步完善和促进农村产权制度变革,进而建立产权明晰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2013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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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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