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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和平,才有法治


发布时间:2014年8月17日 许章润 点击次数:4340

    按:本文系作者于2014年6月11日晚在北京大学“中国法治的‘急所’”论辩会上的发言。此次活动由《中国法律评论》主办,参辨学者还有张曙光、任剑涛、贺卫方、董彦宾、邓子斌。
 
    各位所论,在下均有同感,同时觉得还有另外一脉理路,需要理述,有待展开。为什么?因为,“中国法治的当务之急”这一命题讲的是:如何在现有条件下,将法治作为一个可欲的现代治理方式和建设现代国家的目标,往前推进一层,再落地一尺。刻下“法治中国”之声嘹亮,而实际情形不如人意,似呈僵局,遂有“破局”、“开局”和“布局”之议。日前落实有关司法机构人财权力由省级最高法院统筹的设计,也是基此展开,而另有寄托,别有思路而已。
 
    问题在于,法治讲的是一国之内,和平条件下的规则之治。避免革命是其中应有之义,落实产权关系、达致党政权力的平衡,去地方化、去行政化,乃至解决生活方式层面的“过马路”诸题,旨趣各异,解说有别,而其实均指向如何过一种和平的生活这一共同问题意识。所以,不是别的,和平,正是和平,实乃当下中国为法治“布局”之“急所”也。
 
    细而言之,之所以用“和平”来破题,乃基于这样六点考虑。

    第一,战争让女人走开,战争更让法律走开。古罗马法谚所谓“枪炮齐鸣,法律滚蛋”,实为经验之谈,其意在此,其义亦在此。无论是国与国之间的战争,还是内战,起因不同,标榜有别,但均以有效杀伤对方的战斗力为目标,无所不用其极,则无差别。置此情形下,杀人第一,破坏第一,世界成为丛林,还有什么规则和法律可言?那叫做“战争法”的法律,其实是杀人规则,与此刻所言法治一毛钱关系也没有。
 
    远的不说,只看一百多年来,但凡战争爆发,或战争的阴影笼罩之际,则法治辄遭厄运,例证多有。当年,美国这样一个据说特别法治的国家,在麦卡锡时代居然也有无法无天的行径,为地球人所熟知,如今说起来不免齿冷,纳闷,当时究竟怎么了,又是为什么,打算怎么着。而自美国进入反恐时期以来,嚣嚣然,骄骄然,法治亦且屡遭侵犯,更是眼面前的事。政客无耻,自有党派利益作祟,龇牙咧嘴,哇哩哇啦,但吾辈隔洋观火,着眼芸芸众生柴米油盐,挂念区区身家性命,则不可不察。--朋友,阴暗心理、无端恐惧和敌我思维,选边站队的二元对立观,令政客渔利,将国家拖入疯狂。举国张狂,一派喊打喊杀之声,不妙,不祥,盛世所不为也。此时此刻,公民自由搁置或者收窄,法治定会遭殃。除非火中取栗,别有用心,否则,哪会如此错乱,置天下于不顾。
 
    当今之势,周边诸国,包括日本,不思悔过,焦灼而急惶,与中国作对,仿佛黑云压城,则军备竞赛、战争乌云笼罩之际,就是法治中国半途而废之时。就此而言,“倭寇们”不仅对我华族欠下累累血债,也是中国法治的破坏者。助纣为虐者、把事情搞大乘机浑水摸鱼者、逞一己之快而罔顾大局者、自以为是觉得自己挺能耐而二愣子一般行事者,事同,理同,罪同。
 
    第二,只讲到这里,还没切入主题。最为根本的,也是今晚在下意欲陈述的主题在于,一个立宪民主的共和国,国家之内,并无敌人,只有违法犯罪者。各位,在立宪民主的共和国,国家是一个公共事业,整个中国是一个公共场所,人民是这个公共场所和公共事业的所有者与主权者。此为大是大非,大经大法,模糊不得。
 
    在此格局下,只有人民与人民之间的摩擦,而无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进行专政这种敌对思维。所以,一个实现了立宪民主的国家,在国家政治里是不存在敌人的,只有违法犯罪者。此不惟针对一般违法犯罪而言,即就所谓“反恐”来说,亦且适合。
 
    就此而言,促使中国成为一个立宪民主国家,向真正的民主迈步,从而在国家政治中消除敌对势力思维,这是中国法治的“急所”,也是意识形态深层有待解除之桎梏也。

    若问为何立宪民主的共和国之内只有违法犯罪者,却无敌人,就在于经由艰难转型,此等国家蔚为一大整合有序的政治共同体,实现了守法者就是立法者的平等承认这一民主建构和民主的宪政化。此时此刻,因为解决了政权的永久正当性,剩下需要面对的不过是政府的周期性的合法性。因而,就国家政治而言,它没有敌人,只有违法犯罪者。当然,在国家间政治上,只要世界政府和全球正义还只是个理想,则敌人是永恒存在的。这也是国家的自我赋权的合法性所在。政治的本质在于建立主权、提供秩序、区分敌我、划清公私,前提则在于政治本身是一种通过法律而确立的具有自我主张能力的统治权。此于国家间政治场域,最称恰切。至于政治统治总是借助法律统治的形式来展开,则主要适用于国家政治;和平时段,它也是强势的国族,多半是既有国际秩序的获益方用来施展国家间政治的文明手段,冠冕堂皇得很呢,文雅体面着呢,哪里只是撸胳膊拍胸脯的喊打喊杀!
 
    第三,由此往下推展,中国今天处于1840年以来还没完成的大转型时段,换言之,约需两百来年才能完成的中国革命的长时段还没结束,有待收尾,万万懈怠不得,嚣张不得,也急躁不得。既是收尾,则由非常政治转换为日常政治,堪为选项。值此情形下,我们只能“劝进”,希望抛弃革命思维与革命方式,采取一种和平的日常政治下的治理方式来打理这个国家,来对待她的人民。
 
    日常政治下,最为精妙、最为成熟的治理方式,一种治国技艺,可能也是代价最小的技艺,而最能获得同情和认同的技艺,不外乎法治而已。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是一个转变治理方式的问题。今日中国,如果说真有推进法治的诚意,就要放下革命思维,不搞运动,也不搞运动式治理,而当留意制度建设,铺展新型政治文明和法治文明。毕竟,大哄大起,却无制度遗产,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阵风过后,容易死灰复燃,甚至变本加厉。--“反四风”,雷声大雨点也大,举国额庆,迄今有效,但无建立在舆论公开等项制度基础之上的长久体制性安排,一旦上头松口风,则下头肯定松口腔,报复性反扑,变本加厉胡吃海喝。不信等着瞧。实际上,已经悄悄地在反扑了……
 
    第四,由此,整个国家治理要讲究和平、中道、审慎的品德,不能用斗争的方式讲阶级仇恨与敌我思维。因此,各方合力,促使治国者理性治国,这是当务之急。而最为理性的方式,不外乎法治也,一种法权程序主义的规则之治也。审慎、中道、和平与理性,既是政治德性,当为有守有为的政治家所铭记谨行,操切不得。四面出击、八方树敌,绝对不是个好主意。
 
    第五,再往前推展,则于一国之内如何实现和平,达成一种全体公民政治上和平共处的格局,从而实现法治?最好的方式不是别的,是民主。

    正是在此,问题遂从法治推延至民主。如果问今天什么是大是大非,我要说没有民主就没有法治;如果真想建设法治,请从推进民主开始。为什么?因为民主要解决权力的永久正当性,通过让人民成为主权者,把人民还原为公民,从而作为选民进入公共领域,秉持公共理性进行博弈,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在共和国统一体这一政治法权框架内,施展手脚,不逸边界。如此这般,“人民”这个集合体,遂成这个国家的股东,从而一举落实政权的来源问题。权源解决了,落实了,大家心平气和了,它就正当合法了,剩下的只是政府治权的行使和运作,用公共财政和公共政策来打理,而无需日日夜夜“维稳”也。那时节,权力的制衡和经由独立司法来捍卫各方循沿规则之治各得其所,才能真正给力,怎么会没有法治呢?!
 
    法治是和平文化,一种规则之治,最为核心的部分是对最高权力的限制。如何限制?首当其冲,民主、民主,还是民主。民主解决“权为民所赋”,宪政提供权力的配置方案,法治旨在为它们包裹上程序主义的规则之治。三位一体,荣损与共,而国之治也!
 
    畅想一种、推崇一种、宣示一种和平文化与现代政治文明,无论肉食者抑或芸芸大众,皆无所逃,可得违忤乎?!

    第六,最后再说一点,往国家理性这边靠靠,旨在深化主题。诸位,内政一体化的政治共同体格局下,以暴制暴,则天下大乱。和平、理性与文明,讲的是公民理性所彰显的公民文化,堪为立国之本。国家理性需由公民理性来制约,一如以优良政体来承载国家理性,国家才会是国民的家园。它们用力指向不同,都是现代立国的枢机。而法治,正为国家理性和公民理性之交集契合所在。事到如今,法治蔚为治国通则,本不是什么大道理。
 
    事实上,百年中国,一直在朝此努力。经济上的世界一体化,香港昭示的法治榜样,台湾作为大中华文明圈有机组成部分而将民主落地的实践,早已为整个中国的民主法治预演。因此,抛弃革命思维,在一种心平气和的气氛中推进和平文化,渐次造就公民文化,以公民文化推展法治文化,藉法治文化促进民主文化,慢不得,急不得,正需点滴推进,一步一部往前迈呢!而前提条件正为“和平”也!也就因此,占东占西,占南占北,都没用。
 
    各位,现在许多事情很奇怪,说和做脱节,不只是一个知行关系的事儿。我想,“真诚”是一方面,因为利益在棋盘上,但更多要从制度层面找,要从制度文化的培育下手。比如,中国高度空前的市场化改革方案要求放权,要求落实包括地权在内的一系列公民权益。但为了推进这一切,有人认为必须依恃高度集中的权力才行,因而出现了集权化态势。这样一个紧绷的局面,不自相矛盾吗?
 
    当前,需要一个廉洁政府打造法治形象,从而为政治合法性加分,但问题在于,法治于此恰恰经常缺位,不起作用;自上而下的政令,看似雷厉风行,有时也面临“不出中南海”的窘迫。怎么办?只好通过集权式、整风式的反腐运动来解决。雷霆之怒,立竿见影。可是,整风式的反腐败运动,本身就是对法治的某种蔑视,其得延续乎?而且,反腐本身若无体外监督,也可能成为腐败的滋生之地呀!从积极的政治期待而言,无法仰恃反腐来破局,已然不言自明;在消极的结构-功能意义上,治理结构的增量改良与制度修复能力,早已丧失或者弱化,正有待于立宪民主从根子上来打理呢,哪里是反腐所能做到的!这不是说反腐不重要、不亟需、不应该,毋宁,是说推进制度建设更重要,也更急迫。这些内在冲突和政制紧张,一日不解决,所谓“法治”之为一个问题,是没法解决的。
 
    怎么解决?法学家的思路是点滴推进,和平前行,一点一滴。是啊,转型时分,牵连内外;进退之间,千奇百怪;不是学好,就是学坏;上上下下,你拉我拽;一朝落地,三样开态。
 
    但是,首需保卫和平,以双向承认实现全体国民政治上的和平共处。大地和平,才可能有那个叫做法治的治国技艺登场。

来源:爱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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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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