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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博士生知识产权学术论坛通知暨知识产权征文比赛征文启事


发布时间:2014年9月4日 点击次数:3565

    为给全国高校博士研究生搭建高水平的知识产权学术交流平台,提供学术交流的契机,汇聚智慧成果,支持并鼓励优秀青年人才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科研活动,促进和加强我国知识产权高端人才的培养,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和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将联合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生知识产权学术论坛。本届论坛将与“2014北大—斯坦福—牛津大学互联网法律与公共政策研讨会”共同举办。本论坛是目前全国唯一的博士生知识产权学术论坛。在此,我们诚挚地邀请您与我们一齐探索与研究知识产权领域的热点问题,分享您的智慧与研究成果,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创新性国家的建设建言献策。
 
    一、论坛主题:互联网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具体参考议题:1)大数据与版权;2)大数据与隐私保护;3)专利法院建制;4)互联网不正当竞争;5)专利诉讼;6)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诉前禁令机制。
 
 
    二、征文要求
    1.国内各高等院校在读博士研究生(含2014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均可参加,不限专业。
    2.参赛者应保证所投稿件为参赛者原创,提倡文章独立署名。作者应对所投稿件的著作权及名誉权等相关法律责任负责。
    3.每位作者限投稿一篇,稿件不退,请自留底稿。
    4.参赛稿件无论是否已发表,均可参加评选。已经发表过的论文可作修改,但首次发表时间不得早于2014年1月1日,并须注明原发表报刊或图书名称、刊期或日期、版次等信息。
    5.参赛人自拟论文题目,论文需与本届论坛主题相契合,鼓励提交与具体参考议题相关的论文。论文要求论点明确、论证充分、论述逻辑严密、用词规范、数据可靠,具有学术价值。谢绝科普类、概念介绍类、经验总结类等文章投稿。正文字数以20,000字以内为宜。
    6.来稿请于文末注明中英文作者信息,包括:作者姓名、所在单位、专业方向、学历、职称、职务、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若稿件系基金项目、软科学项目等,请标明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有关信息。
    7.来稿请按照格式规定的要求撰写,来稿是否符合附件格式要求将作为论文初选的评比标准。
    8.来稿需同时递交内容一致的纸质稿件和电子稿件。纸质稿件6份,A4纸双面打印,每份单独装订;电子文本为Word07格式。
    9.获奖论文将结集出版,请将手写签名的《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书》(见附件一)随纸质稿件一并寄出。
    10.纸质稿件请寄至:北京市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309室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收,邮编:100871。来稿请注明“2014年全国高校博士生知识产权征文比赛投稿”字样。电子稿件请发至:
ipforum@126.com,邮件题目为“2014博士生知产征文投稿-学校-姓名”。
    11.征文截止日期:2014年9月19日18:00时。
 
    三、论文评选方式与奖励说明

    1、全国博士生知识产权学术论坛会将邀请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立法、司法、行政部门的知名专家学者组成学术委员会。为保证论文评选的公正性,征文评选工作将采取匿名评审方式。征文评审时间拟定为2014年9月22日——2014年10月10日。
    2、征文的评审分为初选和复选两个阶段。初选由论坛组委会对文章学术规范和格式进行审阅,通过初选的文章将由组委会呈交论坛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将在进入复选的参赛论文中评选出一等奖3名(每人奖金5000元)、二等奖5名(每人奖金3000元)、三等奖10名(每人奖金1000元),鼓励奖若干名。
    3、颁奖仪式将在全国博士生知识产权学术论坛上举行,将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奖金与奖品。获奖名单将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互联网法律中心网站、中国科技法学会网站、《科技与法律》、《网络法律评论》、《北大知识产权评论》等媒体、刊物上公布。
    4、部分获奖者将受邀在2014年全国博士生知识产权论坛上进行主题发言,所有获奖者均将受邀参加论坛学术交流活动并成为北京大学知识产权沙龙成员。获奖名单公布后,组委会将向获奖论文作者发出正式邀请函。
  
    四、格式规定
    文章稿件的结构次序为:(1)标题;(2)作者署名;(3)中文摘要;(4)中文关键词;(5)正文;(6)注释及引证;(7)英文标题;(8)作者英文署名;(9)英文摘要;(10)英文关键词;(11)中英文作者信息;(12)基金项目信息。
    (一)具体格式要求
1. 标题
1)文章标题应当简明、确切,概括文章要旨,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
2)标题中文字体采用小三号黑体,西文字体采用四号加粗Times New Roman字体,居中对齐,单倍行距,段前空24磅,段后空18磅。
2. 作者署名
1)作者署名置于题名下方,中文字体采用小四号楷体,西文字体采用小四号Times New Roman字体,居中对齐;
2)作者署名右上角以脚注方式注明作者单位、学历、职称,脚注符号为“*”号。
3. 摘要
1)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即不阅读论文的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中文摘要一般不超过300字为宜。采用第3人称撰写,尽量不重复题名中已有信息。不出现插图、表格、公式及参考文献序号等。
2)摘要内容中文字体采用五号楷体,西文字体采用五号Times New Roman字体,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1.5倍行距;
3)“摘 要:”与“Abstract:”字体加粗,中文字体为五号黑体,西文字体为五号Times New Roman字体。
4. 关键词
1)每篇论文选取3~5个单词或术语作为关键词。英文关键词与中文关键词必须对应。
2)关键词中文字体采用五号楷体,西文字体采用五号Times New Roman字体,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1.5倍行距;
3)“关键词:”与“Keywords:”字体加粗,中文字体为五号黑体,西文字体为五号Times New Roman字体。
5. 正文
1)正文中文字体采用小四号宋体,西文字体采用小四号Times New Roman字体,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1.5倍行距;
2)分级标题:
   a. 一级标题采用“一、二、三、……“编号形式,字体加粗;
   b. 二级标题采用“(一)(二)(三)……“编号形式,字体加粗;
   c. 三级标题采用““1. 2. 3. ……”编号形式;
分级标题设置首行缩进2字符,建议不采用自动编号。
3)图表格式
a. 图表要有编号和标题(即图名或表名),编号顺序须与图表在正文中出现的顺序一致,采用“(图一)(图二)(表一)(表二)”的形式,连续编号;
b. 图名位于图片正下方,表名位于表格正上方;
c. 图表来源或说明加“()”括号置于图表下方,表注宽度不可大于表体宽度;
d. 图表的编号、标题、注释中文字体采用五号楷体,西文字体采用五号Times New Roman字体,居中对齐,单倍行距;
(二)注释及引证体例
1. 一般规定
1)注释为脚注,编号连排。采用阿拉伯数字外加“[ ]”括号,如“[1] [2] [3]……”,采用上标形式标注于标点符号外。
2)中文字体采用小五号宋体,西文字体采用小五号Times New Roman字体,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单倍行距。
3)同一文献两次或两次以上引用者,第二次引用时,若紧接第一次,则直接“同上注,页N”即可;若两次引用之间有间隔,则注释顺序为:作者姓名,见前注N,页N。作者如为多人,第二次引用只需注明第一作者,但其名后应加“等”字。
4)正文中引文超过150字者,应缩排并变换字体排版,中文字体采用五号楷体,西文字体采用五号Times New Roman字体。
5)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如同时参见其他著述,则再加“又参见”;非引自原始出处者,注释前加“转引自”。
 
2. 范例
1)著作类:
王泽鉴:《民法概要》(第二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1月第2版,页100。
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9月第1版,页90。
再次引用,如中间无间隔:同上注,页65。
中间有间隔:王泽鉴,见前注[1],页78-80。
2)期刊类:
易继明:“人格权立法之历史评析”,载《法学研究》2013年第1期,页123。
3)集刊类:
吴光明:“海峡两岸物权法重要概念辨析比较”,载易继明(主编):《私法》2013年第2卷/总第20卷,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3年7月第1版,页79。
4)报纸类:
姜明安:“多些民主形式,少些形式民主”,载《法制日报》2007年7月8日,第14版。
5)译 作:
(美)威廉·M·兰德斯、理查德·A·波斯纳:《知识产权法的经济结构》,金海军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5月第1版,页282。
6)古籍、辞书类:
《管子·牧民第一》卷一
(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卷43。
《辞海》,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9月第4版,页983.
7)网络资料:
蔡雄山:《“今日头条”的版权之困》,资料来源:
http://china.caixin.com/2014-06-11/100688839.html;更新时间:2014年6月11日;访问时间:2014年6月19日
8)英文著作类
Robert Gilpin, Econom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6, p. 5.
See G. Gordon & P. Miller (ed.), The Foucault Effect: Studies in Governmentality, Hemel Hempstead, England: Harvester Wheatsheaf, 1991, pp. 32—35.
9)英文期刊类
Lucian Arye Bebchuk, “Property Rights and Liability Rules: The Ex Ante View of the Cathedral”, in Michigan Law Review, 100(2001), pp.604—605.
10)英文集刊类
K. J. Leyser, “The Polemics of the Papal Revolution”, in Berly Smally (ed.), Trends in Medieval Political Thought.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5, 3rd ed., p. 53.
11)其他外文类
从该文种注释体例或习惯。
 
    五、论文评审细则

评分标准
得分
一、论文选题
10分
选题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7~9分
选题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4~6分
选题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4分以下
选题缺乏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二、文献综述
10分
阅读广泛、综述全面、掌握国内外动态 
7~9分
阅读较广泛、综述较全面、基本掌握国内外动态
4~6分
阅读广泛、综述一般、了解国内外动态
4分以下
阅读量不足、综述一般、基本了解国内外动态

三、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
20分
具备坚实的理论基础,掌握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15~19分
具备较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好地掌握系统的专门知识
10~14分
具备一般的理论基础,较一般地掌握系统的专门知识
10分以下
理论基础较弱,专门知识掌握不够系统

四、科研能力与业务水平
20分
有很强的独立从事科研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15~19分
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研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10~14分
有一定的独立从事科研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10分以下
独立从事科研工作能力较弱,缺乏业务水平

五、研究成果的创新性
20分
研究成果具有很强的创新性
15~19分
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创新性
10~14分
研究成果创新性不明显
10分以下
研究成果不具有创新性

六、学术规范
10分
遵守学术规范
7~9分
基本遵守学术规范
4~6分
引用他人成果有瑕疵
4分以下
学术不够规范

七、写作能力
10分
条理清晰,分析严谨,文笔流畅
7~9分
条理较好,层次分明,文笔顺通
4~6分
写作能力尚可
4分以下
写作能力较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金平;崔亚冰
    联系电话:010-62767236;010-62751268
    传真:010-62751269
    电子邮箱:
ipforum@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309室
    邮编:100871
    关注本届博士论坛,欢迎登录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网站:
www.iplaw.pku.edu.cn;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网站:www.pkunetlaw.cn
   

北京大学法学院
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
2014年6月20日
 

附件: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书.docx 

来源:中国法学创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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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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