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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一:2013年度我国私法热点问题盘点(一)


发布时间:2014年4月9日 中国私法网编辑:陈雪仪 刘胤宏 欧燕 张亚娇 点击次数:4727

    世易时移,变法宜也,法律应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过去的一年,《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联动修改、农村土地流转改革、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以及收养制度的立法完善作为私法学界较为突出的热点问题,激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研究热情,引起了广泛的探讨与争鸣。此外,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关系国计民生,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利益密切相关,丧失道德和法制基准的食品安全事故促使我们对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立法的反思;兰考大火灼痛了我们,更加深刻地照亮了收养制度的暗区,如何改善孤残儿童的生活现状应该作为完善《收养法》时重点关注的问题。
 
一、《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联动修改问题
 
    证券市场是社会经济的展示平台。在资本触角所能延伸到的领域,聚拢资金、投资兴业的重要性自不待言。证券市场的资金融通功能迎合了投资者设立、运营公司的需求,同时公司的盈利能力也为活跃证券市场提供了可能。《公司法》与《证券法》相互配合,推进资本运作、盘活市场资源,二者之间的牵连关系不容忽视。
 
    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与《证券法》实施八年之久,面对我国日新月异的经济发展,当中部分法律规定的实施已陷入窘境,新一轮的修改成为当务之急。注册资本实缴登记、最低注册资本、首次出资比例、出资额缴足年限以及出资形式等限制均使众多投资者持观望态度,变相抑制投资能量的释放。我国股票市场相当活跃,因此证券法律法规更偏向于此,而债券市场的监管相对欠缺,这不仅造成企业融资的法律指引缺位,而且制约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构建。股东权利保护问题是《公司法》与《证券法》的重点,股东的自利性并购对于中小股东权利乃至公司利益都存在严重威胁,但法律却对此缺乏规制。由此可见,两部法律的联动修改是大势所趋。
 
    最新的《公司法》修正案已经实施,而《证券法》修改仍处于酝酿阶段。《证券法》与《公司法》联动修改的实践效果能否合乎期望,直接取决于修改方案是否紧贴现实。正值经济转型的时代,唯有深谙国情,方可推崇法治,投资者友好型法律体系的构建才能满溢法治正能量。
 
    (一)联动修改的宏观问题研究
 
    在刚刚过去的2013年度,理论界与实务界共同关注《公司法》与《证券法》的联动修改。在学术会议当中,不少专家学者立足宏观层面,探讨资本市场改革的顶层设计,总结资本市场法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并提出将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制度设计与股权发行转让方式改革相结合、将强化投资者保护与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救济相结合等联动修改良策。学者陈甦、陈洁从现行证券法功效的角度进行分析论证,为法律修订提供崭新的思路。
 
相关链接:
1、论文:证券法的功效分析与重构思路
http://www.privatelaw.com.cn/Web_P/N_Show/?PID=8879
2、学术年会: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
http://www.law.pku.edu.cn/xwzx/xwdt/292.htm
3、学术论坛:2013年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论坛:公司法与证券法联动修改的前沿问题
http://www.law.ruc.edu.cn/research/ShowArticle.asp?ArticleID=42218
4、学术讲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献礼“65周年校庆”高端学术系列讲座第七讲
新闻报道:/Web_P/N_Show/?PID=9063
文字实录:/Web_P/N_Show/?PID=9090
 
    (二)完善资本市场结构
 
    作为资本市场改革的重心,完善的资本市场结构必然引起广泛的关注。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法律监管的失衡问题有待解决。我国资本市场的融资门槛较高,多层次资本市场未成熟,难以满足企业融资的需求。有限公司若需公开融资,往往采取改制上市的方式,而改制过程中又涉及到公司内部融资权利配置与公司治理机制问题,这就需要法律通过对公司的规制来完善资本市场的结构。
 
相关链接:
1、论文:公司组织形态与证券(融资)权利——摈弃有限公司“改制上市”的法律习规
http://www.privatelaw.com.cn/Web_P/N_Show/?PID=8680
2、学术讲座:日本公司法修改的最新发展趋势
http://www.civillaw.com.cn/article/default.asp?id=58203
 
    (三)注册资本制度改革与股东权利保护
 
    注册资本是投资的重要考量因素,而股东权利则直接体现了法律尊重私权利的精神以及维护经济稳定的意义。但原有《公司法》与《证券法》有关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的规定相对严格,某种程度上减弱了投资者积极性;同时“资本多数决”的滥用为大股东排挤中小股东创造了空间。因而,刘俊海教授大力支持《公司法》与《证券法》联动修改,尤其积极推动注册资本制度的改革,建议稳步推进资本认缴登记制改革、废除法定最低注册资本制度,以此达到投资兴业的目的。赵骏教授和吕成龙博士着眼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自利性并购问题,为健全公司治理、遏制利益输送现象、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提出了全面的法律治理方案。
 
相关链接:
1、论文:建议《公司法》与《证券法》联动修改
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_Detail.asp?ArticleID=78081
1、论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自利性并购的隧道阻遏研究
http://www.privatelaw.com.cn/Web_P/N_Show/?PID=8535
 
 
    本网站将陆续上传2013年度盘点内容,敬请关注。
    2013年度盘点内容包括:
    主题一:2013年度我国私法热点问题盘点(《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联动修改问题、土地流转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收养制度的立法完善问题);
    主题二:2013年度我国私法学术活动盘点;
    主题三:2013年度中国私法网私法研究点击率排行。

来源:中国私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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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雪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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