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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股权文化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4日 刘俊海 点击次数:5514

    5月22日晚,刘俊海教授做客本科法学前沿课系列讲座,并做了题为“弘扬股权文化,全面建设投资者友好型社会”的精彩演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本科二年级、本科三年级共90余名学生参加了讲座。
 
    刘俊海教授从为何要弘扬股权文化、什么是股权文化以及如何弘扬股权文化三个角度对“弘扬股权文化”理念进行了精辟阐述。
 
    刘教授认为,在我国当前的现实情况下,必须抓住历史机遇,及时回应广大投资者的新期待和新需求,大力弘扬股权文化,全面建设投资者友好型社会。切实把投资者友好型的理念、制度和实践与资本市场的改革与发展紧密结合。弘扬股权文化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大力弘扬股权文化,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资本市场的根本目的之所在;第二,弘扬股权文化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第三,弘扬股权文化是推动资本市场和谐、有序、健康发展的助推器;第四,弘扬股权文化是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第五,弘扬股权文化是建设资本市场法治的首要任务,也是衡量资本市场法治化程度的重要标杆;第六,弘扬股权文化有助于消除资本市场中的不和谐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随后,刘教授从六个方面阐述了“弘扬股权文化”的基本内涵。第一,股东主权。股东主权强调股东在资本市场和在上市公司中的主人翁地位。资本市场就是股东本位的市场,就是投资者本位的市场。第二,股东平等。股东平等的要求包括形式上的平等,也包括实质上的平等。平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也是法治的平等要求。因此,应当平等对待民企和国企,二者之间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互利合作,共同发展。在资本市场领域、公司法领域、证券法领域、经济法领域,应当打破一切有形的、无形的所有制等级论、所有权等级论和股权等级论,把平等的光芒照耀到资本市场的每一个角落。第三,关怀弱者。产生弱者的四个根源包括信息不对称、财力不对等、市场结构不均衡以及财富转移效应。在此情况下,应当在实体法和程序法上适度向弱者倾斜,在裁判案件面临两种学说的时候,应当优先采纳对小股东、对公众股东有利的观点。第四,股东民主。股东民主的核心内容是八个字,即“程序严谨、内容合法”。因此,应当反对控制股东越过上市公司的股东会和董事会直接对上市公司发号施令,并激活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制度,让每一个股东坐在电脑前即可以用鼠标表达自己对股东大会决议的赞成或否定态度。第五,股东诚信。诚实信用规则作为帝王规则,是证券发行和交易的最高行为准则。诚实信用原则的落实能使股东放心投资、安心投资、开心投资。因此,一定要进一步倡导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进一步健全对控制股东违反诚信义务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追究力度,充分发生派生诉讼制度的作用。控制股东不仅要对中小股东诚信,还要对公司外部人诚信,尤其是要对债权人诚信。第六,多赢共享。上市公司与整个资本市场要为投资者、高管、消费者、劳动者、环境利益和未来的下一代创造更多的福祉。因此,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既要为股东创造财富,也要善待上市公司的劳动者和消费者。同时,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成为积极的股东,而不是消极的股东;要成为对社会负责任的股东,而不仅仅是追求营利的股东。
 
    最后,刘俊海教授就如何在我国弘扬股权文化提出了六点建议。第一,应当构建投资者友好型的法律体系。第二,要打造投资者友好型的行政监管体系。第三,要打造上市公司投资友好型的上市公司治理体系和证券金融服务机构治理体系。第四,要打造投资者友好型的司法救济体系。第五,建立投资者友好型的监督体系。第六,要建立投资者友好型的维权教育体系。
 
    讲座结束后,刘俊海教授先后就同学们提出的如何保护个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何完善金融投资者保护机制和公司战略与公司法的关系等问题一一做出了精彩回答,最后,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文/王伯潇 杨光)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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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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