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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文明——知识产权的魅力


发布时间:2013年4月26日 吴汉东 点击次数:7735

    刘仁山教授:尊敬的校长、各位同学,大家晚上好!今天对于我们法学院来说是一个很特别的日子。大家知道,今天是感恩节,我们首先要感谢校长在百忙中来到法学院给大家做这个讲座:制度文明——知识产权的魅力。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向吴汉东教授表示感谢!

(刘仁山教授主持)

    最近中国法律创新网对全国650多所高校的法学科研室进行了一个盘点,大家可能也看到了新闻,我可以很自豪的向大家报告的是我们在校长、吴汉东教授带领下的法学团队被法学创新网列为全国第七。尤其是校长所带领下的民法学团队,是位居********。我想说,吴汉东教授不仅是我们大学的校长,我觉得更重要的是他还是我们法学学科的一面旗帜。我可以用这样几个方面的事例来予以说明:首先,吴汉东教授是我国著名的法学教育家,他是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的副会长,这个法学教育会的副会长还有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教授,他们都是我们校长的同班同学,这也是我们中南法学学科值得骄傲的地方。此外,吴汉东教授是我国著名的法学家,尤其是著名的民法专家,更重要的是,他还是我们新中国知识产权法的开拓者和奠基人。所以我说吴汉东教授是我们法学院的一面旗帜是完全恰当的。也正是因为有他,正是在他的带领下,我们法学学科才成为了中国一流的法学学科,成为了中国法学教育一流的团队。在2000年的时候,校长所带领的民商法团队率先获得我们学校法学学科的博士授权点,实现我们法学学科博士授权点零的突破,到了2005年的时候,我们又获得了法学学科的一级博士授权点,在当时,全国只有九家高校获得了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也正是因为这样,到今天我们可以自豪的说我们已经是中国法学教育的主流军团。另外,校长所带领的知识产权法团队在2004年的时候获得教育部所授予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后来其又成为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基地。我记得前不久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军教授在和我一起开会的时候讲到由吴校长所率领的我们这样一个法学教育队伍至今获得教育部关于法学教育计划的三个基地,同时获得三个基地的全国只有五家院校,王军院长在提到此事的时候,他说你们的校长吴汉东教授在中国法学界的地位无人可以代替。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内心感到无比自豪。运用这样一些实例,我想要说明的是校长吴汉东教授是我们中南法学的旗帜,正是由于他的引领,我们中南的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才有了今天在中国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中无人可以代替的重要地位。校长尽管公务缠身,但是他学富五车,很难得在今天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里和我们一起度过这样一个美好的夜晚。下面让我们用热点的掌声欢迎吴汉东教授给我们做报告!
 
    吴汉东教授:尊敬的刘仁山院长、在座的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晚上好!刚才刘仁山院长所作的介绍,本人十分惶恐,由于他是院长,而我是法学院的老师,他的介绍可能有溢美之词。他的介绍所构成的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本人一概不予承担。(掌声、笑声)

(吴汉东教授主讲)

    今天是感恩节,Thanks-giving day,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日子,其实我是以一种非常感恩的心情坐在这里。首先我感谢我的国家,给予了我一个老师的身份,这才使得我有了学者的担当和事业。同时我要感谢法学院和我们所有的同学,感谢你们今天能够让我和大家进行交流,使我的学术生活感到特别充实,谢谢大家!今天这个话题是“制度文明——知识产权的魅力”,我想说的是,什么是知识产权?从一个学者的眼光我们来共同探求知识产权制度的真谛。西方学者对知识产权制度有一个非常经典的评价,认为知识产权是制度文明的典范,可以说这是一个神奇的制度,但并非一个神秘的制度。它是现代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都知道,在私人财产权领域,有所有权、债权和知识产权,但是知识产权是一个年轻的私权制度,它的产生、发展到今天不过四百年的历史,但是它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所起到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当中,知识产权就在我们平时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当中,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大家看到,我在PPT画面里面有三个画面,就代表了知识产权的三个领域。首先是《阿凡达》,作为3D电影《阿凡达》可以说创造了好莱坞电影的奇迹。它的制作费用是5亿美金,但是到2011年6月,这部电影在全球放映所创造的票房收入已经高达29亿美金。在2010年的电影排行榜上,《阿凡达》高居中国票房排行榜第一,达到13亿美金,排名第二的是姜文的《让子弹飞》,由于档期的原因,《让子弹飞》放映的时间比《阿凡达》要长得多,但是它的票房仍然屈居第二,只有7亿美金。《阿凡达》所创造的这样一种高回报,就是版权所带来的收入。可以说这是文化领域最重要的知识产权。我们再看第二个画面,就是i-pad,大家知道美国苹果公司生产的i-pad产品风靡全球,对于中国人来说为拥有一个i-pad而感到骄傲。其实中国是i-pad****的生产基地,也是****的销售市场,让美国的苹果公司赚的盆满钵满,高兴得咧不开嘴。我们看到在国际市场上一个最新的i-pad产品,它的售价是400到500美金,但是我们中国作为生产基地,所赚取的利润只是售价的19.8%,而美国苹果公司所获取的利润却是售价的63%,那么其他的20多个百分点就为营销上、中间商和零售商所拥有。美国苹果公司就是通过核心技术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来赚取i-pad产品的大部分利润,这可以说是科技领域最值钱最具战略意义的知识产权。第三个画面展示的是海尔商标。大家都知道海尔是全球电冰箱的********,是白色家电的第二品牌,是中国工业制造业最值钱的品牌。那么海尔所产生的附加值就是来自海尔商标。这是营销领域最重要的知识产权。所以说知识产权问题与我们每个普通老百姓是息息相关的。
 
    就政治家看来,就一个国家政府的管理者看来,知识产权更有着特殊的意义。它是一种政策工具。现在国际社会对知识产权问题竞相关注。首先,在国际层面,它是国际经贸领域竞争的焦点问题。我们可以回忆,去年胡锦涛总书记访问美国,温家宝总理参加欧洲峰会,大国领袖谈到了全球的气候问题、能源问题、货币问题,贸易问题,但是也肯定会谈到知识产权问题。现在在WTO的框架之下,知识产权控制了大约价值1万亿美金有形的货物贸易和无形的服务贸易。我们可以这样认为,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了东西方国家经济实力比拼的主战场。那么就国内而言,知识产权是关系到21世纪中国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大家应该知道我国是2008年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这个纲要的目的就是,为了中国要在本世纪的第二个十年建成创新国家而提供制度支撑和制度保证。所以我以为对中国而言,知识产权建设的成效、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好坏,直接决定21世纪中国未来的发展成效。为什么得出这个结论,待会我们再说。那么总的说来,我的看法是,我们应该用一个多棱镜来观察我们天上的太阳,我们应该用一个多学科的视野来考察我们身边的知识产权。这是我主张的知识产权面面观:应该从私人层面、国家层面、国际层面来认识什么是知识产权,从而揭示这个制度本质、功能和作用。下面我们分别加以介绍。
 
    第一个,从私人层面看,知识产权是知识财产私有的权利形态。世界贸易组织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国际公约,全称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这个国际公约在序言中明确规定知识产权为私权。这里讲的私权,或者说私人权利,或者说民事权利,我们注意把握两点。第一它是私人的权利,不管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特有的权利,国家也可以拥有知识产权,但国家在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时候必须以平等主体的资格参加。所以我们首先应该把握它是一个私人的权利。第二来讲,它是一个私有的权利,知识产权所体现的财产利益只能为特定主体所享有。比如说所有权,所有权是特定主体对特定物享有的权利,债权是特定主体请求相对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那么知识产权也是特定主体所享有的非物质性财产利益。现在我想回答的是知识产权保护什么,法律为什么要保护知识、技术和信息。07年我国颁布物权法,这个物权法保护的对象是有形的动产和不动产,而我们今天说的知识财产所保护的是非物质性的知识、技术和信息,概称为知识财产。在这里我想说明的是,国家为什么要制定法律保护知识、技术和信息。那么理由就在于,知识财产与有形的动产和不动产一样,有着特殊的价值。
 
    关于知识财产的价值,我在这里引用了两句经典名言来加以描述。第一句叫做“知识就是力量”,这是英国著名的哲学家、科学家培根在四百年前讲的,当时正好是英国工业革命的前夕,那么我们看到,正是以纺织机、蒸汽机、内燃机为代表的近代科学技术把人类社会从农业经济时代推向工业经济时代,所以说,知识的力量是伟大的。第二句是“知识就是财富”。这是当今国际社会人们广泛形成的一个共识,它所表述的核心思想是,在现代社会中,财富组成发生了变化,以土地、资源、资本为代表的有形财产,它的作用相对下降,而以知识、技术、信息为代表的知识财产的地位空前提高。以致于人们这么说,在知识经济时代,谁拥有知识谁将拥有财富。谈到这里,我们不妨讲讲比尔盖茨和他的微软公司。微软本身就是一个知识创造财富的神话,我想至少有三点。第一,比尔盖茨本人连续十四年位居世界豪富的头把交椅,直到08年全球金融危机出现以后,他的身价缩水,头把交椅被墨西哥的电信大王所取代。但是我们应该知道比尔盖茨是把他三分之一的家产捐赠给以他本人和他妻子命名的慈善基金会,所以他依然是世界豪富。第二,微软公司当年创业时有两百个软件工程师,随着微软公司的成长和发展后来都变成了百万富翁。第三随着微软公司的上市,市值是美国通用公司的两倍。这些足以说明,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的价值,知识的地位,知识的作用。那么过去,我总是用这两句话来说明知识财产的分量。那么作为法律人,在最近几年,我有些新的思考。我把这两句话大胆的进行了修正。第一句,我认为先进的知识才是力量。这是因为在知识体系中,有常识、通识、一般的知识,也有先进的知识,我认为只有先进的知识才能产生改造社会、推动时代前进的力量。刚才我说道,欧洲的工业革命,其实以英国为发祥地的欧洲工业革命为标志,从那时起到现在,人类社会一共经历了四次重大的科技革命。第一次科技革命,发生在18世纪中叶到19世纪中叶,被称为是蒸汽机与钢铁的时代,这两个技术是当时******、最伟大的技术。那么第二次科技革命,发生在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初,被称为是汽车、化学与电气的时代。那么第三次科技革命发生在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又被称为是新技术革命时代,是以微电子技术,新材料技术,生物工程技术为代表的。那么时代进入到上世纪80年代一直到今天,我们正在经历第四次知识革命,也就是知识革命时代。在这个时代,最重要的是一个是网络技术,一个是基因技术。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人类社会的每一个重大的历史时期,都要出现引领这个时代发展和前进的代表性技术,所以说,先进的技术才能产生伟大力量,第二个,我将知识就是财富,表述为有产权的知识才是财富。这是因为,法律并不是对所有的知识形态都采取私权保护的方式,因为很多知识是处于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适用,无需征得同意,也无需支付报酬。比如说,中国文学史上存在的唐诗、宋词、元曲、明清的小说,这些中国文学瑰宝早就进入到公有领域。还有一些技术,如果不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比如说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那么这些技术就不能取得专利。当然更多的知识在一段时期是采取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形式,但是由于保护期届满,他也从一个私有财产变成了公有财产。比如说著作权,我们国家规定保护期50年,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那么这些技术的保护期届满,就会变成公有财富。回过头来,我们再来说说比尔盖茨和微软,我们说,比尔盖茨富甲天下,微软公司是国际软件的龙头老大,与其说他们有知识,还不如说他们拥有两样最值钱的知识产权。记得06年,胡锦涛总书记访美归来,听取我们讲知识产权课时,他谈到访美的观感,第一天去的是西雅图。当晚下榻比尔盖茨家中做客,比尔盖茨非常高兴,对大国领袖的造访感到无上荣耀。总书记说比尔盖茨对中国政府在过去几年间为保护知识产权所作出的努力给予了高度评价,高度评价但又不是完全满意,言外之意,中国软件盗版现象比较严重。其实,美国的微软公司,是知识产权****的受益者。中美两国之间达成谅解备忘录,中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购买的就是微软的软件。所以,微软的软件有两样值钱的知识产权,一样就是版权,那么它开发的系统软件,包括windows系统软件、网上浏览系统软件、办公系统软件,所有的正版软件都有版权,使用必须付费。还有一样是商标,Microsoft这个商标可以说是价值连城。02年,全球十大知名品牌,9个在美国,1个是芬兰诺基亚,排名前五的分别是,可口可乐,微软,IBM,通用,因特尔,第六才是诺基亚。到了08年,就发生了一些变化,第一苹果,第二Facebook,第三麦当劳,第四是微软,所以微软商标的身价从来没有离开前五,是世界上最知名的品牌之一。所以我们说拥有知识产权的知识才能成为个人和企业垄断、自由支配的财产。这是我谈到的第一个观点。
 
    第二个观点,从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是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度选择。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不是保护知识产权,对哪些知识授予知识产权,以什么样的水平标准保护知识产权,是国家根据本国经济、文化和科技发展水平,更是考虑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做出的一种制度安排和政策选择。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认为知识产权法律就是一项知识产权政策。在政策、科学理论内,什么是公共政策呢?所谓公共政策就是以政府出现的公共权力机构,根据政策成本与效益的分析与比较,对社会上的公私行为采取一定程度的指引和约束所采取的法规、条例、命令、计划、规范、措施等等。因此,公共政策的主要内容和核心部分是法律。那么,我们如何看待知识产权是一个政策工具?它与知识产权的私权性质是什么关系?
 
    我认为,英国知识产权委员会有个非常精辟的说法:无论如何称呼知识产权都要把它看做是一种政策工具,这是因为我们授予任何个人和公司的任何特权(知识产权)不是目的,而是为了实现更大公共利益的一种手段。因此,知识产权是一个国家促进科技文化发展,促进经济社会进步所采取的一种公共政策。我们都知道,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首推英国1623年制定的垄断法规,第一部著作权法是英国在1709年制定的《安娜法令》,第一部商标法是法国在1857年制定的商标法。这些法律可以对近代欧洲国家的成长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中国的相关立法始于清朝末年,1897年中国制定的《振兴工艺给奖章程》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专利法,1804年制定的《商标注册试办章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商标法。清政府在倒台那一年,也就是1910年制定的《大清著作权例》是中国最早到的著作权法。中国的相关立法比欧洲晚了200多年,比印度、巴西这种发展中大国晚了将近100年。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在当今世界,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工业化国家都十分重视知识产权政策的运作。我们应该承认,西方国家是知识产权制度最早的推行者,也是****的受益者,西方国家在17-19世纪这两三百年间先后建立健全了本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他们积累了丰富的知识产权政策的运作经验。
 
    我把他们的基本做法用三句话加以概括:第一,实用主义态度。西方国家总是根据本国不同的发展阶段实时地进行知识产权政策调整,来实现其国家利益****化。那么具体说来,我们今天所看到的西方国家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并不是从来就有,在这个制度建立和引进之初,他们一般奉行的是低水平保护、选择性保护,当它的科技、文化实力提升之后,适当的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对知识产权实行全面保护。在这里我想谈谈美国,因为92年我在美国留学,正好遇到中美之间发生第一次知识产权冲突,我近距离的观察了这其中的成因。当时我在华文报纸上也撰写了文章来评价中美知识产权问题,在这篇文章中我谈到了一个现实,美国在1790年效仿英国制定了本国第一部专利法和著作权法,但是那个时候美国是低水平保护,可以说作品要求外国作品必须在美国印刷、发行才能享有美国的版权,这就是臭名昭著的“印制条款”。那么,换句话说外国的作品如果首先不在美国印刷发行,那么它就可以盗版印刷销售,那么以至于英国当时的著名作家狄更斯、法国的大文豪雨果,先后到美国国会作证,痛斥美国书商的盗版行为。再看日本,也是如此,在明治维新之后学习德国于1885年制定了本国的专利法,但那时的专利法为了保护本国民族企业的利益,对它弱小的技术产业的相关技术领域不提供专利保护,具体说来不保护药品专利和化学物质专利,一直到1975年修改专利法才扩大了专利权的授权范围,这个时间跨度为90 年。所以我认为,西方国家从低水平保护到高水平保护,从选择性保护到全面保护,都有一个相当漫长的过渡期和准备期,短则几十年,长则一两百年。但现在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已经失去了宝贵的机遇期,这是因为由于经济全球化程度的加剧,推动了知识产权一体化制度的形成,所以从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到本世纪初,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奉行一个标准来保护知识产权。发达国家总是从国际国内两个层面来推进知识产权政策,所以说知识产权政策既是国内政策也是国际政策,这个政策的根基就是国家利益,所以在国际知识产权纠纷的背后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实力比拼和利益纠葛。
 
    在这里我想再谈谈美国,整个20世纪被称为“美国世纪”,经过两次世界大战洗礼后的美国迅速崛起,成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政治、军事、经济、科技、文化、教育、贸易超级大国,综合能力无人与之匹敌。那么我们观察到,他的崛起和称霸有诸多原因,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政治工具就是运用知识产权在国内国际两个层面全面推进。在国内,它把知识产权与它的产业、投资、科技、文化乃至教育政策紧密结合在一起,来促进技术文化创新,推动经济发展。从80年的初开始,美国从卡特政府、老布什政府到克林顿、小布什政府,历届政府都很重视知识产权制度与公共政策的协调配合,完成了知识经济时代的产业创新。我看了90年代的资料,美国大规模关闭、淘汰了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大量耗费原材料、劳动力的产业,如钢厂迁徙到南美,纺织主要依赖进口;与此同时,大量发展朝阳产业。它的朝阳产业包括三大产业,第一,以微软、IBM、戴尔、惠普、苹果、脸谱为代表的信息产业;第二,以迪士尼、好莱坞为代表的电影业;第三,以联合技术、波音为代表的飞机制造业。这三大支柱产业都是以知识产权为后盾的,都拥有无可争议的专利和版权。那么在国外,我认为美国是凭借他的政治强权、经济强势、科技强力来施加它在国际社会的影响,把保护知识产权的美国标准通过国际公约、国际组织演绎成为各国必须遵循的国际标准。几十年来,美国关于软件版权保护的主张、关于集成电路专有权保护的推进以及关于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图谋已经在各种国际公约中得以体现,所以我们历来认为知识产权不是一国内部的法律事务,总是在国际层面展开,而与其他国家发生博弈冲突。
 
    下面我讲第三个观点,战略发展工具。发达国家以知识产权作为国家转型发展的制度支撑,在工业制造史上,先后有近代英国、现代美国、日本和当代中国被称为“世界工厂”。前三个国家是视为发达国家,在它们的崛起和发展之中有一个共同的经验和相似的经历,就是把知识产权作为本国强国、富国的发展战略,作为国家转型发展的重要制度支撑。我先谈近代英国,它是欧洲工业革命的发祥地,也是近代知识产权制度的发源地,过去学者很少找出两者之间的历史渊源和逻辑联系。这是因为学者一般认为,当代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归功于近代欧洲工业革命,欧洲工业革命发生的原因则是18世纪70年代英国科学发现、技术发明、资本与教育积累。但是现在这个结论受到了制度经济学派的批判,他们认为14世纪中叶的中国,也就明朝初年,它的科学发现、资本与教育积累水平以及技术发明的程度丝毫不亚于后来的英国,但为什么工业革命发生在英国而不是中国,原因何在?制度经济学派得出一个重要结论,中世纪中国在向近代中国的发展过程中,缺乏一个必要的连接——企业家阶层。按照创新理论的缔造者、经济学家熊彼特的说法,他在20世纪提出,所谓企业家是创新精神的人格化,当时中世纪中国没有这样一个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阶层,当然也就不会有科技创新,也就无法发生工业革命,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观察。后来诺贝尔奖获得者、美国芝加哥学派的代表人物洛思认为,中世纪中国在向近代中国的发展过程中之所以没有产生企业家阶层,关键在于制度缺失,没有一个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所有权制度,特别是知识产权制度,这是经济学家的观点。
 
    下面我将从法学家的角度来进一步论证。刚才也谈到,英国在1623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这部法律实施100年,历史学家发现,由于这部法律的有效实施,激发了当时英国的科技创新的激情,促进了近代工业体系的形成。当时的采矿、冶炼、运输、纺织、手工业制造等,可以说各行各业无比兴盛,这一百年所创造的物质财富是英国建国以来十几个世纪的总和,这就是我想说的一句话,一个国家在没有外来压力的情况下,能够根据本国的经济物质发展水平制定知识产权制度,是能够带来社会文明的发展,一句话,制度创新可以推动科技与文化创新。
 
    2010年,上海举办了世界博览会,盛况空前。据说有八千万人前来参观,不过,90%的观光者都是中国人。其实,博览会的始作俑者,是在19世纪中叶,也就是********届博览会是伦敦博览会,是由英国亲王倡导举办的,在那次博览会上展示了英国最新的工业成就,包括了水利、织布机、焦炭、炼煤术、火车等,其他国家出展的都是农产品和手工业品。当时清政府也出展了,唯一的展品就是今天的茅台酒。从1623年专利法的颁布实施到1851年伦敦博览会的举办,这100多年的时间里,英国一共售出了13000多份发明专利。因此,我们看到,有了知识产权,有了发明专利这种神奇的法律制度也推动了当时英国工业体系的形成,它产生了英国成为当时的“日不落”帝国的强大武器。现代的美国、日本和当代的中国的发展,也说明了在这些国家的转型、发展过程中,都是把知识产权作为进一步发展的战略工具。那么我会用实证分析并对各国分别加以介绍。根据各国科技文化发展水平的差距,分为四个类型来进行介绍,首先介绍技术领先型国家,美国。刚刚讲到,美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超级国家,当然,也是知识产权强国。美国政府在2002年政府白皮书中宣称,知识产权是美国创新、政策及时,维护一个有效的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美国坚定不移的国际立场。因此,可以这么说,知识产权是美国的核心利益、战略资源,所以说,它要求在全球高水平保护知识产权是美国的命脉所系、核心利益所在。我们从知识产权的三大领域来看美国所拥有的实力:第一,专利;中国是在去年的专利申请量超越美国,成为第一申请大国。我从2005年盘点到今天,中国的专利申请从当初的全球排名第10,先后超越德国、韩国、日本,去年又超越美国,成为专利大国,但坦率的说,远远不是专利大国,这是因为,美国在专利方面的实力,现在依然是无人能敌。首先他的发明专利,占到全球发明专利的三分之一。根据汤姆史学术中介组织提供的2011年学术报告所披露的数据,全球有效专利,美日两家要占到全球百分之47.5%,其中美国拥有的有效专利是中国的4.2倍。第二,版权;根据中国文化软实力2010年的调查数据报道,国际文化市场的份额,可以这么说,依然是欧美文化一统天下,那就是说,欧美文化是强势文化,其中美国要占到全球份额的43%,欧洲国家占到34%,日本占到10%,韩国占到4.5%,中国与其他亚洲国家,包括南太平洋国家所拥有的份额大概是4%左右,这就是美国在国际市场上的霸主地位。软件占到全球份额的三分之二,电影的数量虽然只有6.7%,但是票房收入却达到80%。它所拥有的音像业收入占到全球的四分之一。第三,品牌,即商标;最新的数据显示,全球品牌500强,美国拥有 237个(这还不是最多的,最多的时候到达247个,接近一半),法国拥有47个,日本拥有41个,英国拥有39个,德国拥有26个,中国拥有24个,所以,它是世界头号专利强国、版权强国和品牌强国。
 
    有些文化学家讲到,美国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居然是通过小小的三大片(我本人称之为三大片),第一片是代表美国影视文化的麦当劳土豆片,第二片是代表美国影视文化的好莱坞电影,第三片是代表美国信息文明的硅谷半导体新片,这三大片分别涉及到商标、版权和专利。第二个类型是技术赶超型国家,它包括了欧盟、日本、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在这里主要讲讲日本。日本在二战以后的不同历史时期采取了不同的发展战略,50年代日本主张的是教育立国的发展战略,把教育放在一个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从60年代到90年代,日本分别提出过贸易立国和技术立国的基本方略。就新世纪以来,特别是小泉首相执政期间,日本提出了一个知识产权立国的发展战略方针,这种发展战略的变化,这种国策的转变,是有深刻的经济动因和复杂的国家背景。我这在里提供一个数据,他讲到了日本经济发展的一种对比,从1977年到2011年,这四分之一个世纪,可以说美国的经济在西方世界一枝独秀,持续稳定增长,25年间,平均增幅达到2.3%,90年代高达3.5%,而日本在90年代,很多时候它的经济是负增长,平均增幅只有1.2%.所以说,国际舆论界把90年代称作是日本失落的十年。那么进入新世纪以后,小泉政府采取了一些列新的重大措施,成立了以他本人为部长的知识产权战略部,颁布了日本的知识产权基本法,制定了日本的知识产权战略大纲,那么通过这一些列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其目的就是要维系日本的创新力、竞争力,维系它在全球经济中的领先地位。尽管在去年,中国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实体,第一次超越日本,但是日本的创新力稳步前进。这是讲到的第二个类型。第三个类型,引进创新型国家,韩国。韩国的经验和做法,特别值得我国借鉴,或者说对中国今天和未来的发展最具借鉴力。我们注意到,韩国和中国的科技创新是同时起步的,始于上个世纪50年代,那个时候的中国是社会主义新中国,而那时的韩国是军人独裁统治下的政府,但是就在这个军人威权统治之下,韩国用了不到50年的时间率先进入到技术创新型国家的行列。在过去的70年代、80年代,乃至90年代,韩国与美国、日本乃至欧洲国家,在知识产权上的激烈摩擦接连不断。但是随着它创新能力的不断提高、产业布局的完成,现在可以说,韩国把握知识产权的国际立场几乎和美欧保持一致。那么韩国的崛起和兴盛告诉我们一个什么样的道理呢?这就是一个国家在转型发展时期,它肯定要妥善、及时处理好知识产权问题。从1989年到1995年,这十几年的时间里,韩国创造了一个奇迹,被称为是东亚经济奇迹的领航者,那就是他的GDP,从人均5000美元到20000美元,我们看到,韩国在这过去的一二十年间,是以一种知识产权大国的心态,谋划本国的发展。1998年,当亚洲金融危机刚刚过去不久,韩国就提出了文化立国的发展战略,在接下来的十几年的时间里,韩国的文化产品不仅立足于本国的国内市场,而且进军中国,辐射亚洲。2004年,韩国内阁仿效日本政府,成立了知识产权评议委员会,专门协调中央各部的知识产权事务,来推行本国的知识产权政策。2008年,韩国又制定了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强国战略的目标是,韩国要在2015年成为亚洲经济与科技、发展的中心,要在2025年进入到创新型国家的行列。当中国成为世界制造工厂的时候,韩国人说,我们要成为世界的设计中心,印度人说,我们要成为世界的办公室。我们由此可以看到,在知识产权领域,韩国表现出一种咄咄逼人的民族精神。在版权领域,韩国的电影、电视和音乐,包括现在很火的“江南style”, 一个韩国人的文化,能够走上国际舞台,产生巨大的影响力,韩国的这种做态是值得我们赏识的。可以看到,韩国的电视剧在中国的文化市场有相当的地位,例如那百十多集的泡沫肥皂剧把中国的中老年妇女看的是如醉如痴、夜以继日。这些作品就是有版权的。曾几何时,大街小巷都要唱大长今,这也是有版权的。过去中国的手机市场主要是三大品牌:美国的摩托罗拉、芬兰的诺基亚、韩国的三星。而现在三星品牌手机不是三分天下有其一,而是独占鳌头,它是有专利的。还有在非物质遗产文化的保护方面,韩国人也是非常有作为的。我们的端午节,韩国人叫韩食节,它借鉴、吸收再加上本国的文化元素,02年就成功申报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中国08年才有湖北湖南等四个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成功。我多次到韩国,有时看的表演、听的歌曲并不是非常好看、好听,但它会标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第多少号,就反映了它知识产权的理念、意识、做法非常到位。当然,我们有些学者对此提出了许多的看法,比如说韩国的学者论证中国的汉字、汉服是韩国人发明的,说我们湖北的李时珍、山东的孔子是韩国人的后裔等等。当然韩国官方发表声明说这是误传,总之说来,韩国在知识产权争夺方面是毫不手软的,这说明这个国家,还包括北朝鲜,三千年江山,几千万人口,能够创造这么大的产值规模,知识产权的贡献功不可没的。
 
    第四,发展调整型的国家。我这里主要讲一讲金砖四国。金砖四国是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耶鲁大学教授奥尼尔在2000年的时候提出的一个经济学概念,这四个发展中大国分别是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现在不是金砖四国,是金砖五国了,加了一个南非。但是当年金砖四国这个概念的提出在国际社会是遭到质疑的。奥尼尔说金砖四国它的经济发展潜质在21世纪不可限量 ,根据他的预测,这四个国家中任何一个的发展实力和规模将会在20年超越欧盟,30年赶上日本,50年递接美国。其他四个国家现距离这样一个预测还有相当距离,但中国用自己的发展成就证明了奥尼尔的猜想是可靠的。奥尼尔说在2050年,也就是在本世纪中叶的时候,全球将会出现新的六大经济实体来取代现在所谓的G7,这六大经济实体排列的先后次序是:中国、美国、印度、日本、俄罗斯、巴西。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特别是入市十年来的经济发展引起全球瞩目。现在我们成为了全球第二大经济实体、****的工业制造国、****的出口贸易国,因此,国际舆论认为不会是2030年,甚至不是2027年,而是今后5年左右的时间,中国的经济发展规模将会超越美国,但是现在的问题,不是GDP总量的超越问题,我们更关注的是,在经济增长的背后存在的不足和差距。现在我们是GDP是全球第二,但在两方面存在不足。首先是人均GDP,去年人均GDP是接近5400美金,这是一个什么水平呢?土耳其人均GDP是一万,韩国现在是两万四,日本四万,我们的人均GDP在全球是79位;第二是绿色GDP,我们每创造一个美金的GDP,所消耗的能源、资源是日本的八倍,大概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到四倍,因此中国发展经济绝对不能走污染环境、耗费资源的道路,也不能走技术依赖性的道路,而必须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科学发展之路。记得当年胡锦涛同志在听完了知识产权讲座以后发表了一个重要讲话,我认为前总书记是一位非常睿智的人,他没有用提前准备的讲话稿,而是即兴进行了二十分钟讲话,他讲了三个问题,非常到位。在总结讲话中有这样一个核心观点让我感受颇深,他讲了四个迫切需要。他说加强知识产权建设,提高我国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这是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他又说,这是规范竞争场秩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立诚信社会的迫切需要,他还指出这是增强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最后一句话说,这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实现互利共赢的迫切需要,那么我认为第四句是站在战略全局的高度从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指出了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作用。十八大政治报告在创新驱动发展的问题上,总书记又谈到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保护知识产权。我观察从2006到今天,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问题的重视前所未有。
 
    下面讲第三个观点,从国际层面看知识产权是世界贸易体制的基本规则,国际贸易又称为进出口贸易,或者叫对外贸易,那么从各个国家所采取的贸易政策来看,大体上分为两类:一类是贸易自由主义原则。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双边和多边贸易,不作限制或少作限制相互提供最惠国待遇,相互减让关税,这种制度被称为是贸易自由主义原则。那么第二种是贸易保护主义原则,一些国家出于政治、经济、文化乃至保护本国民族企业的考虑,对自由贸易予以一定程度的限制。采取的手法主要是两种,一种是关税壁垒,对进口产品征收高额关税,平均关税30%,第二种是非关税壁垒,这种方法就很多了,比如对出口产品实行政府补贴,对进口产品实行市场配额的限制,对外国的服务业进入本国市场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当然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采用过不同的贸易政策,但是我们可以肯定地说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在全球范围内正在形成一个新的国际贸易体制,这是以1946为始端,以1994年为标志的世界贸易组织。我们之所以称之为新的国际贸易体制,新在何处,用三句话来描述:一是以全球自由化为目标。世贸组织主张经济全球自由化包括有形的货物贸易、无形的服务贸易以及资本与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一句话总结为自由贸易;第二是以全面减让关税为手段。根据当年乌拉圭回合所达成的协议,世界贸易组织最终的目标是零关税,不收任何关税,而且规定了不同国家享有不同的减让关税的宽限期,当时规定发达国家是2010年就要实现零关税,不发达国家是2020年实现零关税,那么现在由于金融危机的出现,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零关税减让看起来遥遥无期;第三是以无差别的最惠国待遇为基础。国际贸易领域有两个非常重要的原则,这两个原则渐渐成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一个叫国民待遇原则,这个原则规定对于本国国民的待遇必须同时给予其他缔约国的国民,用一句形象的话说,内外平等,外国人跟本国的国民享有一样的待遇。这是国民待遇原则,第二个是最惠国待遇原则,它讲的是一个缔约国对于另外的缔约国国民的特权、优惠和好处必须无条件的给予其他国家的国民,这叫做外外平等。总的说来不能搞歧视待遇。那么这三句话就表明了当代国际贸易体制的新特点。世界贸易组织实际上是一个经济联合国,它有很多的国际公约,其中最重要的有三个:《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其中,知识产权保护是国际经贸领域的基本规则。知识产权保护之所以与经济贸易、国际贸易联系在一起,是由于经济全球化所导致的。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经济全球化潮流深刻影响了各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格局。形成了发达国家出资本、技术、品牌,发展中国家出市场、资源和劳力的格局。发达国家及其跨国公司总是把自己的技术优势、品牌优势,通过法律变成知识产权优势,最终变成为国际市场的竞争优势;而发展中国家拥有相对的成本优势、丰富的原材料、低廉的劳动力。因而,两种不同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诉求是不同的,发达国家要求通过高水平保护知识产权来维护他的技术优势与文化优势,并维系其核心竞争力。发达国家出口第一的不是波音飞机,也不是通用汽车,而是版权。美国在全球的文化战略是通过文化产品的输出,如影像、软件,并以版权使用费的名义收回美金。美国通过这种战略,在输出了其文化理念的同时赚取了发展中国家宝贵的美元外汇,可谓是一箭双雕、一举多得。所以,无论是美国强化保护版权、欧洲国家重视保护品牌、还是日本强化保护专利,虽然侧重点不同,但立场完全一致,即维护其核心利益。由于发展中国家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拥有的是一种成本优势,所以总是说中国出口的产品性价比好。在中美贸易或知识产权冲突发生后,我国学者大多说中国出口到美国的物品价廉物美,可以为美国主妇节约一两千美金的开支;然美国并不领情,强调中国盗版、假冒,侵犯其知识产权。基于此中地位,使得发展中国家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内,出大力、流大汗、赚辛苦钱。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曾说过,中国出口8亿条牛仔裤,却只能换回一架波音飞机。原科技部部长徐冠华院士曾说过,世界上每四部电脑就有一部产自中国,但我们每生产一部电脑就需要支付给外国公司昂贵的版权专利许可使用费,最终一部电脑只赚十个苹果的价格。因而,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更关注最惠国待遇,不实行减免关税措施,就意味着我们的产品无法进入他国市场。当然,东西方国家的这种利益冲突,经过长达七年的乌拉圭回合利益谈判,最终形成了一揽子协议,就是刚才提及的《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中国的入世为中国的市场融入国际市场创造机遇,提供了发展空间。但是中国政府和企业面临着新时代的新困境和新问题,即以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存在方式的贸易壁垒。这三大壁垒分别是:技术壁垒,绿色壁垒和反假冒壁垒。
 
    第一,技术壁垒。我们首先应该承认发达国家及其跨国公司存在技术优势,刚才讲过的汤姆斯路透在2011年发布的报告,公布了全球12个最重要的技术领域。其中,日本大概有11个进入前十,有五个********,这包括了航空航天、汽车、药品、医疗器械和石油化工;中国有四个进入前十,这四个分别是电信、石油化工、食品、农业和原材料,但均未能进入前五。这说明技术优势依然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他们利用技术优势,把技术和技术标准变成专利,阻碍发展中国家进入相关市场。所以在国际制造业的生产链上,虽然中国在高、中、低端均占有相应份额,但总体而言是中级的。中国作为世界生产工厂,生产了全球45%的洗衣机、55%的电视机、65%的电冰箱、70%的维生素药品、80%的空调、手机、80%的拖拉机、集装箱、90%的打火机等,大概有两百种产品的产量份额位居********。但反过来我们看到,大型客机、高端的医疗设备、集成电路制造设备、先进轿车的制造设备、以及先进纺织机的制造设备等基本全部依赖于进口。对我国企业而言,如何利用我们的后发优势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技术专利显得尤为重要。我们从过去的中国仿造,走到今天的中国制造,更要迈向未来的中国创作。
 
    第二,绿色壁垒。发达国家针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执行非常严格的环保标准和绿色标准。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发展中国家不重视绿色经济发展,机械化生产程度不高,我们的食品、海产品以及其他农产品、电子产品的出口屡屡受阻,皆是因为不符合发达国家的环保要求。因而,中国的相关产品要通过国际论证拿到绿卡,才能顺利进入国际市场。
 
    第三,反假冒壁垒。中国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具有一定竞争力,我们的产品质量确实已达到一定水平。但是我们的一些企业喜欢或习惯仿冒品牌,包括国外知名品牌,甚至假冒他人商标、商号或地理标志。国际社会的一片打假之声主要针对以中国、俄罗斯为代表的发展中大国,中国更是首当其冲。几年前,美国、日本和欧盟海关,曾宣称查禁的假冒商品有30%-60%来自中国。今年年初,意大利行业协会组成了一个30多人的打假团来到中国。中国的很多行业,如家具、灯饰、电子产品等号称是意大利名牌,但该团队称其中有一半产品在意大利都没有。对于此次事件,舆论媒体仿效毛主席纪念白求恩一文写到,一群意大利人不远万里来到中国,帮助中国消费者打假,这是什么精神,这是国际主义精神。所以我认为,中国产品要立足于国际市场,必须要创造自己的品牌。
 
    今年,美国品牌实验室公布了世界500强品牌,中国有24个品牌入选。2004年,该评选首次进行,中国仅有一个品牌入选,到后来逐渐增加为4个、6个、8个、15个、16个,一直到今年的24个,可以说进步神速。但是我认为,这与中国作为第一出口大国、第一工业大国的地位依然不相匹配。通过观察这二十几个进入500强的商标,我们会发现有两个不足。一是没有一个品牌进入前五十,只有四个进入前一百,排名最靠前的是中央电视台,随后是中国移动、中国工商银行和国家电网。二是国字头居多,除上述四个国字头品牌外,还有中石油、中石化、中国银行、中国人寿和人民日报等。作为真正的民营企业进入500强的只有北京的联想、青岛的海尔、深圳的华为和招商银行。总之,我们的品牌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相当有限。据联合国经贸组织的统计,世界知名品牌占全球商标总量大概只有3%,而这3%的知名品牌却占据全球市场份额的40%,销售额的50%。美国品牌实验室还进行了一个统计,中国知名品牌500强,即中国最有身价的五百个商标,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只有6%。所以中国的企业家不要假冒他人的品牌,必须要创造自己的名牌。以此来提升我们的科技竞争力,文化软实力,和品牌影响力。这就是中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实现创新国家的必经之路。谢谢各位。
 
    主持人:感谢吴校长。下面进入提问环节。
 
    学生:现阶段为促进我们国家的技术创新,强化知识产权是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必然趋势。但是对于现阶段我国很多企业来说,都在等待和企盼发到国家核心专利尽快过期进入公共领域。知识产权法在保护知识产权私权和平衡公共利益这一点上,应该怎么做?请您运用利益平衡的原则对此进行分析。谢谢。

(学生提问)
 
    吴汉东教授:关于知识产权保护这个问题,我们应该秉承这样一个基本立场,即保护私人产权与促进技术文化传播的双重立法目标。我们在重视私权保护的同时,也不要忘记知识产权另外一个价值目标,那就是要使技术与信息为公众所分享。这样一种二元立法目标,是利益平衡原则的经典的表现。二元立法目标应该从两个层面进行展开,既要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盗版等侵权行为,同时也要促进知识产权的利用,注重对知识产权的限制。我们以微软为例。微软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分别采取不同的手法和策略。
 
    在第一阶段,微软公司采取“放任侵权、占领市场”的策略。在互联网刚刚开始普及的时候,与微软软件竞争的还有金山软件,并非由微软公司一统天下。但是当时的中国网民,基本都采用盗版软件。金山公司只是一个小型的民族企业,无法收回投资,所以暗然退出软件市场,那么微软公司就一家独大。在这个时期,微软公司放任侵权行为,由此占领中国市场。 
 
    在第二阶段,微软公司制定高额价格,尽力收回投资。微软公司的正版软件在中国的定价高于国际市场的标准定价,也远远高于美国市场的本土价格。台湾的刘江斌教授在华盛顿州立大学研究知识产权,他曾就此问题询问过微软公司,微软公司的答复为:因为中国有盗版,所以要高额定价。这就呈现了一个怪圈,即高额定价又引发消费者使用盗版。
 
    在第三阶段,微软公司采取法律手段、技术手段、经济手段三管齐下。首先,通过各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向中国施压,要求中国正版化。其次,采取技术手段,例如有前年所发生的黑屏事件。第三,把其家庭版的Windows软件降价至不到三百元,使中国的消费者基本上消费得起。
 
    这说明了什么问题呢?知识产权既是国际政策,也是国内政策。因此我们在这两个方面有所侧重。首先,对外要外抗强权。中国知识产权在进步,外国不应常常就知识产权侵权对我国国民和政府施加压力。同时,要内打侵权。知识产权是立法保护的财产权利,这个法律必须得到有效的遵循。只有这样,民族企业才能在法治环境下具有伸展和发展空间。因此,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要重视对权利的限制,防止垄断,在制度设计、产业政策、司法活动当中得以体现。谢谢。
 
    学生:吴校长您好!我是我校公共管理学院11级的同学。我想提一个关于社会福利与知识产权的问题。我比较关注艾滋病这一领域。我国对于治疗艾滋病,通用的是一种较为初级的药物,副作用比较大,其专利权已过期,因此价格较低,而其它有专利权的新药价格较高,个人一般都承担不起高级药物的高昂费用,因此大部分病患者使用的是初级药物。国内不允许仿制药物,而在国外(如印度)则允许。许多发展中国家在艾滋病治疗方面利用的都是印度生产的仿制药物,因此印度也就成为此类药物的主要的全球制造厂。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私权,当其与公共福利发生冲突时,应如何做?请问吴老师有何看法。
 
    吴汉东教授:公共福利问题与知识产权的关系这一问题,就知识产权领域来说,就是涉及公共健康这种国际人权与知识产权这种私权之间的关系问题。此处有两个原则需要分析。
 
    第一,权益优先保护原则。公共健康无疑是基本人权,而专利等知识产权是私人财产权。在法律价值位阶上,人权要高于私人财产权。2000年,联合国国际人权组织曾经发表一个文件,特别指出,知识产权协议的推行过程当中,对于基本人权重视不够,所以说发达国家所倡导的知识产权与国际社会所关注的基本人权是存在冲突的。这个观点我完全赞成。第二,涉及利益平衡的问题。要保护知识产权,同时也要重视公共健康的需要,限制专利权这种垄断权行使,来保证发展中国家人民能享受先进技术所带来的福利。当今国际社会非常重视这个问题。首先在WTO这个层面,我们看到本世纪以来,在多哈会议上,对知识产权协议的一个例外条款作出了扩大解释。所以说所有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认为当国家处于紧急状态,如艾滋病、瘟疫等重大的流行性疾病爆发的时候,可以对一些专利药品予以强制实施。所谓强制实施,就是不需要经过专利权人同意即可使用该技术。所谓紧急状态,可以由缔约国自行解释,这给予发展中国家较大的解释空间。但是坦率地说,发展中国家不仅无此种专利药品的技术,即使掌握此技术也无法实施,所以这个问题不仅为WTO所重视,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国际人权组织都予以关注。这是一个世界性问题。
 
    印度专利法对化学物质、药品的保护比中国整整晚了六年。其中包含了非常复杂的国际背景。因为美国等发达国家对中印两国采取了不同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的谋略。中国和印度同为发展中大国,中国发展实力无疑领先于印度,而且中国是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可以说对中国的发展和崛起,发达国家倾向于采取遏制、限制的立场。当1992年中美之间发生知识产权冲突的时候,美国承诺继续为中国提供最惠国待遇,支持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同时中国承诺修改版权法、专利法,其中专利法的修改就涉及保护化学物质及药物专利。中国一改1984年专利法的相关规定,这次修改的结果是我国保护药品专利比印度早了六年,而印度则赢得一定的发展空间,其民族企业不断地仿制外国的专利技术,来发展本国的医疗产业。印度赢得了宝贵的时间,通过时间来换取国际市场的宝贵空间,现在印度不仅立志要成为世界办公室,发展全球第二的软件产业,而且力争成为全球第四大制造业大国。所以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在很长时期,我必须承认,是外力强加的结果。
 
    中国应如何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局面?我认为有两个基本原则。第一,要遵守承诺。遵守所参与的国际公约,但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只要达到国际公约的最低保护标准就足够了,不要盲目攀高。我国的知识产权一体化,不是西方化,更不是美国化。第二,不能过于韬光养晦,应该在国际舞台发出“中国好声音”。要推动现行知识产权保护的改革,在遇到不公平、不公正对待的情况下,中国要坚持发展中国家的立场,表达自己的意愿及发展中国家的意愿。
 
    中国作为一个世界大国,在本世纪第二个十年,要成为世界强国,那么就应该在经济、政治、文化及法律各个领域发声。我认为,中国现在既是传统发展中国家,更是是一个新兴的工业化国家,中国在好多领域的技术创新水平接近、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但总体上讲,中国发展不平衡胜于不发达。改变这种现状,我认为可以采用“十八大”文件当中的一句话:创新驱动发展。创新驱动发展的基本政策就是知识产权。这个问题我回答到这里。谢谢。
 
    学生:吴老师您好!今年年初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出台,有几条在音乐界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其中有一条是录音制品出版三个月后,其他任何人可以不需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音乐界有人认为,著作权法应该是保护他们的著作权,但是这一条实际上在侵害他们的权利。请问吴校长您有何看法?在网络时代,应该如何对音乐作品进行保护?谢谢。
 
    吴汉东教授:对于这个复杂多样的问题,我尽量简单化和明了化。国家版权局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社科院三大单位合作起草了的《著作权法》的草案,应该说这个形成的草案现在正在以第三稿的形式递交国务院法制办。法制办的审查、然后公开征求意见,才能够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以第三次修改案何时能够公布,还有待观察。在这次由国家版权局公布的草案是舆论大条,特别是音乐的反响特别强烈。第一个是音乐作词作曲人享有制作者权。第二个是唱片的制作者享有的邻接权或者说是相关权。在这个时候应该注意整体利益的协调。对音乐作品原创著作权的利益保护,造成了音乐界本质上利益分配的失衡。音乐作品的制作权人和音乐作品传播人利益的失衡。还有音乐制作者和传播人与消费者利益的失衡。我觉得一首歌在以不同的演绎方式可以给消费者、为听众带来不同的文化价值,这是一种无法消灭的趋势,第二是文章传播得越多,使用得越广泛,能够给词作者、曲作者带来更多的收益。表演者音像制作者也可以就同样地作品进行演绎,首先遭到的不是原创作者著作权的反对,而是来自歌唱家和音像制作者的邻接权的反对。所以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超越利益集团。从最早的著作权法修正案,可以说媒体关注的焦点问题被淡化了。应该来说这个方案目前社会各界的反应还是较好的,第一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
 
    第二个来讲,就网络时代著作权保护的问题,其实,到今年六月份为止中国网民达到5.4亿,那么换句话说,我们互联网的点击率由3年前的34%提升到现在的35%。互联网发展的数目非常大,但现在最近两三年的发展步伐火爆,增加的网民数依然每年2000万到3000万的数字在不断增长,如果说我国互联网的点击率像美国、欧洲、日本、韩国达到60%甚至70%的话,中国互联网网民的人数每增长10个百分点,会拉动经济增长一到两个百分点,现在互联网产业可以说是机遇。但我们在互联网中产生的法律问题远远不止是著作权,可以说是著作权商标权,反不当竞争等传统的知识产权领域遇到新的挑战,产生的很多新的问题,需要我们进行讨论。同时像电子商务引发的合同问题、电子支付,还有虚拟游戏所带来的究竟是物权还是债权关系,对我们法律界带来一系列挑战,著作权只是其中表现最突出、最尖锐的问题,目前我认为互联网就是要注意著作权的创作者、传播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关系,所以我们现在的法律必须有时代气息来反映互联网时代版权保护制度。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它规定了网络侵权主要是网络版权的保护,但即使如此,目前网络版权纠纷依然居高不下,据统计,全国去年知识产权案件,可以这么说,一成的案件是专利纠纷,两成的案件是商标纠纷,七成的案件是版权纠纷,而其中版权侵权的60%是网络版权纠纷。所以我想借用一下一个诗人的话,这是一个美好的时代,因为网络技术使地球变成了地球村,让信息的传播无比的快捷和方便,所以改变了我们的学习、生活、工作的方式和条件,这就是最好的时代。同时这是个最坏的时代,由于新技术的出现,使我们的法律不能及时反映新的问题,解决新的纠纷,所以传统的制度不复使用。说到这里,归结为一句话就是需要我们的同学、我们的老师要关注信息时代的法律问题,谢谢大家。 (掌声)
 
    主持人:由于时间有限,我们今晚的提问环节到此结束,下面有请刘仁山教授上台继续今晚的主持,同时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感谢吴汉东教授的精彩讲解。(掌声)
 
    刘仁山教授:应该是在1986年春天以后的第一个学期,吴汉东教授当时是我们法学院的前身——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的党总支书记,那个时候他是第一次给我们经济法系85级的讲述知识产权法,我是当时和大家一样,在座的一个学生,86年到今天已经过去了将近27年了,我做了校长的部下以后,听他讲话讲了很多,但是像今天这样,又重新坐在教室里和大家一样,来聆听他的上课、讲座,所以我觉得我和85级的其他同学相比,我觉得我很幸运,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今天是感恩节,要感恩于学校。20多年以前,吴老师是我知识产权法的启蒙老师,那么在这么多年里,其实我一直也是知识产权法的一个爱好者,也是一个学习者,我记得在1997年我参加韩德培先生主编的《国际私法》教材里,我承担的一部分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这一块,当时我引用了很多都是吴老师的著作,今天我又和大家一起再听吴老师的讲座,其实对我个人来说,又是一个进一步的提高和学习的机会。吴老师今天从知识产权对我们个人的影响,从知识产权在政治家视野中知识产权的地位和作用,从私人层面、从国家层面、从国际层面,在这三个层面透视知识产权的地位和作用。那么,通过这样一些方面,吴老师已经很好的为我们描绘出了知识产权它在影响人类的生活、推进我们社会的进步、提高我们人类的文明方面,她的一种美丽的画卷。所以我们从中也感受到吴老师所描绘的这个知识产权的魅力。最近刚开了十八大,我觉得十八大给我印象很深的是把科学发展观写进了党章,再就是习主席在履职的时候有一个讲话,这里面提到了要建设一个魅力的中国,所以我想无论是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也好,还是要建设一个美丽的中国也好,我相信我们在座的每一位同学都可以感受的到知识产权在我们国家乃至于在整个国际社会,它未来将要发挥着怎样的作用。我相信,吴老师今天的讲座,可能会让我们在座的青年学子的相当一部分人,会影响到他们今后的抉择,影响到他们今后的发展,可能有的人会因为今天的讲座,从此会走上求学以及最后会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一条道路,我但愿我们在座的同学中,从今天开始,从此涌现出一大批知识产权的爱好者、求学者和知识产权的执业者,如果是这样的话,我相信大家会感恩我们的学校,感恩我们的法学院,当然重要的是要感恩我们的校长,谢谢大家!(掌声)我们最后用最热烈的掌声感谢校长吴汉东教授的精彩演讲!(掌声)今天的讲座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参与,晚安!(掌声)
 
文字整理:何抒然、步楚君、成瓅、唐守东、张亚娇、刘胤宏、陈雪仪、欧燕
 
本文稿未经演讲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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