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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9月28日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点击次数:2627

    经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会议研究决定,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将于201110月由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律研究院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11015—16日(暂定) 

  2.地点:上海市松江区维也纳国际酒店 

  二、会议主题 

  本次年会的主题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背景下经济法的理论创新与制度完善。 

  三、参会论文提交 

  参会者应提交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1.提交本届年会的论文,可围绕主题选择经济法基本理论、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以及国有经济参与法、涉外经济管制法等领域中的问题作为研究主题,篇幅控制在6000 字之内。年会论文集只刊载符合本届年会议题的论文。是否入选论文集也年会正式通知没有必然联系。 

  2.申请参会者须在2011 9 10 日前将论文电子版发送给本次年会的承办方,以便汇集和印制论文集。发送论文时,请务必附上姓名、工作单位、职称、通讯地址、邮编、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包括手机号码)、传真等信息,以确保联络的顺畅。 

  3.为便于年会论文集编辑出版,论文格式请按以下要求执行: 

  (1)页面:A4纸张。 

  (2)排版:按照Word 文档默认页面设置。 

  (3)字号:论文主标题:三号黑体; 

  一级标题:四号黑体; 

  二级标题:小四黑体; 

  三级标题:五号黑体; 

  正文:五号宋体。 

  (4)正文行距:单倍。 

  (5)注释:脚注;每页重新编号;文中注释编号格式采用……的形式。 

  四、中青年优秀论文评选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将从提交给年会的论文中评选中青年优秀论文。被评为优秀论文的作者,将获得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颁发的优秀论文证书。 

  具体参评要求是: 

  1.参评者应为1971 9 1 日以后出生。 

  2.提交参评的论文应符合本次年会的主题。 

  3.参评者在提交会议论文时,须注明参评优秀论文字样,并附送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单位、职称(研究生则注明博士生硕士生)、出 生年月日及必要的联系方式。凡在提交会议论文时未注明参评优秀论文字样,或者不提供相关个人资料的,视为未参评。个人资料不真实的,无参评资格。 

  4.参评优秀论文的提交时间为20119 10 日之前,逾期将不再受理。 

  5.参评论文不限字数,但入选年会论文集,须另提交6000字以内的版本。参评论文并不必然入选年会论文集。 

  五、对理事的特别要求 

  1.根据研究会的要求,理事参加会议应当提交符合要求的交流论文。 

  2.根据中国法学会关于研究会筹备登记工作的部署和本研究会的实际,将于本届年会期间进行初始会员登记(理事登记),请各位理事务必参加。有关筹备登记的事项,请浏览中国法学会网站,并注意经济法网的公告。 

  六、其他事项 

  1.本通知为预通知,20119月中旬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将向参会者寄发正式通知,届时参会者需持正式会议通知方可参会并由会务组负责接待。 

  2.承办方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树宏 

  联系电话(传真):021-62071834 

  年会专用电子邮箱:economiclaw2011@163.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律研究院 

  邮编:200042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律研究院 

  2011 4 30

 

来源: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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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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