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04年创办的“知识产权南湖论坛”已经顺利地走过了8个年头,成长为知识产权华丽道场。2011年第八届知识产权南湖论坛将以“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知识产权战略”为主题,诚邀世界各界知识产权人士齐聚一堂进行学术交流。参与本届论坛的部分境外嘉宾介绍如下:

1.Nancy Kremers(孔兰欣)
孔兰欣女士是美国专利商标局派驻美国驻华大使馆的高级知识产权专员。在被任命为高级知识产权专员之前,孔女士在私营部门和联邦政府执业长达30多年。她曾担任两家大公司的国际律师,一家互联网启动公司的总顾问,并曾担任小型企业/刑事辩护的诉讼业务的独立执业者。在就任现职位之前,孔兰欣女士在美国联邦政府担任了5年的知识产权顾问。最近,她还因为在担任美国国防部未来研发部的国防高级研究项目机构知识产权助理总顾问三年期间的杰出文职服务获得奖章。孔女士还在国防部通讯和计算机网络机构和国防信息系统机构担任过两年的知识产权法副总顾问。她曾在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担任了5年的兼职教授。
孔兰欣女士拥有斯坦福大学的学士学位(跨部门—国际关系),并获得了乔治城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J.D.)以及休斯敦大学知识产权专业法律硕士学位。她在传统知识、遗传资源与民间文学领域的法律硕士论文发表于一本著名的知识产权法学期刊,最近又被一本主要的知识产权法案例书所摘录与发表。

2.田村善之
田村善之教授是日本知识产权领域著名学者,学术论著颇丰,有关知识产权的论述被日本知识产权界誉为“田村学说”。近10年来,著有《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和损害赔偿》、《市场自由知识产权》、《商标法概说》等十余部知识产权专著。参与了2002年7月正式出台的日本政府首次制定的《知识产权战略大纲》撰写工作。在日本政府内阁官房等机构及一系列国内外学术机构担任专家委员或学术职务。
主要著作:
『知的财产法(第4版)』(有斐阁、2006)
『特许判例ガイド(第3版)』(共著)(有斐阁、2005)
『知的财产権と损害赔偿(新版)』(弘文堂、2004)
『不正竞争法概说(第2版)』(有斐阁、2003)
『市场?自由?知的财产』(有斐阁、2003)
『著作権法概说(第2版)』(有斐阁、2001)
『商标法概说(第2版)』(弘文堂、2000)

3.朴荣吉
朴荣吉教授,韩国东国大学名誉教授,法学博士,韩国著作权法学会会长。曾获得东国 大学学士学位,东国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菲律宾Santo Tomas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87年在日本Fukuoka大学法学院作访问学者。朴荣吉教授现任韩国贸易法协会主席、韩国商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韩国空间法律协会主任、韩国国际贸易法协会主任、韩国仲裁研究协会副主席、韩国文化旅游部著作权研讨委员会副主席、韩国对外经贸部知识产权贸易谈判顾问、韩国仲裁人协会主任。
近年来主要研究成果(The Principal Works and Treatises )
(1)Principles of Separation and Judgement of Own Jurisdictio of Arbitrator in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Studies in Arbitration Vol.13 No.1, Korean Association of Arbitration Studies. (2004.02)
(2)Background of Protection of Computer Program in Copyright Law, The 49th Conference for the Commemoration on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Day, Program Deliberation and Mediation Committee. (2004.04)
(3)Protection of Computer Program in Copyright Law, Studies in Copyright, Vol.3, Korea Copyright Association. (2004.06)
(4)The Collective Management of Copyright in Korea, Korean Copyright Law in the Digital Environment, Edited by Seokin Huang, Samjiwon Publishing Company. (2004)
(5)Published "The Collective Management of Copyright in Korea" at CISAC(International Confederation of Societies of Authors and Composers) 2004 World Congress Seoul General Meeting. (2004.09)
(6)Pharmaceutical Patent and Compulsory licens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Vol.4(October, 2004), Korea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Legislation Institute. (2004.10)
(7)Published "The newspaper for Religion and Copyright" at The 8th Symposium for the Journalists in Religion and Newspaper. (2004.11)
(8)Commentary of Arbitration Law(Co-write), The Korean Commercial Arbitration Board, The Korean Association of Arbitration studies. (2005.12)

4.Carlo Pandolfi(潘凯洛)
潘凯洛先生在2008年2月加入了知识产权二期项目,成为该项目驻北京技术援助小组的组长。在加入知识产权二期项目之前,他曾参与欧洲专利局的国际合作活动工作长达15年。最初负责缔约国和欧洲专利局的已经拟定的和之后的一些后续合作项目,之后还负责协调政治争论论和修改合作规划。此外,具体的工作还有加入欧洲专利公约的支持,同时负责拟定新的成员国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规划。
随后,潘凯洛在布鲁塞尔建立了欧洲专利局的外联局,目的是与欧盟各机构间增进专利相关问题的技术合作。同时,潘凯洛还负责三边合作关系中的信息技术和知识产权项目,即欧洲专利局,日本专利局和美国专利局。潘凯洛1959年于意大利的都灵出生,并在大学期间攻读物理学博士学位。

5. Amar Singht Sankhyan
Dr. Amar Singht Sankhyan(阿玛尔.辛.桑克彦博士),生于1948年,印度Nalsa 法科大学商事法教授。主要研究合同法和商法。曾参加多个研究项目,发表学术论文几十余篇,学术成果颇丰。
主要研究成果(List of Research Publications) :
(1)Law of Contract in India (Doctrine of Consideration) foreword, Justice H.S.Thakur,
Judge, H.P. High Court, Shimla, Deep & Deep Publications, New Delhi, 1984.
(2)Studies in Commercial Law and Judicial Activities, Foreword, Shri Ram Lal Thakur,
Minister of State for Law, H.P, Shimla, Deep & Deep Publications, New Delhi, 1988.
(3)Given the Foreword to a book – LLM. Dissertation titled Criminal Jurisprudence and
Law of Insanity by Ms. Monika Malhotra, Deep & Deep Publications, Rajouri Garden,New Delhi 1988.
(4)Law of Insanity by Mr.Lalit Sharma, Deep & Deep Publications, Rajouri Garden,New Delhi 1988.
(5)Co-edited a book ‘Environmental Challenges of the 21st Century (2002)

6. Peter K. Yu (余家明)
Peter K. Yu(余家明),1971年生于香港,毕业于美国Yeshiva 大学Benjamin N. Cardozo 法学院并获得法律博士学位。现任Kern Family 知识产权法教授,是Drake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的创始人。同时他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曾担任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法学教授和国家级知识产权与信息法律项目的负责人,也曾执教于该校文学院的信息传播系。他是国际知识产权法和信息法的知名专家,多次在国内外著名大学演讲,并撰写了大量的有关国际知识产权、国际贸易法及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重要文章,他还担任Cardozo法律评论的执行编辑以及后苏联时代媒体法和政策新闻的编辑。
余教授的著作包括四本书和六十多篇论文和书章。近期作品包括一套四册的《知识产权与信息财富》(Praeger,2007年出版)。

7. Mark Allen Cohen(柯恒)
柯恒先生是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资深顾问。哥伦比亚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哥伦比亚州、新泽西州的注册律师。曾担任美国专利商标局顾问律师,福尔布莱特学者以及中国和欧洲的访问学者。其主要研究方向包括中国知识产权法律、竞争法及国家经济改革进程中的法律发展。著有《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与实践》(Kluwer 国际法律出版社1999),并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8. 顾敏康
顾敏康教授是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美国俄勒冈维拉姆特大学法理学博士,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欧盟商法硕士,1997年至今在香港城市大学任教.香港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中心研究院兼副主任 ,香港基本法教育协会副主席 ,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等
研究领域:
中国公司法,反倾销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欧洲商法,刑事司法
代表著作:
也论股东派生诉讼,《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
“A Superior Win and an Inferior Loss: New Developments in Chinese Bankruptcy Laws and Regulations”, Int. J. Private Law, Vol. 1, Nos. ?, 2008, pp. 110-136.
WTO反倾销法-蕴于实践的理论(WTO Anti-dumping Law: A Theory from Practice),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9.刘江彬
刘江彬教授,台湾大学法律系学士,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律系硕士、博士,现为台湾磐安智慧财产教育基金会会长。历任政治大学智慧财产研究所所长及政治大学科技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教授、亚洲法研究所所长,中山大学企业管理研究所客座教授,美国亚太法学研究院院长,政治大学科技管理研究所教授、科技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科技管理研究所所长,北京大学、上海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荣誉教授。
刘教授是台湾及中国大陆在许多智慧财产相关议题及政策的先驱者,包括是科技基本法的草拟及催生者、力促台湾采纳美国拜度法案中的重要机制、为台湾规划了许多长期的科技政策及出版第一本计算机信息法教科书等,对台湾及中国大陆在智慧财产领域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出生于台湾的刘教授,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负岌美国留学,陆续取得美国华盛顿大学数学系学士、数学研究所、法学研究所硕士、博士学位,之后并在该校任职教授,专长领域为:智慧财产权、企业智财权管理、科技法律、计算机法律等,至今已在西雅图地区生活三十多年后,返台担任政大科管所及智财所所长。

10.孙远钊
孙远钊教授,美国马里兰大学法律博士,美国亚太法学研究院执行长,台湾政治大学智慧财产研究所暨法律科际整合研究所专任副教授,台湾政治大学科技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及哥伦比亚特区律师,美国马里兰州公证人,并具有众多学府的访问及客座教授资格。
近年来部分研究成果:
1、「枪械与扣动扳机者孰负侵权之责?–论著作权之间接侵权行为责任」(英文),载【政大智慧财产评论】第四卷第一期 (2006年3月)
2、「美国智慧财产权法最新发展与评析 (2000~2003)」,载【政大智慧财产评论】第一卷第一期,页一四三至二一四 (2003年10月)
3、「论国际间对于智慧财产权保护的整合与展望」,载刘江彬、陈美章合编,【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与运用】,元照出版有限公司处版,页一0五至一三二(2002年7月)
11.邵科
邵科,博士(伦敦大学知识产权法学博士、硕士,南京大学法学学士),是莫道克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中国法研究项目主任、亚太知识产权研究所副所长(原由现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副院长Michael Pendleton教授创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法权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邵博士毕业于英国五星级的法学院和最权威的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师从牛津大学法学博士Graham Dutfield教授,主要研究国际知识产权政策、战略,对中欧知识产权史进行了高度跨学科的、独一无二的考察,有力地反驳了哈佛大学安守廉(William Alford)教授影响了全球知识产权舞台15年的中国文化无知识产权观念论,进而突破性地提出了旨在解决国际知识产权根本理论纷争的内在平衡论。
邵博士在包括英国知识产权旗舰学刊《知识产权季刊》、《香港法律学刊》、《北京大学知识产权评论》等国内外权威法学刊物上发表论文十馀篇,曾获英国玛丽女王博士全额奖学金(2003-06)和中国“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2006),教育部《神州学人》刊物曾予详细报道。

12. Llewellyn Joseph Gibbons
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托立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曾在密歇根法学院担任访问学者,并在富兰克林皮尔斯法律中心任客座教授。Gibbons教授也曾在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第一巡回上诉法院、马萨诸塞高级法院等单位进行实践工作。他参加了美国法学院协会、美国律师协会、美国知识产权协会、美国人权法协会等多个组织,并担任central states law school协会的会长。近年来主要成果有:“Fairer Fare Use for Copyright: Resetting a Delicate Balance”、“The Trademark Bar to Scandal and Immorality: Section 2(a) of the Lanham Act”、“Semiotics of the Scandalous and the Immoral: Trademark Law Post Lawrence v. Texas”等。

13.王美心教授
英国伦敦大学帝国理工学院博士,现任将群智权事务所专利分析师,中华生医科技应用协会理事长;云林科技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台北科技大学有机高分子研究所暨分子科学与工程系兼任助理教授;克缇国际集团荣誉顾问; Preston U. MBA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