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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多位老师受邀参加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5日 点击次数:8323

我院多位老师受邀参加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

 

2017年6月9-11日,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复旦大学法学院承办,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协办的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来自全国教学科研单位、国家机关和实务部门的300余名会员和代表参会,提交论文100余篇,着重研讨了民法总则的解释适用、民法典分则立法争议等学术问题。我院温世扬教授、徐涤宇教授、麻昌华教授、张家勇教授、赵家仪教授、汪军民教授、胡东海副教授和陆剑副教授等学者齐聚上海,共同探讨“民法总则的解释适用与民法典分则编纂”。

 

 

6月10日上午,进行了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经投票表决,我校杰出校友王利明教授当选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孙宪忠研究员当选为常务副会长,我院吴汉东教授当选为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我院温世扬教授当选为副会长,麻昌华教授当选为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张家勇教授当选为常务理事,徐涤宇教授、赵家仪教授、胡东海副教授和陆剑副教授当选为理事。

 

在大会获奖宣读环节,我院胡东海副教授的论文(《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实质性原则》,载《中国法学》2016年第4期),荣获2017年“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在随后的学术研讨环节,我院教师和其他民法学人带着他们的最新研究成果,积极参与了各分会场的讨论,为民法总则的解释适用与民法典分则编纂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和深入的交流。温世扬教授主持了分组讨论,徐涤宇教授、麻昌华教授和张家勇教授作为评议嘉宾参加分组讨论活动,胡东海副教授和陆剑副教授作为发言人参与了分组讨论。

 

6月11日中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7年会在与会专家学者的积极研讨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年会圆满结束。

 

 

 

2017年6月9-11日,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复旦大学法学院承办,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协办的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来自全国教学科研单位、国家机关和实务部门的300余名会员和代表参会,提交论文100余篇,着重研讨了民法总则的解释适用、民法典分则立法争议等学术问题。我院温世扬教授、徐涤宇教授、麻昌华教授、张家勇教授、赵家仪教授、汪军民教授、胡东海副教授和陆剑副教授等学者齐聚上海,共同探讨“民法总则的解释适用与民法典分则编纂”。

 

 

6月10日上午,进行了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经投票表决,我校杰出校友王利明教授当选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孙宪忠研究员当选为常务副会长,我院吴汉东教授当选为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我院温世扬教授当选为副会长,麻昌华教授当选为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张家勇教授当选为常务理事,徐涤宇教授、赵家仪教授、胡东海副教授和陆剑副教授当选为理事。

 

在大会获奖宣读环节,我院胡东海副教授的论文(《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实质性原则》,载《中国法学》2016年第4期),荣获2017年“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在随后的学术研讨环节,我院教师和其他民法学人带着他们的最新研究成果,积极参与了各分会场的讨论,为民法总则的解释适用与民法典分则编纂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和深入的交流。温世扬教授主持了分组讨论,徐涤宇教授、麻昌华教授和张家勇教授作为评议嘉宾参加分组讨论活动,胡东海副教授和陆剑副教授作为发言人参与了分组讨论。

 

6月11日中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7年会在与会专家学者的积极研讨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年会圆满结束。

 

                                              来源:法学院新闻中心

                                                  作者:陆剑 胡东海

 

 

 

来源:中国私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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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越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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