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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江平教授《沉浮与枯荣》有感


发布时间:2016年5月7日 沙兆华 点击次数:3088

[关键词]:
江平教授;沉浮与枯荣;民法;乐观;律师

  江平教授是我国法学界的泰斗。读完江平教授口述、陈夏红整理的《沉浮与枯荣》一书,心情五味杂陈,久久不能平静,既为江平教授命运多舛的前半生唏嘘不已,又为其只向真理低头、法治天下的情怀而深深折服。透过江平教授的生平自述,也看到了我国波澜壮阔的法制建设画卷,对今天来之不易的法治局面倍感珍惜。下面结合我自身的法律学习、司法实务工作,谈几点读后感:
 
  1、始终保持乐观心态
 
  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前,我国法制建设经历了曲折。江平教授作为第一批公派赴苏联学法的留学生,学成回国后经历了被“划为右派”、“新婚妻子因政治立场主动提出离婚”、“劳动改造时被火车压断一条腿”等一系列政治、情感、身体的重大打击。江平教授的经历是那个时代的缩影,然而,虽然有过痛苦,江平教授并没有被上述打击压垮,始终保持一颗乐观的心。这为其改革开放后积极参与立法、讲学、推动法学教育事业等,并取得丰硕成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的中国是历史上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从经济上看,中国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综合国力前所未有的增强。但从环境上,发展的代价也是巨大的,空气污染、水源污染、土壤污染等成为经济转型的强大动力。对于经常默默吸雾霾的我们个人来说,不管外界的环境有多糟糕,个人境遇有多凄惨,像江平教授那样始终保持乐观心态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不能改变客观世界,但可以改变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同样的事情,不同的看法决定了我们每个人的世界不同。从心理学上说,我们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所以,乐观是乐观者的通行证,悲观是悲观者的墓志铭。
 
  2、对民法理解的变化
 
  上大学时,我并不清楚民法的本质。所以,考研时我选择了经济法专业。当时想当然的认为,我是学法律的,又对经济感兴趣,而经济法就是与经济相关的法,正好满足我的需求。然而,造化弄人,我虽然进入了人民大学研究生经济法专业的面试,但最终被调剂到相对冷门的法学理论专业(法学理论专业对我以后法学思维的形成有极大帮助)。2007年研究生毕业后,我进入江苏一家基层法院工作,主要从事民事审判工作,逐步了解、体会到民法才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才是我上大学时想学的“经济法”。因此,我也默默选定民商法作为我的专业方向,认真研读相关理论书籍,结合民商审判实践,不断深挖再深挖。
 
  上述我对民法理解的变化过程,可从我国法学界对民法与经济法的历史认识变化中窥见一斑。江平教授是这一历史的见证者和参与者,其作为专家顾问参与了我国《民法通则》的起草,而《民法通则》****的贡献之一就是明确了民法的调整范围,从而也划清了与经济法之间的界限。从此,经济法在我国日渐式微。而1986年前,我国经济改革的方向并不明确,经济法是非常强势的,其与我国强势的计划经济相得益彰。当然,有意思的是,我的硕士毕业论文仍然写的是“试论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其是经济法学与法学理论交叉的题目,体现了我自身选择法学专业的某种“交叉性”。
 
  3、应该怎样做好律师
 
  江平教授在书中谈到了“律师兴则国家兴”,律师是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的标志,律师应该是“人权卫士”。律师是职业与商业的结合,不能唯利是图,不能变为纯粹的商人。律师与医生一样,医生是治病救人,而律师是扶贫救弱。律师应当多一点哲人气质,律师最可贵的是为弱者辩护,要发扬“思之”精神,为权利而斗争。等等。江平教授高屋建瓴,抓住了律师职业的本质,值得我们仔细玩味。
 
  虽然我在基层和中级法院工作8年,但律师对我而言是既熟悉又陌生的职业。以前听基层法院的老法官讲,“律师兴则国家衰”,他讲基层的很多律师唯利是图,腐蚀法官,这样的律师多了,法治肯定不彰。这是有一定道理的,所以,江平教授强调律师首先是职业,而不是商业。律师作为“在野法曹”,首先应当以维护社会公正,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利为目标,然后顺带把钱收了。而不是相反,甚至只收钱不干活,这样的律师越多并非法治之幸。所谓知易行难,律师的职业性与商业性及其相互关系,需要用我一生的时间加以领会和践行,做江平教授指出的 “人权卫士”型律师。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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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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