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怀念旧版

首页 私法动态 私法名家 私法研究 私法讲坛 私法茶座 私法书架 私法课堂

>   私法快讯   >   我国有望立法禁止选择性别堕胎

我国有望立法禁止选择性别堕胎


发布时间:2007年8月23日 点击次数:1501

 

    出生性别比畸高,是相当数量农民家庭“生男儿”心理压力的集中体现 

    针对目前群众生育意愿与法律法规的规定之间仍然存在距离,低生育水平依然面临反弹势态的问题,国务院2007年立法计划已纳入一批涉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立法项目。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汪永清在20日召开的纪念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五周年座谈会上透露了上述情况。 

    汪永清介绍,为了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的问题,国务院2007年立法计划已将《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作为需要抓紧研究、待时机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这个规定拟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他说,考虑到现行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确立的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权益得不到保障,部门之间管理信息不畅,增加了行政成本和群众负担等问题,国务院2007年立法计划还将修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列入需要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目前法制办正配合人口计生委、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深入总结实践经验,抓紧工作,争取早日完成这两部行政法规的起草、审查工作。(记者席锋宇)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谭文娟

来源:

版权声明: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责任编辑:谭文娟

上一条: 民事诉讼法修改受质疑

下一条: 历经13年 《反垄断法》表决通过

版权所有:中国私法网
本网站所有内容,未经中国私法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违者必究。
联系电话:027-88386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