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国民法学研究的繁荣和发展,鼓励民法学者潜心民法法律学术,中国法学会暨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特设立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民法学科)和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优秀科研成果奖(青年)。两个奖项由中国法学会和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国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协办。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受托处理事务性工作,由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具体评选。现将评选事宜公告如下:
1.全国(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范围内的学者均可申报。其中申报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民法学科)的作者年龄不限;申报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优秀科研成果奖的作者,应在2005年12月31日不满40周岁,其合作作品的诸作者均应符合此年龄条件。参评作品限于第一作者。
2.参评作品为:已公开发表的学术专著、论文。不受理法制调查报告、学术书评、译文、译著、网络等作品。
3.各奖项分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4.参评专著和论文应当在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开出版、发表。未曾参加过本奖项申报的,作品的出版、发表时间可以自2003年1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止。
5.参评者请于2006年6月15日前(邮戳日期)将刊载论文作品的期刊1册及复印件3份,或者专著作品2部,挂号寄至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民法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评选类别(民法学科/青年)及“民法学评奖”字样。
6. 参评者邮寄后请在中国民商法律网(民法学研究会频道)查询,网址:www.civillaw.com.cn。未见到通知的参评者,请来电予以确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民法学会评奖办公室
邮 编:100872
联 系 人:李钧
电子邮件:minfaxuepingjiang@126.com
电 话:010—82500415/2014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
2006年3月27日
消息来源:中国民商法律网
责任编辑 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