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上午8点半在南湖校区文澜111,来自意大利比萨大学的PETRUCCI教授为我们举行了一场主题为“罗马法中的时效取得制度及其后世的发展”的学术讲座。讲座由徐涤宇教授主持,薛军博士翻译。
此次讲座,教授意图为我们介绍时效取得制度罗马法的历史起源以及必要性。教授先介绍了十二表法中对时效取得制度的六条规定,以及其他零散规范和在《法学阶梯》继承法中对时效取得制度的规定。随后,教授介绍了罗马古典法时期时效取得制度的基本状况,其中提到了时效取得制度的5个前提条件、制度的缺陷和改革以及教会法从诚信要求规范方面对时效取得制度的影响。最后,教授还以法国、德国以及意大利的民法典为根据为我们介绍了现代民法典对此制度的规范。
在主题报告结束后,同学们还提出了善意取得制度和时效取得制度的比较、占有的中断等问题,教授一一给出了详细耐心的解答。



文字:吴霞
摄像/制作:李学仕 周德立
责任编辑:刘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