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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泽鉴先生访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系列报道之三


发布时间:2005年9月27日 中国私法网 点击次数:1567

 

    9月27日下午2点半,王泽鉴先生在南湖校区和民商法系的老师们举行了一次学术交流座谈会。会上,王泽鉴先生被受聘为我校客座教授。座谈会由麻昌华教授主持。吴汉东校长及陈小君副校长都参加了座谈会。

    与此同时,王泽鉴先生很愉快地接受中国私法网的邀请,担任本网站的学术顾问。

    下面是本站记者的报道:

    这次座谈会是王先生中南行的最后一站,虽为尾声,却是高潮。王先生此次来到中南讲学,我们很荣幸地聘请先生为我校客座教授。座谈会之始,吴汉东校长给王先生颁发了聘书。在王先生和老师的交流阶段,首先提到了民法典的制定问题和大陆目前本科法学教育问题。王先生在民法典制定模式方面虽倾向于德国民法典的模式,同时也认为内容可有所更新;针对当前大陆法学本科生学风不扎实问题,先生提出了宝贵建议:法学教育应得到落实,以实例为重,在老师教学过程中不应以司法考试为目标,应重在培养学生的法学思维能力。

    在谈到法学三大难题时,先生指出,处分行为、负担行为和无因性理论是三个技术层面上的难题,而民法最大的难题则在于如何维护人的平等与自由。有老师质疑无因性理论将原因和结果分离,会不会违反了因果关系的自然法则。王先生认为,虽然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的分离在平常看来会有所背离自然法则,但无因性理论十分明确,其概念化和体系化有利训练一个法律人应有的思考素质。

    本次讨论涉及到了人格权的财产性问题。王先生重申了人格权双重结构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救济方法上。先生还建议中国民法典在制定中,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规定应有所增加。

    随后,王先生还为我们解释了“双重结果难解”的概念,即为一个法律行为可有双重法律效力。

    最后,有老师提出:在当今网络时代,我们应以什么态度看待罗马法的地位。王先生认为,罗马法为法律根源,并为欧陆法律的统一提供了共同的基础。所以,即使在当今社会,罗马法仍然是法律学习的基础,应得到重视。

 

 

 

 

 

 

文字:吴瑕

责任编辑:刘辉  刘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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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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