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24日至9月28日,台湾大学著名民法学家王泽鉴应吴汉东校长、陈小君副校长和民商法系之邀,来我校进行学术访问。王泽鉴先生师从Karl Larenz教授研究民法及法学方法论,随后任教于台湾大学法律系。曾担任台大法律系系主任及法律研究所所长。王泽鉴先生与我们学校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他同时还担任我校民商法典研究所和民商法系主办的刊物—《私法研究》的顾问。中国私法网对本次学术访问进行了独家跟踪报道。下面是系列报道之一:
九月二十五日晚七点半,偌大的首义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座无虚席,台湾著名法学家王泽鉴先生题为“判例研究与比较法”的研究生学术报告交流会吸引了近千名各专业研究生。陈小君校长、麻昌华教授和徐涤宇教授参加了此次交流会。
王泽鉴先生从自己在德国的留学经历和感受谈起,介绍自己初在德国判例的研习成为自己最重要的日常工作。法律的生命在于判决,因为判决是法律的真正实现而法律的使命就在于从规范到现实的转化。当今台湾的有相较成熟的判例制度,最高法院的判决是学者学术研究的基础而各级法院的法官也都非常重视学术界的观点,判决书的理由构成部分在台湾的法律体系中具有实质的约束力。几乎所有的法院判决都会在网络上公开,良好的制度运作彰显了判决在台湾学术界和实践领域的重要性。王泽鉴先生列举了权利失效理论、契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等例子说明判例的重要性,以及通说的形成、法律体系的发展以及发现法律条文背后隐藏的原则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无论是认识法律适用的现实还是法律的适用方面,判例的作都不可忽视。接下来王泽鉴先生简要介绍了比较研究方法的性质、功能及其对于法律解释的作用,通过纯经济损失的比较法分析的例子说明在法学研究中掌握一门外语并且能够借鉴、吸收不同国家的法学理论的重要性。德国缜密的法律思维的熏陶成就了一代法学大家,王泽鉴先生以自己的亲身感受为例证说明判例的学习和研究是学生登入法律殿堂的钥匙,是青年教师研究的基础,更是法学家的责任和义务。
在接下来的交流阶段,会议组收到五十多份研究生提出的问题,王泽鉴先生就中国民法典的制定、中国物权立法和公有制政治现实的协调、台湾经济法研究现状等问题一一作了解答。交流会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晚睡一点,早起一点,勉强自己多一点”的谆谆教诲触动了在场的每一个年轻的法律人。






责任编辑:吕娜 刘辉 司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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